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夜之玫 作者:西门望月 文案 月缺时,她坐在茅屋前绣花织衣;月圆时,她总会伫立于碧水旁池塘边,凝望天边淡月,盼望着他的归来。 那一天,同样是八月十五,他回来了。 他带来的不是海誓山盟长相厮守,而是冰冷的一剑。 他的剑好快,好冷,直到剑锋洞入心口,她才感觉到,一个人的心原来可以比剑更冷。 悬疑苦情武侠剧,带点黑暗风,和《嫌疑人X的献身》一样,凄美断肠的虐恋真相在最后一刻揭晓。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夜玫,阿一 ┃ 配角: ┃ 其它: ================== ☆、月夜初见      八月十五,明月夜。   朦胧夜色淡如水,杏花楼依旧灯火辉煌。   “让开!二爷来了,还不他妈的让路!”   四个虎背熊腰的粗壮大汉在前面开路,一身新衣新鞋的刘二爷却在后头悠悠踱步,踩着精致华美质地柔软的红地毯,直奔杏花阁。   杏花阁坐北朝南,依山傍水,整个阁楼呈八角状,结构精奇,里面装潢也是极为考究,四面以杏花飞燕木雕屏作点缀,上面图案惟妙惟肖,一望而知是能工巧匠的杰作。八个圆形大理石食案分列到八个角落处,其表面光滑照人,纹理均匀细密,精巧非凡。其内装饰无一不是上上之选,风格搭配恰到好处,雅而不素,华而不奢。   人言杏花楼以杏花阁而闻名,此言不虚。   如此雅阁,够资格享用的绝非等闲之辈,不是富甲一方的乡绅土豪,就是声名鹊起的英雄豪杰。   刘二爷自然够这个资格,几十年苦修造就了一手精妙绝伦的刀法,小擒拿和点穴功夫也是炉火纯青,普通三五十人近身不得,不说别的,只看能使唤四个身手不凡的勇猛巨汉这一点,就非常人所能及。而且他也不是第一次来。   杏花阁通常都是座无虚席,这次也不例外。   这里人很多,可刘二爷一上楼就仿佛只看到一个人。   一个女人。   纵横江湖十九载,算不上英雄豪杰,但名头也算响亮,黑白两道人物都会给几分薄面。不说阅尽人间佳丽,但怎么说他的眼光比一般人都要挑剔。   那种见钱眼开,连穿裤子都嫌麻烦的女人他连瞥一眼都欠奉;至于那些个大家闺秀虽说气质怡人,却风情欠佳,也是索然无味。所以说要碰上个能入他法眼的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可今天,他却碰到了。   眼前这个身着黑纱的蒙面女子身姿婀娜,只是静静独酌,却散发着一种神秘的风韵。   半生风流的刘二爷一直信奉人不如新,可是此刻,他发觉自己错得厉害,若能拥有这样的女人,其他所谓新人又焉能入眼?   其他客人似乎也被这个神秘的女人所吸引,目光纷纷聚集其上。   “滚!”刘二爷突然一声吼,连酒杯都在震动,如此美人,他志在必得,岂能容他人有机可乘?   “凭什么?”一个玉面青衣的剑客站起来,厉声质问。   这人来头不小,人称飞鹰剑赵飞,出剑疾如飞鹰,气势雄浑,在江湖中颇有盛名。   仅凭一个“滚”字就想将他撵走,那他飞鹰剑岂不是浪得虚名?   “凭什么?”和赵飞一个想法的人不少,够资格来这里的果非泛泛之辈。   “凭什么?就凭这个!”   话音未启,刘二爷身形已动;话音未落,刀动手飞。   等话音说完,赵飞发现自己的剑没有飞,手却飞了,一只沾血的手飞落到地上。   身动,刀出,断手,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人看清刘二爷的动作。   刀剑虽然不能说话,但有时候的确比说话更有效。   众人仓皇而逃,不出片刻,杏花阁已人去楼空。   如此大的响动早就惊动了老板。能在这样的地方开上一间如此奢华的酒楼又岂是易与之辈?   可这圆脸多膘的老板一直伫立一旁,却是一言不发,脸上并无半分怨怼之意,仿佛早已司空见惯。   拔刀见血后,酒楼生意注定是个鸡飞蛋打的结局,老板这才伸出大拇指,舔着脸说了声“好刀法”,而后屁颠屁颠地领着几个伙计下了楼。   此时,四个壮汉清理了残血断手,洒上名贵香料,整个杏花阁血腥气息尽褪,空气清新如旧。   “退下!别让任何人进来。”刘二爷手一挥,霸气吩咐道。   四个壮汉走下阁楼,整个杏花阁如今只剩两个人。   “姑娘,刘某可否一坐?”前一刻霸气如斯的刘二爷此刻却是彬彬有礼。   “请坐。”美人没有拒绝。   对于刘二爷来说,拒绝于否其实并不重要。霸王硬上弓的事儿以前也没少干,只是经历多了,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再说他也不是那种只懂舞枪弄棒不谙风花雪月的江湖草莽,琴棋书画颇有研究,诗词歌赋也略有涉猎,混迹江湖十几年,手头上的功夫不见长,这嘴皮上的窍门却是熟稔了不少。因此,对于这样的美人,他更想寄希望于风花雪月而非强硬手段。   美人斟酒,美酒入口,刘二爷已飘飘然,各种情话不绝于口。   “你说你喜欢我?”   不知何时,美人揭开了面纱,在这一刹那,刘二爷可以肯定,没有人的目光能从这张脸上移开。   这张脸俏一分则太艳,娇一分则太魅,简直完美无瑕。而她的声音柔和如春风,轻盈如泉水,婉转动听似天籁。   一身黑色丝质轻纱更添神秘感,似近还远,似远还近,仿佛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性。   “当然。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刘二爷想都没想就回答了,这个女人的姿容风韵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人无法拒绝。   “任何事?”她淡淡一笑,口中吐出魔幻般的清音。   “甚至可以为你去死!”刘二爷仿佛不受控制,脱口而出。   楼外月光淡如水,楼内春情浓如蜜。   她轻轻啜了一口酒,纤纤细指划过刘二爷的心口,挑逗道:“真的?”   “真的。”   “那你去死吧!”   甜如蜜的情话刹那间变成冷如刀的诅咒,刘二爷还没弄明白,就感觉到心口一阵剧痛,美人青葱玉指忽地化作一根猩红的魔针,比发丝更细,比鲜血更红,冰冷地刺入心口。   “你……”先前潇洒多情的刘二爷脸型已扭曲变形,似在承受莫大的痛苦,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猩红的魔针仿佛有种神秘的力量,让他无力抵抗,只能默默承受它的赐予。   “你不是说愿意为我去死吗?我如你所愿!”声音依然婉转如莺啼,话语却残忍似冷血。   刘二爷感觉到魔针正一点一点刺入肌肉,再有半寸就会刺破心脏,他开始讨饶:“饶命,我不想死!”   “我以为你会信守承诺,没想到和其他男人一样寡情薄义,你真是太令我失望了。”美人低眉哀叹,玉手轻轻抚摸着刘二爷那比鬼还难看的脸颊,仿佛在抚摸心中挚爱,声音哀怨凄凉,如泣如诉,令人柔肠寸断。   刘二爷发觉自己从未看清这个女人,三分似仙七分如魔,变化无端,让人琢磨不透。美人柔滑细嫩的触感带来的不是无尽的缠绵,而是深深的恐惧,他再也无法忍受,使出全力惊呼:“来人!”   四个铁塔巨汉不愧是二爷最忠诚的手下,听到叫声立马赶来,可身上却多了一样东西。   是针。   和刘二爷一样,那根红如血细如丝的魔针。   不同的是,刘二爷是在心口,而他们却是在喉咙。无论谁的喉咙上多了一根针,想不见阎王都难。   他们也一样。   到来时就是身死时。   四根针,四条命。   刘二爷甚至没有看到针是如何出手的。好可怕的针,好可怕的女人!   “每一个承诺就是一笔债,现在,该是还债的时候了。”   美人温柔的软语却是催命的魔音。刘二爷已感觉到猩红的魔针再次深入,似乎要刺破心脏。他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会死在女人的手上。   “酒后的承诺,姑娘又何必当真呢?”   阁中忽然多了一个年轻人,此人衣衫破旧,身上黑一块白一块,好像几个月没洗过澡,乍一眼瞧去与乞丐无异,既不像腰缠万贯的富商贵胄,也不像豪气干云的绿林好汉,这样一个人,绝对不是有资格到这里来做客的人,可他偏偏就在这里。   不光如此,他竟然毫无顾忌地坐了下来,甚至开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连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刘二爷也被这人的奇异举动所吸引,他从未想过这样一个人竟然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一时间忘记了剧痛,向其呼救。   “酒后的承诺难道就不是承诺?”美人声音柔媚,言语却发人深省。   年轻人沉吟片刻,而后一饮而尽道:“你说得对,酒后的承诺也是承诺。不好意思了,二爷,帮不了你了,以后少喝点酒,喝了酒也不要轻易对阿猫阿狗许下承诺。我是饿了三天三夜,想来找点吃的,结果就碰上了你们,你们继续。”   刘二爷面如死灰,知道今日在劫难逃,也不再挣扎,闭目受死。   突听“叮”的一声,刘二爷觉得心口如释重负,睁开眼睛,看到那插入心口的魔针被击飞。   “对不住了,姑娘,你知道,在吃饭的时候看别人表演杀人实在是件不痛快的事。他或许该死,但不应该死在你的手上,何况今天死的人已经够多了。”   死里逃生的刘二爷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该死,看错了一个,还接连看错了第二个,这其貌不扬的年轻人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光凭刚才击飞魔针这一手就足以纵横江湖。   “你是谁?”   “你可以叫我阿一。一心一意的一,因为我是个一心一意的人。”年轻人闪烁着真诚的目光,身上的污浊也难掩他清俊的相貌,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双清澈淳朴的眼睛,那双拥有孩童般天真与烂漫的眼睛。   “要我饶他也可以,你来替他还债。”   “怎么还?”   “你愿意为我去死?”美人冰冷目光似是有所希冀。   年轻人摊了摊手,咧嘴笑道:“抱歉,我没有为别人去死的习惯。无论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美人还是丑八怪,我都不会为他去死。活着虽然也无趣,但总比死了好。”   “是啊,素昧平生,又怎会有人为我去死。”   美人似是有所触动,神情凄切,目光呆滞,如梦呓般不断重复这句话。   一片黑纱起,美人纵情起舞,轻袖过处,卷起黑色玫瑰万千,杏花阁内香风动。   舞姿轻柔舒缓,如仙女下凡;转眼间疯癫痴狂,又如魔女迷情。一时为仙,一时成魔,循环往复,不断交替,让人时而断肠,时而轻狂,为之痴迷。   飘渺黑纱随舞动,万千花朵随风化作雨。   舞住,风停,伊人黑纱已远去,只留下万千花朵簌簌落下。   “素昧平生,又怎会有人为我去死。”伊人余音亦在落花间徘徊。   阿一沉醉其中,等到伊人踪影全无时方才回过神来,他拍手赞叹道:“好舞!”   回看刘二爷时,一片黑玫瑰花瓣如情人般抹开了他的脖子,与他永不分离。   阿一苦笑道:“抱歉了,二爷,没能救得你性命,不过你总算还了债,我也不用替你还了。”    ☆、夜之玫瑰      沈夜玫,女,年约二十七,来历不明,行踪不定,轻功一流,善使相思断魂针,师承无从得知。   戴面纱,喜独酌,性情阴晴不定,有时柔情似水,有时残忍冷血,亦仙亦魔。   月余已有十五人命断其相思断魂针之下,就连名噪一时的“飞天狐”葛飞和“断肠剑客”柳长情也未能幸免。   还是白天,阁中却幽深黑暗如夜,四周被黑色幔帷遮盖得严严实实,仿佛与世隔绝。   黑衣白须的程万里目光盯在桌上资料,久久不语,似是陷入了沉思。   作为影楼的堂主,他可谓是日理万机,每天接触的江湖传闻奇谈怪事数不胜数,可现在,他却被这份资料深深吸引。   一个身着黑衣腰悬黑剑的年轻人伫立于身后,目光冷冽有神,腰背笔直不屈,神态谦卑却带些许傲意。   “你说的葛飞就是那个轻功有点糟糕,喜欢夜里偷偷溜到女人闺房里玩玩的葛飞?”程万里打破了黑色的寂静。   “叫葛飞的有很多个,但轻功糟糕的葛飞却只有一个。”年轻人恭敬地回答道。   虽然轻功糟糕这个词让他忍俊不禁,但他还是忍住了笑意,面前这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在他眼里却比任何人都值得敬畏。   其实在老爷子眼里,轻功糟糕已是不错的评价,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眼光自然非凡夫俗子可比,什么样的英雄豪杰绝世高手没有见过?   葛飞能有“飞天狐”的绰号,自然是轻功绝顶,但人品却非绝顶,贪花好色,糟蹋了不少良家闺秀,是武林中人深深唾弃的采花大盗。   曾有不少剑客侠士联名捕杀,但被其逃脱,至此盛名远播,同时也被影楼记入花名册中,能入影楼花名册的绝不是等闲之人。   “这个死掉的柳长情就是那个剑法还凑活,在女人方面也很凑活的小伙子?”老爷子又问道。   “在剑法和女人上都能凑活的柳长情好像也只有一个。”年轻人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还凑活在老爷子眼中算是很高的评价了。   柳长情并不长情,他多情却不专一,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惹下情债无数,却从来不还,留下许多寡妻弱子为他伤心断肠。一手断肠七剑造诣极高,被誉为五年一见的天才剑客。   现在,名册上这两个还不错的小伙子的名字已被打上鲜红的叉叉,老爷子只觉得有点遗憾。   并不是为死人遗憾,他从不为死人感到遗憾,只是为没有从死人身上赚到足够的银两而遗憾。   影楼并不是个杀人的组织,却也做杀人的生意。   杀人者,人恒杀之。他们懂得这个道理,因此从不轻易介入江湖是非。他们做的是杀人的生意,却很少杀人,他们出卖的是情报。   影楼的探子遍布大江南北,就连荒凉的漠北也不例外。   因此找他们做生意的人很多,而且出手都很阔绰,他们不出人不出力,只提供情报和悬赏,却也能赚个盆盈钵满。   现在这两个还不错的小伙子被人免费给杀了,这不能不让老爷子有点遗憾。   “这次我们损失不少。”跟随老爷子多年,年轻人心领神会。   老爷子抚须道:“不一定,杀的人越多,命也越值钱。”   年轻人点点头,葛飞和柳长情的命很值钱,杀了他们的人的命肯定更值钱,他又道:“您觉得这个女人怎么样?”   老爷子眉间皱纹微起,沉默片刻,道:“可怕的女人。”   近年来,老爷子评价过不少人,得到这个评价的却是唯一一次。   “能杀葛飞和柳长情,说明她轻功暗器功力已颇为不俗,但能杀这两人的人却也不在少数,这个评价是不是过高了?”   阁中暗如夜幕,连影子似已被吞噬,一只苍蝇在黑暗中飞行,嗡嗡作响,似乎在找寻阳光,突然一记剑光如电,利剑出鞘,转瞬即逝,剑刚出已归鞘,归鞘前年轻人轻轻吹落粘在剑尖的一对翅膀,那是苍蝇的翅膀,无翅的苍蝇还在地上挣扎,除了少了对翅膀,完好无损。   老爷子点头赞许道:“常傲,你的功夫又长进了,看来葛飞和柳长情也逃不过你的剑。”   “略有长进。”常傲声音诚恳,在老爷子面前,没有人能够不够诚恳,而后面有傲色道:“我从不认为他们能逃过我的剑。”   “但这个女人可怕的不是轻功暗器,而是她的人。”   “人?”   “不错,人,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本身就是一种武器,尤其是这种美丽神秘的女人。男人一见就相思,相思欲断魂,几乎没有男人能抵挡她的魔力,再加上一流的轻功与暗器,这样的女人难道不可怕吗?”   “这种女人我倒想见见。”常傲微笑道。   “我不想见。”老爷子若有所思:“她杀的人有一个共同点。”   “多情的男人。”   “不错,多情往往滥情,滥情往往无情,所以多情总无情。我的女人不少,所以我不想见她,一点也不想,只要是聪明的男人都不会想见她。”   沈夜玫不想见他,只想杀了他。   每个月的十五,她都会想起他,一想起他,她就想杀人,和他一样无情之人。   只有无情之血才能暂时清洗内心的仇恨,每当无情之血滴到她敏感而柔软的指尖,那种仇恨得到释放时的愉悦如潮水般涌向全身。   快乐总归是短暂的,痛苦才归于永恒。   短暂的快乐后,浓烈的血腥让她恶心至极,她狂吐,一直吐到干呕,似乎连心脏都要从嘴中吐出。   然后她跳入水中,用力揉搓着细嫩的肌肤,直到搓出血来。   她自己的血。   但恶心的感觉并未消退,反而愈加浓烈,她恶心无情人的血,更恶心自己的血。   月光下清浅如镜的池水倒映出她倾城绝世的面容,可她却觉得像是个女鬼,一个披上了人皮的女鬼。   连绵的恨意又如涨潮般盈满整个胸腔,集聚的仇恨在短暂消逝后再次归巢。   皓月圆如盘,如情人的笑脸,但此刻却似在嘲讽,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可憎。   恨意剑光霹雳直下,水波洒满夜空,池中银盘被击得零零碎碎。水波复归平静,银盘依然如旧。   她再挥剑,剑光连绵似细雨,直至筋疲力尽,可惜剑雨停歇,溶溶月光依前时。   迷离夜色下的碧水池塘仿佛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黑纱,飘飘渺渺,似有若无的波纹在轻风淡月下闪烁着迷人的清光。   一样的月色一样的夜,和五年前一样,依旧是轻风淡月碧水池塘,可人却不一样了。   那时她早已放下手中剑,捡起了绣花针,她不再苦练坚持了十几年的剑法,而是一针一线绣花织衣。   为了他,她决定做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合格的妻子。她甚至想好了要生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连名字都想好了。   月缺时,她坐在茅屋前绣花织衣;月圆时,她总会伫立于碧水旁池塘边,凝望天边淡月,盼望着他的归来。   那一天,同样是八月十五,他回来了。   他带来的不是海誓山盟长相厮守,而是冰冷的一剑。   他的剑好快,好冷,直到剑锋洞入心口,她才感觉到,一个人的心原来可以比剑更冷。   也许她命不该绝,她的心脏比一般人偏了一点,剑也刺偏了些,从那时起,手中的绣花针就变成了断魂针。   她离开不久,水边忽然出现一道人影,静静伫立而后一声长叹。   林深绿径通幽处有一间小木屋,屋前黑玫瑰郁郁葱葱,花影摇曳;屋后小溪流水潺潺,波光粼粼。   风中花香惹人醉。   只有在这里,独酌无醉意的沈夜玫才会有些许醉意。   这是她的小木屋,她回来的时候,屋外站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只能是女人,自从绣花针变成断魂针后,她绝不允许一个男人再踏进她的小木屋。   “玫姐,你终于回来了。”女人上前搀着沈夜玫,语气颇为关切。   这女子名叫林梅,面容秀丽,桃花眸柳枝腰,算得上风华俏佳人,曾是青楼头牌,而后遇贵人,两情相悦下赎身为妾,岂料所托并非良人,动辄打骂受尽□□,甚至差点被活活打死。当时沈夜玫正好路过,一针送负心汉去见阎王,又见她无处可归,于是暂时安置在这里。   屋里有桌有椅有灶台,虽简陋但收拾得整齐洁净,里边还有两间房,算是闺房,闺房里甚至还置办了红漆楠木梳妆台。   “很晚了,你先去睡吧,我能照顾自己。”   进屋点灯后,沈夜玫没有太多言语,只想清静清静,林梅点点头,自去睡了,两人相处时间不长却有默契。   夜黑无尽,夜静无人。   月光下,妆台前,沈夜玫卸下黑色面纱,黑纱湿中有微香。   以前她从不戴,但现在却不得不戴。   柔软指尖在右侧白皙脸颊揉动,轻轻一扯,那张倾城绝世的面容竟被撕破,一丝薄如蝉翼的面皮褪下,脸下之脸依旧令仙魔失色,却多了一个细长伤痕。   不是他,他没有伤她的脸,伤的是她的心。   是她亲手划的,错误总要付出代价。   她轻轻抚摸着伤痕,在月光下似要与周围细嫩肌肤合二为一。   刀锋划过伤痕时,皮肉再次分离,鲜血淋漓染月色。    ☆、别云亭上多别离      初一,晴有日。   城外十里别云亭。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亭子,檐分四角,其上以精致琉璃瓦均匀铺就,其下四根朱红石柱巍巍耸立,石凳环亭,中设一大理石台,上面刻有春日长亭折柳图,手艺精湛,惟妙惟肖,用以寄寓依依惜别之情。   聚散终有时,别云亭上话别离。   别云亭虽然年久失修,早已失去往日的风采,但来此作别亲友的人一如从前。   晌午之后微风凉。   大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黑面巨汉,长八尺,腰粗膀宽,黝黑肌肉坚硬如铁,铁胸上布满黑粗胸毛,呈倒人字,整个就如一人形巨熊。他左手拎着一只肥羊,右肩上扛着比人还高的麻布袋,看起来比他本人还重,可那笨拙如熊的身体却行走如飞,身形过处尘土飞扬。   远看似熊,路人像遇到野兽一般纷纷躲避。   黑面巨汉哈哈一笑,连人带羊纵身一跃,“砰”的一声巨响,落在别云亭前,那巨大朱红石柱也被震得嗡嗡作响,好似地震一般。   正与亲朋好友一一话别的亭中客一时间被眼前的巨汉吓呆了。   黑面巨汉突然对亭长啸,如巨虎怒吼,刚刚还是难舍难分的亭中客早已离别上路,他们离别得真快,比兔子还快。   别云亭空空如也,黑面巨汉乐得独自霸占整个亭子,打开巨大麻袋,里面锅碗瓢盆刀叉碗筷应有尽有。   却见黑面巨汉动作娴熟地将肥羊宰杀剥皮,在附近河中清洗干净,还顺手轻轻一拳打折碗口粗的大树当做柴火。   油盐酱醋等佐料准备就绪后,黑面巨汉把整只新鲜全羊摆在烤架上烘烤,均匀地转动全羊,炽热的火苗舔舐着细嫩的羊肉,发出“滋滋”的响声,肉香四溢,引来一只饿了几天的流浪老狗,黑面巨汉瞪眼怒喝,那饿得浑身发昏走路不稳的老狗却一下子窜出十来丈远。   柳树下,云亭边,黑面巨汉烤全羊,这画面透着说不出的诡异,路人远远望见避道而行。   红日渐西斜,凉风忽急忽缓而不定。   大路上又有三个粗犷汉子,清一色头裹青帕腰悬弯刀,步履沉稳有力,中间一人推着辆板车,着灰衣,衣服一黑一白分外分明的两人分侍左右,呈回雁状,车上载着十来个坛子,三人目光警惕而无丝毫分神,实为经验老道的江湖好汉。   蓦地,三人两前一后扶持板车,而后飞身跃起,连人带车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稳稳停在别云亭旁,甚至连车上坛子也无丝毫破损。   “好功夫!不愧是东海三霸天,好亮的招子。”黑面巨汉目光一亮,赞叹道。   东海三霸天,蛰伏于东海的巨匪,以劫镖越货为生,认钱不认人,黑白两道通吃。就连昔日威震武林的镇东镖局也有批重镖被三人劫获,镇东总镖头林镇东带人围剿三人,却被反杀,林镇东身负重伤,镖局镖师死伤过半,此后镇东镖局一蹶不振,东海三霸天遂恶名远扬。   三兄弟同父同母,刀法雄浑精奇,更因三人从小一起长大,心有灵犀,故而习得一种神秘剑阵,一旦施展开来,几无弱点,刀势环环相扣,威力倍增。就连身负惊人艺业的林镇东也栽了跟头,这一栽就再也没起来。   “黑面熊石力,看来你很有雅兴,竟然在这里烤起了全羊。”说话的是一身灰衣的老大孙兴霸。   “俺更感兴趣的是这趟差使,相信你们也是为此而来。”   黑面熊石力,名如其人,天生神力,犹善使锤,锤法大开大合,连绵不绝,所使巨锤重百余斤,挨着即残,碰着便死,有开山裂石之威力。行走江湖十余载,未逢能接其一锤且全身而退者。   黑衣老二孙余霸抖了抖腰中刀鞘,道:“可惜啊可惜,如果你是来烤肉的,我们倒不介意一起喝酒吃肉,看来我们是无福消受了。”   “莫非你们想独吞?”石力怒目而视。   “能三人分我们绝不会四个人分。这个道理你也懂。”   孙才霸虽然是老三,但霸道之气丝毫不逊色于两位哥哥,拍了拍白衣上的尘土,语气轻蔑道:“识相的给我滚!”   旋转的全羊忽慢忽快,火苗火势不减,肆无忌惮地炙烤着羊肉,甚至让石力感到些许烫手,他动也没动,冷笑道:“欺人太甚,别人怕你们,俺可不怕。”   “那么我们三兄弟不介意让黑面熊变成死面熊。”   雪亮弯刀出鞘,明晃晃照出人影,孙兴霸舔了舔猩红的嘴唇,他已感觉到手中刀欲饮人血。   “这么香的羊肉,若是不好好品尝下岂不是有辱斯文?”   一白衣白面书生自柳荫处斜掠而上,如燕子归巢般轻轻落在琉璃亭顶,动作行云流水,优雅若处子,灵动似清风,斯文如斯。   “原来是‘玉面书生’余斯文,这手轻功可是俊俏得紧啊。”黑面熊石力哈哈笑道。   余斯文又一个鹞子翻身,飞身落地,轻摇画扇拂面生风,亦是语气斯文道:“过奖过奖,雕虫小技而已,余某到来没有扫了各位雅兴吧。”   “玉面书生”余斯文当然很斯文,面如冠玉,一袭书生衣袍,颇有风流倜傥才高八斗的书生风范。当然,余斯文的斯文可谓是表里如一,杀人也是如此,取人性命只在刹那间,白袍不沾血,出手亦如电,就连死在他手上的人死相也很斯文。   “余先生这种斯文人也来干我们这种粗人干的事儿?”孙兴霸瞳孔收缩,目光微微泛冷,语气却是戏谑味十足。   余斯文微笑道:“我偶尔也干干粗活。”   “斯文人还是干斯文事,否则斯文扫地可就不妙了。”孙才霸可干不了斯文人的活儿,一出口便是咄咄逼人。   “你想让我斯文扫地?”   “正有此意。”孙才霸已拔刀,刀光浮现时人影已动,真个是出手如电。   转眼间刀锋至,余斯文却是不紧不慢,竹质画扇轻拍刀侧,霹雳刀势却如被巨物击中一般偏离方向。   孙才霸一刀不中,又一记回身落雁斩,余斯文从容应对,霸道刀锋被或挑或拈的斯文扇法中一一化解。   只是瞬间,两人已缠斗数合,难分高下。   “三弟,不得无礼。”   见老三使出七成功力也未能见效,反而被余斯文轻松化解,举手投足甚至随意而发游刃有余,孙兴霸已知此人非同小可,于是喝退老三,拱手和声和气道:“余先生是高人,三弟刚才多有得罪,还请多多包涵。”   “客气了。打打杀杀确实有辱斯文。”余斯文画扇一收,亦拱手还礼,笑道:“石兄有肉,三位有酒,在下亦带碧玉盏,何不先痛饮一番?差事没办完却意气相争,岂非不智?”   “还是余秀才上道,喝酒吃肉,俺奉陪到底。”石力大笑,似乎刚才的不快早已抛诸脑后。   三兄弟踌躇不定,大哥孙兴霸眼神清冷,脸色忽阴忽晴,片刻后如沐春风:“余兄相邀,怎敢不从。”   余斯文点头赞道:“东海三霸天果然好气度。来,各位上座。”   羊肉已下架,酒坛摆上台,碧玉盏上美酒碧如玉。   “来,余某敬各位一杯,祝送终顺利。”   余斯文把盏劝酒,先干为敬,余下四人也是豪爽举杯一饮而尽。   别云亭上多别离,来这里的人大多是来送别的,他们却是来替人送终的,替活人送终。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快死的人无人送终,活着的人却有人抢着送终,只要价钱足够。   影楼出示了一份悬赏,赏钱足有一万两,财帛动人心,而别云亭就是最佳送终地点。   “端的是好酒。”酒已穿肠,肉却未动,石力迫不及待想开荤,欲撕开全羊后腿肉质肥美处。   “石兄莫急,肥羊后腿美味无比,我等三兄弟先来尝个鲜。”   石力美味在手,刚要大快朵颐,孙兴霸手中筷子一夹一绞,羊腿已易主,三兄弟三双筷子互为犄角,正要裂肉分食,余斯文却是不甘寂寞:“难得你们这么有雅兴,我就却之不恭了。”   斯文细手轻轻一抖,将三双筷子震开,趁势夹住,羊腿再次改换门庭。   东海三霸天又怎肯罢休,石力也是志在必得,五人以筷代手,上演一场夺肉大战。夹挑拉拽,五人各显神通。   饿得皮包骨的老狗馋出口水,却是不敢靠近,只是用鼻子闻了又闻以解馋意。   几次肉在嘴边而被夺,天生神力的石力一时蛮劲发作,用力一挑,其余四人莫能阻其力,美味羊腿挣脱筷子飞出亭中。   美味从天而降,老狗跑得欢快,正要跳起接肉,一根树枝横空飞驰,欲入狗嘴的羊腿竟被钉在朱红石柱上。   “谁?”亭中送终五人起身站立。   “送终的人。”    ☆、送终人      阿一经常送别,却很少送终。   但现在他不得不送终,因为他又饿了三天三夜,再不替人送终弄点花销,他就要自己给自己送终了。   幸好,这个需要送终的人确实符合他的要求。   “毒狼”李横,人命债多不胜数,滥杀无辜,草菅人命,甚至连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死在其手上的也非少数,最近已有仇家贴出巨额悬赏。   给这样的人送终,阿一并不会不高兴。   他是个杀手,心肠却不太硬;他也替人送终,却挑剔得很,所以一年到头也干不了几票。   幸好干这行收入不错,干一票就够他花很久了。   可惜他也是个对朋友不错的人,这样的人花销通常很大,他也不例外。   再加上他越来越挑剔,到头来今年只做了一趟买卖,那份报酬当然不会花很久,所以最近他几乎天天挨饿。   看到这份悬赏时,他毫不犹豫地接下了。   四个小石子随着他右手灵动而有规律的拨动在空中忽上忽下,形成一个流转的圆圈,感受着手中石子的坚硬质地,阿一有了一种让心肠硬一点的觉悟。   一只野猫穿街而过,正好经过他脚下,或许是好奇心重,或许是一时调皮,野猫随手碰触了他原本已很破旧的裤子,“嘶”的一声,裤脚又多了个大洞。   四个小石子脱手落地,其实要让这个无礼的家伙吃点苦头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但他却发现,他的心肠真的不太硬,只好苦笑自嘲道:“猫啊猫,连你都看准我心肠好好欺负了?”   小石子在他右手上飞舞得更快,他没有因为一只野猫的调皮而让心情变糟。心肠还是硬不起来?他已经不在乎了,毕竟,心肠软不是件很坏的事儿。   他现在唯一在乎的是他的肚子,他只想尽快送终,然后尽情犒赏一下自己,最近他实在是有点愧对自己的肚皮。   还好送终的地点并不远,他很早就到了,顺便找到棵大树舒舒服服的在上面躺了一会儿,送终是件不太轻松的苦差事,他得养精蓄锐。   等他醒来时,就看到一根在空中飞舞的羊腿,一只跑得欢快的老狗高高跃起,正要一口咬住羊腿。   这一刻,阿一的心肠终于硬了一点,于是他出手,树枝飞射如离弦之箭,飞舞的羊腿被钉在朱红石柱上,只差一点就能享受美味的老狗耷拉着耳朵,轻声呜咽,神情哀伤似离人。   狗嘴上夺肉成功,阿一有些歉疚的喃喃自语道:“对不起了,老伙计,我实在是饿得受不了啦,等我送终回来,一定请你吃整只羊。”   亭中有五人,阿一一看便知是同行,于是上前打招呼。   原本以为只有五个人,一万两平分下来也有两千,这个价钱算不上多么丰厚,却也算是厚道。   可又多了一人分钱,赏银又要打个折扣,一千六百两无疑是折本价。   亭中五人反应迥异,石力黑脸粗线条,余斯文玉面依然斯文,看不出丝毫变化,老二和老三却是霸道耿直恶汉,没那么多歪点子玲珑心,原本三人一万,现在减半,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脸的冷漠如冰。老大孙兴霸却是活络人,一来不清楚底细,二来这仨都不是省油灯,处理不好让这三人抱成团,那可就大事不妙了,打压非高招,不如拉拢,于是心思一转拱手笑道:“兄弟身手不凡,令孙某大开眼界,请问尊姓大名?”   同行人,自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这行也有这行的规矩,因为一言不合或些许银子而血溅当场的不在少数,若对方给足面子则又需加倍还礼,阿一自然深谙此道,虽然心中不屑,却也无可奈何,当下通了姓名,还礼笑道:“哪里哪里,微末之技,何足挂齿,倒是在下唐突在先。”   孙兴霸言语既出,另四人一点即透,纷纷见礼聊表好意,在这行混的,心思鲁钝蠢笨的早成了别人的刀下鬼垫脚石,根本等不到发财上岸的那一天,大多数不是身负惊人艺业的高手,就是心有玲珑精灵似鬼的人精。   一番侃侃而谈获悉羊腿飞天的缘由,阿一取下羊腿,拱手笑道:“在下一时游戏,多有得罪,还请海涵。”   余斯文淡然道:“区区羊腿,不必挂怀,羊腿之争也是一时游戏,当不得真,阁下自便。”   “说得甚有道理。”石力随声附和,其余三人也无异议,事已至此,再执着于羊腿之争却是毫无意义。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阿一吹了个响哨,举起羊腿朝那只可怜兮兮的老狗晃了又晃,原本垂头丧气的老狗也是颇通人意,顿时撒起欢来全力奔跑。   “狗兄啊狗兄,抢了你的羊腿,实在是过意不去,现在还给你,有机会再请你吃一顿以表歉意。”   阿一一脸认真,如与人语,此情此景令人发笑。   羊腿再次飞舞,不偏不倚,狗兄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叼住。   亭中五人对阿一又有改观,连狗的便宜也不愿意占,厚道啊,于是约请入席,有酒有肉,饥肠辘辘的阿一自然不会拒绝。   三两酒入肠,五两肉下肚,阿一与五人顺利打成一片。干这行最忌讳孤家寡人,下黑刀暗里使坏也无人照应,若是碰到杀人立威,那可是首当其冲的垫脚石。   阿一估摸着这趟差使十有八九算是成了。   日斜成残阳,风势渐起有寒意。   风中有微香,香味淡而不明,似花香又似人香。   残阳尽头有一人,愈来愈近。   风中香味渐浓渐明,是人香。   有种女人天生比花更芳,比花更香。   阿一呼吸着芳香,熟悉而深刻,她来了。   沈夜玫当然来了,也是来送终的。   任何事情都有代价,报仇雪恨尤其如此,财帛金银必不可少。   给人送终是个积累财富的好差事,只不过送终不成反被送终的事儿屡见不鲜。   她心中只有恨,她活着就是为了报仇雪恨,若是不能,不如被人送终,化为一抔黄土时,仇恨才会入土为安。   她来时,香气满云亭。   亭中人似乎被她的倾城之姿所震撼,静无人声。阿一微笑着点头示意,沈夜玫却未理会,阿一不以为意。   “好香好标致的婆娘,你不会也是来送终的吧?这种危险事我劝你还是算了,缺银两的话就跟大爷走吧,跟着我保你荣华富贵,怎么样?”孙余霸是个酒色之徒,见到如此美人,眼神中满是□□裸的占有欲。   回答他的是相思断魂针,既相思,怎可不断魂?   孙余霸没有断魂,却是吓得魂都没了,猩红如血的断魂针擦肩而过,只差那么一点,他的胳膊就废了。   沈夜玫冷冷道:“这次是警告,下次再不留口德,断的就是你的魂。”   威震武林的东海三霸天何曾受过如此屈辱,孙余霸起身喝道:“好毒的婆娘,兄弟们,一起收拾她。”   孙兴霸目光移向阿一,问道:“兄弟,你意下如何?”   之前与其他两人有隙,他又极力拉拢过阿一,现在发问,无疑在示意站队。   “当然。”阿一一脸的理所当然。   孙才霸竖起拇指赞叹道:“一兄果然够义气。”   “不好意思,你们误会了。”阿一目光转向沈夜玫,脸上笑容纯真如一:“我的意思是,我当然帮你。”   “我不需要你帮。”沈夜玫依旧冷漠似冰山,心伤过后,她已心冷如冰,也很难相信任何人,尤其是男人。   “你需不需要我帮是你的事,我愿意帮是我的事,八竿子打不着,只要我愿意,我就会帮。”阿一一字一句认真解释道,他觉得这很有道理。   孙兴霸却感觉这没道理,热脸贴冷屁股偏要帮,好酒好肉招待伺候却不帮,他觉得自己被耍了,怒声道:“臭小子,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只要是酒我都喝。”阿一神色轻松,丝毫不为所动,只是暗叹之前酒席上下的功夫全白费了。   “余兄和石兄意下如何?”   余斯文略思片刻,说道:“这位姑娘虽然霸道了点,但孙二哥之前的话也有些不妥,不如各退一步吧。”   “就是,有什么仇怨等事情办完后再说吧。”石力话语直来直去,却是话糙理不糙。   二人纯粹和稀泥的态度也在情理之中,孙兴霸眉头紧皱,“东海三霸天”行走江湖历经腥风血雨,从未怕过事,虽然不惧这一男一女,自忖以三敌二尽可拿下,但事情未完而相杀,殊为不妥,于是冷眼瞪着两人,“哼”了一声后就此作罢。   亭中清冷似别离。   “为什么?”沈夜玫惜字如金。   四个小石子在指尖飞舞跳跃,阿一感觉自己的心肠软得出奇:“上次你要杀人,我添了点麻烦;这次人要杀你,我也该添点麻烦才是。这很公平,我是个很公平的人。”   “不必如此。”语毕,于袖里包裹取出一精致酒盅,沈夜玫静静独酌。   “但我愿意。”   一个人不做一件事的理由有很多个,做一件事的理由往往只有这一个。   酒香四溢不饮自醉,阿一大大的眼睛眯成了“一”字,笑着道:“不请我喝口酒?”   阿一热情似火,沈夜玫瞅着他,却是一派寂静无声,一热一冷两相望。   阿一没有感到无趣,接着笑道:“你不请我喝酒,我却要请你喝酒。”   “为什么?”还是一如既往的惜字如金。   “喝酒的人有两种,请我喝酒的人和我请喝酒的人,你知不知道其中的区别?”   “说来听听。”   阿一解释道:“前者不必是朋友,而后者却必定是朋友。”   “我没有朋友。”   “没有人不需要朋友。”   沈夜玫盯着眼前的男人,好久才道:“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见多就不怪。”阿一摊摊手,嘴角笑意弯成月牙。   “奇怪的人可不可以让我清静点?” 沈夜玫说出来的字多了一点。   “如你所愿。”惜字如金似乎会传染,阿一起身别离,不作片刻停留。   朋友之间才会多别离,若非朋友,又何谈别离?   沈夜玫依然独人独酌,秋水眸中似有秋意。    ☆、尔虞我诈      已是黄昏,路上行人渐稀渐少。   日色稀薄迷茫的大路上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八匹健骑随行护侍,以双骑为单位分列至前后左右,距离不过两丈,骏马雄健,蹄急而密,马上人青衣麻帽,背上阔刀亮如雪。   车夫手中马鞭舞动,八骑一车如风驰电掣,漫天尘土卷飞扬。   忽然,前两骑骏马惊嘶,八骑一车勒马而停,当先一人飞身下马,上前喝道:“何人如此鬼鬼祟祟?”   “送终的。”   七个身影飞身直下,话音未完,剑光一闪而逝,刚刚下马的马上人咽喉上多了一点红,血花飞溅,刚下马就已被送终。   阿一就在七人当中,他们的确是来送终的,片刻间已有一人终入黄土。   残阳烈如血,狂风骤起,血色尘土遮天蔽日迷人眼。   “杀!”   杀声随风舞,马上七人舞刀直下,刀光霍霍,杀气奔腾,马上车夫执鞭躲在车后。   既无杀声壮威,也无豪言壮语,送终人迎刀而上。   血色烟尘的道路旁有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手上托着个破碗,一脸懵懂无知地瞅着路上十来个人,丝毫不知将要卷入浴血战场。   刀光剑影铸就的金钱欲望上,没有人会在意这个可怜小生命。   临敌之际阿一本不该分心,可他心软的毛病又犯了。他第一时间没有去送终,而是救人,他跑得真快,一把将小乞儿扛在肩头。   滚滚烟尘中短兵相接,重重刀光下杀气蒸腾,扶摇直上,人血飞溅,浸染苍穹。   这是场屠杀,东海三霸天,石力和余斯文俱是赫赫有名的杀手,岂是几个籍籍无名的保镖所能抵挡。   将小乞儿送出十来丈远的阿一回到战场时胜负已定,又有七人已被送终。   其余五人齐齐看向阿一,面面相对而无语,本来是来送终的,结果一个没送还救了一个,这算什么事儿呀。沈夜玫却是不露声色,不过临敌之际,也没有人多说什么。   刀声停歇时,车中人破窗而出,大笑道:“想不到我李横的人头如此紧俏。”   “少废话,纳命来。”石力的话简单而直接。   李横笑道:“你们拼死拼活不过图个银子,据我所知,不过才一万两。”   顿了顿,李横伸出三根手指,道:“如有人肯保我一命,我愿以三万两相赠。”   余斯文冷笑道:“你以为这种低级伎俩就可以离间我们?”   “杀了你,银子同样是我们的。”孙兴霸更是一针见血。   “你们以为我会蠢得把所有的银子带在身上吗?杀了我,你们什么都得不到。”李横仇家多,似乎银子也多,又报了个更具诱惑力的价钱:“不二话,五万两,这价格够你们拼命好几年了。我相信你们是聪明人,聪明人不会和银子过不去。你们也不用担心我会赖账,跟以命换钱的人赖账,岂非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五万两的数目绝对不小,干这行的大部分到死都赚不到这个数字,有了这笔钱,想要什么都不是问题,荣华富贵应有尽有,美女美酒也是任凭享受,这样的日子有谁没有奢望过?巨大的财富挑动着内心蠢蠢欲动的欲望。   刚才回绝得最为理直气壮的石力余斯文却是沉默不语,见过大风大浪的“东海三霸天”也都低头思索,沈夜玫面无表情,就连阿一也是心跳怦然,莫说不心动,那都是唬人的鬼话。   正如李横所言,没有人会担心他赖账,只有不要命的人才会跟杀手赖账,李横显然是个很要命的人。   心动归心动,可要付诸行动却有诸多忌讳,这行也有这行的门道,最令人不耻的就是临阵投敌,买卖也得讲个礼义诚信,倘若每个杀手都是脑后有反骨有奶便是娘的背信弃义之徒,一个不好临阵投敌反杀雇主,那谁还敢雇人干事?   这种反骨仔的下场就是群起而攻之,名声尽毁再无立足之地,最好的下场就是退出江湖归隐山林,绝大部分都成刀下亡魂剑下鬼。   所以,任何人行此事前都得认真掂量掂量。   “姓李的,这烫手银子就怕有命赚没命花,你也别整那么多有的没的,兴许老子心情好能给你个痛快。”   石力显然已经掂量过了,这四肢发达的黑面巨汉似乎心思耿直,头脑里没那么多门道。   “石兄说得甚是,李横,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依旧书生样的余斯文也不想让自己的名声有辱斯文。   作为“东海三霸天”的老大,认钱不认人的孙兴霸并不是一味的嚣张跋扈恃强凌弱,反而心思缜密胸有城府,颇有些枭雄之姿,见二人已定,马上当机立断:“二位与我英雄所见略同。”   沈夜玫惜字如金,点头以示态度。   阿一却是打了个哈欠,那种想法不过是一闪而逝,为了五万两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只有拿屁股当脑袋的蠢蛋才会接这种烫手山芋。五人如此表态也在意料之中。   “李老狗,乖乖受死吧!今天,老子的刀就要拿你开荤。”被沈夜玫当众糗了一把,孙余霸早就肝火旺盛,如今有这么个好机会可以泻泻火,他当然不会错过。   “哈哈,二哥,让我们来比比,看看谁的刀快。”老三孙才霸也是好勇嗜斗之人,杀个把人对他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两位好雅兴,我来替你们掠阵。”石力本无争雄之意,既然有人出头,他也乐得偷闲。   “哈哈,让我的刀好好疼爱疼爱你吧!”   两人面目狰狞如鬼,声音中带着销魂的兴奋,残忍夺去一条生命在他们眼中竟然是一种享受。   李横面色苍白,汗如雨下,等死往往比死亡本身更加令人恐惧。   狂风呼啸。   突然刀光一闪,有人倒下,撕心裂肺的惨呼声响彻天际。   李横没有倒下,倒下的是刚刚要好好疼爱他的两人。   谁也没有想到,黑脸黑皮的石力心也是黑的,背地里下黑手那叫一个熟门熟路,他一锤就碾碎了孙老二的脊椎骨,霸道跋扈性情乖张的孙老二如同烂泥一样瘫软在地。   一向杀人如麻的孙老三如今也被人如杀鸡一般干净利落地割开了喉管,不得不说余斯文暗中捅刀也是斯文至极,手中画扇划过喉管时滴血不沾,依旧是玉面白衣把扇摇。   “老二老三!”   一母所生亲兄弟身死眼前,孙兴霸悲痛欲绝,愤怒的火焰燃烧着理智,于是他拔刀,仇恨弯刀劈向余斯文。   余斯文轻身急闪,躲其锋芒,孙兴霸一刀未毕一刀又起,刀沉势猛,只攻不守,乃是全然拼命的打法。   余斯文不再躲避,玉面生笑轻摇画扇,几点银光从画扇里猝然飞出,如流星穿梭,这古朴雅致的画扇竟然暗藏杀人于无形的暗器。   孙兴霸招式过大,躲避不及,左肩已中流星镖,鲜血淋漓。   还未来得及歇口气,一个巨锤从天而降,一击胸口碎裂,再一锤,血肉模糊成肉泥。   石力用力抖掉沾在巨锤上的烂肉碎骨,拿出块干布轻轻擦拭,不过片刻功夫,威震江湖的“东海三霸天”已成刀下亡魂。   铺天盖地的血腥之气让隔着十丈远的小乞儿瑟瑟发抖,他现在才发觉自己刚才的处境。   “大块头,你就不能斯文点?”余斯文眉头微皱,满地碎肉鲜血腥气逼人,令人作呕。   “俺是粗人,干不了你那斯文事儿,俺杀人向来是一锤子了事,懒得弄那么多花样。”石力拎着巨锤在地上敲了敲,戏谑道:“酸秀才,想不想尝尝俺的锤子,一锤下去保证让你不再斯文。”   余斯文笑着摇头道:“你还是先请一兄尝尝吧,我向来有让梨之礼。”   “那我就不勉强了,毕竟咱们现在是同道中人。”石力嘿嘿一笑,又对阿一说道:“一兄弟,俺请你吃一锤子,你不介意吧?”   “看来我不吃都不行了。”阿一苦笑着,而后正色道:“你们就不怕事情败露声败名裂,再无立足之地?”   余斯文轻描淡写道:“这好办,杀了你就没人知道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好,两位果然是聪明人。”死里逃生的李横竖起大拇指。   “当然,俺不会跟银子过不去,所以俺是聪明人。”黑脸黑心的石力又一副憨中带直的表情。   阿一笑道:“我也想做个聪明人,不知道可不可以?”   “两个好像已经足够了。”余斯文拒绝得彬彬有礼。   “可惜!”阿一长叹一声,似是有莫大遗憾。   “不过,再多个姑娘也无妨。”余斯文似笑非笑,神情诡异:“姑娘有倾城绝世之姿,埋骨于此就真的太遗憾了,我和大块头都是怜香惜玉之人。姑娘冰雪聪明,想必明白这个道理,你意下如何?”   一直冷眼旁观的沈夜玫略作思索后,声音轻盈道:“当然。”   “姑娘果然是聪明人!”   余斯文石力欣喜若狂,眼中□□升腾,喉头发干,恨不得马上将眼前玉人据为己有,此刻,他们终于撕下最后一片伪装,化身一对色中饿鬼。   余斯文仿佛已能憧憬醉卧美人膝的无尽缠绵,可眼前似乎多了一根红如血细如丝的针,断魂针,他惊恐欲断魂。   沈夜玫身轻如燕,飘过阿一身边时,她淡淡道:“我当然帮你。”    ☆、试探      沈夜玫的以牙还牙让阿一有些措手不及,但却没有时间去仔细回味,因为他要去送终,替这两位空有人皮而无人心之人送终。   “好毒辣的女人!”   余斯文想入非非之际断魂针趁虚而入,饶是他反应灵敏却也是躲避不及,断魂针未断其魂,却伤其面,书生白皙玉面多了一道不太文雅的伤痕。   斯文扫地的玉面书生再也顾不得怜香惜玉,手执画扇直奔沈夜玫。   如人形巨熊的石力被沈夜玫耍了一道后,心中□□早已熄灭,却是恼羞成怒,欲与那刚刚破相的酸秀才一起将之擒获,不料阿一上前缠斗,于是怒喝道:“既然你想找死,俺就先拿你开刀。”   开山巨锤直朝面门轰去,如泰山压顶,势不可挡。   此锤法刚猛至极,又攻中带守,阿一自忖以硬碰硬恐怕是螳臂当车,于是以轻灵步伐避其锋芒。   一味刚硬,势不可久,阿一深知其中道理,只与石力纠缠却不力抗,弄得石力颇为难受,有种一锤砸在棉花上的感觉。   沈夜玫身形轻灵变化莫测,舞袖弹指,断魂针神出鬼没,余斯文不断闪躲只守不攻,败势尽显,心中直呼难缠,他万万没想到眼前这绝世美人在轻功暗器上有如此惊人造诣。   两人忽左忽右,身形变幻如雨中飞燕,忽然,余斯文感到左脚一阵剧痛,低头看时却见一枚断魂针已深深插入腿中,他惊呼一声:“大块头,快救我。”   石力一记力劈华山震退阿一后,急去相助,若是那酸秀才见了阎王,他一个人恐怕独木难支。   见石力逼退沈夜玫,余斯文大喜道:“石兄果然够义气,咱俩一齐出手先擒了这婆娘再说,这暗器着实难缠。”   “好!”石力一口答应,熊形身躯直扑沈夜玫。   忽然,他感觉到后背一热,身上力气很快流失,刚刚下黑刀的聪明人被人下了黑刀。   “你这个卑鄙无耻的秀才!”石力悲吼震天。   “死贫道不如死道友,对不住了,石兄,黄泉路上莫要怪我。”   突下黑刀让石力成炮灰垫脚石,余斯文飞身遁去。   石力正欲转身带伤而逃,三枚断魂针已近其身,石力还未挣扎便迎面倒地,断魂针穿胸而过,黑面熊已成死面熊。   石力身死时余斯文已遁出三十丈远,阿一见他腿部负伤却仍行动敏捷如斯,估摸着以自己的脚力,追赶至少在一刻钟以上,而且正主李横还未送终,于是打消了追赶的念头。   见被收买的两人一死一逃,也已知眼前二人功力深厚,打是打不过,逃也逃不得,李横眼珠一转,拱手笑道:“二位果真是英雄豪杰,又何必为这区区一万两银子和许某过意不去?这样,只要二位肯放许某一命,我以全部身家二十万两奉上,并发毒誓绝不对第四人说出此事,二位意下如何?”   天边残阳欲尽,大道狂风渐缓。   依旧黑纱随风舞的沈夜玫并未加以理会,秋水眸正对阿一道:“你刚才真的想当聪明人?”   “假的,不过是松其戒心的伎俩。”阿一眨了眨眼睛,又好奇问道:“你刚才说当然帮我,是真的想帮我还是这种伎俩?”   “猜猜。”   “猜不到。”阿一略微思索便摇摇头。   “那你慢慢猜吧。”沈夜玫正色道:“你帮过我一次,我现在帮了你一次,互不相欠。”   “不错。”   “所以你不必请我喝酒。”沈夜玫眸中秋水冷如冰。   “真的不必?”   “不必。”美人柔美软语坚硬如铁。   阿一沉默片刻,忽然对着李横说道:“抱歉了,我好像不是聪明人,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等等,你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个悬赏是我发布的。”生死存亡之际,李横一语惊人,看表情不似诈人拖延的伎俩。   自欺欺人的事常有,可自己花大价钱杀自己的事却不常有。   阿一笑了笑,打趣道:“这倒是新鲜,第一次听说还有人自己悬赏自己的。我很想知道其中原因。”   说归说,阿一并未放松警惕,江湖中阴沟里翻船的事也是屡见不鲜。   “因为是我说的。”一直躲在车后连头都不敢露的车夫缓缓走出如闲庭信步,依旧是粗衣麻帽手执马鞭,可现在无论上看下看都看不出一点车夫的样子,目光如炬气息收敛,根本看不清面容真假功力深浅,有一种深如渊阔似海的神秘。   沈夜玫不露声色道:“你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这不似车夫的车夫面淡如水:“不错,我就算让他去死,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此话一出,恶名在外的李横并未有丝毫怒意,反倒双膝跪地弯腰叩首道了一声“主人”,唯唯诺诺如一忠心耿耿的奴才。   李横此举更令两人惊愕不已,要知道此人虽然不是绝顶高手,但功力深厚几乎可与一流高手一较高下,更兼恶名昭著,可谓是一方枭雄,这样的人物竟然甘为奴仆,眼前神秘车夫不得不令人心生敬畏。   稍许惊愕之后,阿一脸色复归平静,忽又笑道:“阁下替人卖命卖得如此彻底,在下实在佩服。”   “每个人都有价钱,不是不卖,只是价钱不够而已。”躬身跪地的李横缓缓而立,掸了掸膝上尘土,不卑不亢,仿若又恢复了往日的枭雄之姿。   “你为什么要让他自己悬赏自己?”话语不多的沈夜玫忽然问道。   “这只是一个测试。”车夫淡淡道。   “这么说还有下一个任务?”   “不错。只有通过了测试的人才有资格接到下一个任务。”   阿一接话道:“这么说我们已经通过了测试?”   “不错。”   在车夫点头示意下,李横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指尖轻轻一弹,银票一分为二飞到两人手中。   阿一数都没数就揣入怀中,又笑道:“拿了主人的钱却不知主人的名,岂非不敬?”   “我经常作客潇湘。”马夫谈吐间有种潇洒不羁的风度,粗衣麻帽的伪装也掩盖不住他内在的气质。   “潇湘公子百里潇湘?”   “潇湘客”百里潇湘,神秘莫测的贵胄公子,不光身负足以鼎立于江湖的绝世武功,更是出身名门,财雄势大,广结天下英豪,十六岁时更是成为潇湘少女们梦寐以求的情人,很少行走于江湖,因此对于江湖中人来说颇有点神秘色彩。   百里潇湘微微一笑,点头示意。   “果然见面胜似闻名。”阿一拱手见礼后却是道了一声“再见”,转身欲离。   潇湘公子这就有点纳闷了,一般人听说他的名号,都巴不得刻意结交,没事儿也得寒暄几句,可眼前这位倒好,二话不说就再见,这让他着实有些好奇,于是笑着道:“阁下这么走了岂不可惜?下一个任务可是有十五万两的酬劳。”   阿一一语道破:“那就非走不可了。能让潇湘公子破费几十万两银子的对手绝非泛泛之辈,这银子不好赚。”   “阁下果然聪明。”潇湘公子点点头,目露赞许之色。   “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聪明一下,而且我饿了三天三夜。”   “阁下倒是好兴致。”   阿一苦笑道:“不是好兴致,是因为没有银子,现在有银子了,若是再不去填饱肚子岂不是太亏待自己了?我从不亏待自己。”   “所以你要走了?”   “再见。”阿一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远处,小乞丐在风中瑟瑟发抖,不知是饿的还是冷的。   阿一挥手道:“小家伙,大哥哥请你喝酒吧!”   小乞丐点头似锤鼓,目中充满期盼之色,他也有几天没吃过东西了。   阿一忽然回头,对着沈夜玫说道:“看,还是有人愿意让我请他喝酒的。”   他再转身,面朝大道,头也不回的真的再见。   黄昏欲尽风已停。   “好聪明的人,可惜了。”望着阿一远去的身影,潇湘公子一声长叹,不过惜才之心并未停留多久,问道:“姑娘意下如何?”   沈夜玫古井不波道:“我好像自始至终都不大聪明。”   “能让我心甘情愿花费十五万两银子的人又怎么能说不聪明。”   潇湘公子畅然大笑,忽然对着身旁一直唯唯诺诺的李横使了个眼神,李横心领神会,弹指一挥,一张纸落入沈夜玫手中,纸上有名有画像。   “为什么要杀此人?”   “因为一个女人。”   此时风又起。    ☆、痴情女子痴情郎      风起时,谢俊鹏刚从秀红楼出来,一身疲倦。   大多数男人从秀红楼出来的时候都会很疲倦,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令人疲倦的美丽女人。   谢俊鹏却是心灵上的疲倦,里头的清倌伶人莺莺燕燕他碰都没碰,有时候,心灵上的空虚寂寞是肉体欢愉所无法掩盖的,同床异梦后的酒醒人散却更是无端添愁。   但他却不得不来此出入。   十年前,作为谢家庄的少庄主,他的剑法就已名动江湖;而十年后的今天,他已成功接过衣钵打理庄中要事。   谢家的钱庄酒肆遍布江南,偌大的产业生意打理起来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容易,里头的人情世故多的是道道,会友交际必不可少,出入风月之所也是在所难免。   那些虚情假意露水情缘所带来的疲倦甚至比年少时每天拔剑数千次的肉体折磨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幸好他就要见到她了。   她是一个令人轻松的女人,只有见到她的时候,谢俊鹏内心的疲倦才会消失无踪。   葱茏树荫尽头处是一片深深庭院,绿水淙淙庭院深深处却是一座临水高阁。   谢俊鹏入院而未入阁时,轻灵婉转琵琶声声声入耳。   灵音舒缓,琴弦慢捻轻调,如闲云飘飞渔舟唱晚;忽而乐音急促,乱弦密集如雨,却似风暴将至碧海潮生;骤然急中转缓,手中弦慢拨快挑,又似清泉吟歌山涧鸟鸣。   谢俊鹏入阁时,伊人素手离弦,已是余音袅袅。   “你来了。”   杨依依感觉他今天会来看她,他果然来了,只有他来时,她才会弹奏琵琶来相迎。   “我来了。”   同样的话语同样的心。   伊人背门执琴而坐,身形优雅似柳,长发及腰如瀑,风姿绰约,素雅轻纱在清风中荡涤飘飞。   但她并不是美人,只能算是半个。   谢俊鹏进来时,她转身回眸一笑,右脸精致细腻完美无瑕,不食人间烟火;左脸却是粗糙丑陋得让人无法直视,可她依然笑得灿烂如花,就好像真的是倾城倾国的绝世美人。   目光触碰到她的脸颊,只有温柔。   在他眼中,她当然是绝世美人。   若是没有她,他可能已不在了。   三年前,谢俊鹏还在江湖漂泊,有一天他寄住在一家客栈,突起大火,是她救了他,可也因此而容颜尽毁。   于是,他把她带到了这里,一晃已是三年。   老天没有延续她的容颜,却似乎给了她一颗坚强的心。开始时她自暴自弃,谁也不见;后来在他的开导下,她渐渐放开心灵。   闲暇时,她总会伫立窗前,观日出日落,看花开花谢;寂寥时,她会倚楼听雨,感受风儿划过脸颊时的温柔与细腻。   她相信每一束阳光都是新的,每一片花瓣都是快乐的,若是为旧日的容颜而伤心落泪,岂不辜负了上苍给予她的一切?   生命是如此美好,她已不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   两人相顾无言,却是心有灵犀,杨依依轻启皓齿含笑道:“我帮你准备饭菜。”   谢俊鹏微微点头。   饭菜精美而香醇,谢俊鹏吃得很快很香,嘴边沾着饭粒也顾不上,只是看着她笑。   眼前玉人温婉优雅内心美好,是任何青楼花魁都望尘莫及的,他没有喝酒,却已不饮自醉。   杨依依没有吃,只是看着他吃,看着他笑,就像温柔依人的妻子看着心爱的人儿,她看得很香,就好像是自己在吃,然后她掏出精美丝质绣花香帕,轻轻擦去他嘴边的饭粒。   只有在这里,谢俊鹏才能完全吃饱,咽下最后一口菜,他甚至打着嗝开起了玩笑:“有时候我真想赖在这里骗吃骗喝。”   杨依依掩唇而笑:“你想来的时候随时可以过来。”   “今天我能留在这里吗?”   尽管早就知道会有此一问,可伊人心中依然怦然一跳,而后缓缓摇头。   她当然知道他的心意,她爱他甚至超过爱她自己,但她觉得自己不配,而且她还知道他以前有过一段感情。   谢俊鹏也知道她的想法,在她之前,他的确有过一段真挚的感情,尽管那个女人早已逝去,却依然深深埋藏于心。   他没有向她提起,斯人已去,不曾忘却就好,又何必旧事重提徒增烦恼。   他又笑道:“三年来这个问题已经问了好多次。”   “二十九次。”杨依依记得清清楚楚,甚至连每一次的日期每一次的场景都历历在目。   谢俊鹏却没有再问原因,有时候,两个人的关系远不是语言所能描述清楚的,但只要她能开心,他能经常来看她,其他一切并不重要。   “我会再来的。”   风中花香依然,谢俊鹏踏出院落深深处时,琵琶声再起,却是一曲《盼君归》。   夜色厚重,人疏月淡。   已近谢家庄,谢俊鹏在月光下步履如梭。   忽然一道银光从参天大树上飞掠而下,紧接着一道人影直逼谢俊鹏。   谢俊鹏眼快手更快,瞬息间剑由鞘出,飞鹏十九剑,剑光流动如展翅大鹏。   剑气纵横,滚滚如波澜;剑光交错,重重叠叠;两道身形疾如风快如电,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身形愈来愈快,剑光也如暴雨般倾泻直下。   忽然,剑光消逝,两道人影飞散开来。   “飞鹏十九剑,果然一剑比一剑快。”   “你的剑法也是密不透风。”剑身入鞘,谢俊鹏问道:“难道你大老远来就是为了和我打一架?”   “当然是请你来喝酒的,打架是顺便。”   好月好风,酒已满盅,两人已连尽三杯。   大老远跑来请他喝酒打架的,除了阿一,又能有谁?   八年前两人比剑论道于泰山之巅,那一役互有胜负难分高下,两人相互钦佩遂成知己好友。   每年阿一都会来请他喝酒,不过大多数时间却是来蹭酒的。   谢俊鹏打趣道:“你这杯酒我可是等了半年。”   阿一伸了个懒腰道:“我可比不得你,家大业大,前几天我连馒头都啃不起,能请你喝酒已是不易。”   谢俊鹏悠悠道:“你这人就是太痛快,钱来得快,去得更快,什么时候要是不痛快了,你也就不用啃馒头了。”   阿一举杯一饮而尽,道:“人生若是活得不痛快,倒不如死个痛快。”   “我倒是挺羡慕你。”谢俊鹏浅酌一口,道:“看来你最近运气不错。”   “马马虎虎,你呢,那位杨姑娘怎么样?”   “老样子。怎么最近有兴致请我喝酒?”   阿一叹了口气道:“本来想请一个人喝酒,可惜人家不愿,只好便宜你了。”   谢俊鹏哈哈笑道:“没想到你也有吃闭门羹的时候,我倒想瞧瞧这个能让你吃闭门羹的人。来,为了你的闭门羹再干三杯。”   “你迟早会见到的,不醉不归。”   月洒半窗时两人已醉。   十九日,艳阳高照。   秀红楼的老鸨吴妈妈心情不错,最近来了个姑娘,模样俊俏不逊头牌花魁,能歌善舞更胜名伶才女,这样一个到哪儿都能大红大紫的美人居然自个儿找上了门,真是老天有眼,因此这几天她可着劲儿上香拜佛,对那位姑娘更是当菩萨一样供着,估摸着今天也该出来露露面见见客了。   不是别人,正是那年少多金的谢家少主谢俊鹏,每次作客向来都是出手阔绰豪爽大方,楼中暗暗芳心相许的姑娘一茬接一茬,可人家眼光高心气傲,一般的庸脂俗粉哪能入眼,不过这次却不一样,这位仙女般的姑娘怎么瞧都有七八成的戏,若是能被那位瞧上,她吴妈妈也就能搭上谢家少主这块金字招牌,彻底在秀红楼站稳脚跟,到时候要啥有啥,想想都觉得跟做梦一样。   八盏酒入口,谢俊鹏也已微醉。和往常一样,被几个富家公子哥约来秀红楼,正事商讨完之后便又是酒筵歌席。   这几天有好友到访,心情颇为不错,也乘兴多喝了几杯。   花香满楼时已是洞箫入耳歌舞升平。   舞中伊人半遮粉面,如雪轻纱随风舞动,轻袖过处暗香浮动鲜花飘散,让人痴醉入梦。   谢俊鹏忽然心中一痛,尘封内心已久的记忆如浪潮般涌入思绪,看着雪纱伊人翩翩起舞,他仿佛又看到了她。   那是十年前的一天,刚刚许下山盟海誓,她就在鲜花漫天的春风中翩翩起舞,他一直看她跳舞,直到风停花落时。   依旧是雪衣轻纱,可眼前人注定不是她,因为她已与他阴阳相隔了。   他再举杯,他想更醉,也许沉醉时他就分不清眼前伊人与心中的她了。   忽然他心中又痛,却是真真切切,低头看时胸口上插着一根针,红如血,细如丝。   “为什么?”   “百里若霜。”   “是啊,其实我早该随她而去。”   心中喜滋滋满作盘算的吴妈妈听到被她当做金字招牌的谢家少主被那仙女似的姑娘刺杀后,一个踉跄坐地,如遭雷击,口中只剩两口气:“完了。”   暖风轻柔如同情人的呼吸,杨依依伫倚窗前,心中柔情无限。   她有种感觉他今天会来,她已打算答应他。   他已等了她三年,人生又有多少个三年可以等待?   只要两人心心相连,又何必在乎过去?   生命是如此短暂,又何必苦苦等待?   她不会再让他等待。   悠悠乐声萦绕深深院落,她素手轻弹《盼君归》,目光凝望,心中亦是盼他回。   残阳如血,谢俊鹏却已不再流血,因为血已流干。   他知道庭院深深处还有人在等他。   他捂着心口,目光落在不远的庭院,只有不到五十丈了,再坚持一会儿应该就能见到她了。   忽然间他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一下子跌倒在地,他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于是他爬。   他渐渐觉得好困,终于,他不动了,仿佛睡着一般,眼睛渐渐失去光泽,却依然朝向庭院深深处。   夜幕降临。   他没有来。   杨依依却没有失望,心中依然柔情无限,她相信他会来的,他从来都没让她等太久,只要他来,她就再也不让他走。   痴情女子痴情郎,一个院内一个院外,伊人轻弹《盼君归》,可他却再也回不来了。    ☆、离别泪      阿一永远没有想到三天前痛快淋漓的大醉一场却成了两人的离别酒,看到谢俊鹏的遗体时,他更没有想到会是那根针,红如血细如丝的针。   这里是一家酒肆,生意冷清客人稀少,却正适合独酌。   每次杀人过后,沈夜玫都会喝酒;每次喝酒过后,她都想很快忘掉,可她却忘不掉那人临死时温柔而深邃的眼神,这是她以前从未见过的,以前每一个负心人将死之际莫不是惊恐万分丑态百出,可这次,那人却是淡淡一笑,仿佛死亡在他眼中不是恐惧的深渊,而是既定的归途。   莫非他早已知晓死期将至?又或是早有轻生之念?   沈夜玫自然无法知晓,她只希望这一次她手上沾染的依旧是无情之血。   烈酒入口,她想起了那天潇湘公子所说的话。   “他抛弃了我的妹妹百里若霜,以至于她郁郁寡欢而终……”潇湘公子缓缓诉说。   这是一个痴情女与薄情郎的故事,很平凡很普通,这样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为什么这样的大事我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潇湘公子笑着解释道:“家丑不可外扬,这也不是什么光彩事,自然会令知情人其三缄其口,所以知之者甚少。大家族总有大家族的顾虑。”   而他之所以不亲自动手恐怕也是受制于家族的枷锁,一个屹立于江湖的名门望族不可能不顾忌名望地位,做任何事都得三思而行,杀一个寡情薄义的负心汉固然不算理亏,就怕被居心叵测之人加以利用颠倒是非,这却不得不防,江湖人大都听风就是雨,以讹传讹的不在少数,为谨慎起见,因此雇人暗杀便是上上之策。   于是,沈夜玫就接下了这趟生意,一来对方是寡情薄意之人,这样的人她向来都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二来报酬颇丰,出手阔绰的雇主并不是天天都有。   她花了五天的时间观察对手,而后一举成功。   “错不了,若是一个有情有义之人又岂会经常流连于风月之所?”沈夜玫更加确信。   “你杀错了人。”阿一出现时就说了这一句话,他又说道:“我知道你要杀的是哪类人,可他不是。”   沈夜玫抿了一口酒,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   “只有我知道,因为他是我的朋友,而他的朋友并不多。”   “一个抛弃了心爱之人却流连于风月之所的人不是无情之人。”   “他不是,每个人都有不想做却又必须做的事情。就像你,你并不想杀人,却又不得不杀。”   沈夜玫突然一怔,而后仰天大笑笑声凄然:“我不想杀人?你知不知道我这双手杀过多少负心人?”   “我知道。但我看得出来你并不想杀人。”阿一一脸真挚,眼神自信而深邃。   沈夜玫从未想过眼前这个仅仅见过三次面的男子竟然   能看透她的内心,心中短暂慌乱之后复而平静,问道:“那么他又为何抛弃百里若霜?”   “你错了,是百利若霜抛弃了他。这件事本来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他却告诉了我。”阿一长叹一声,缓缓诉说。   六年前,谢俊鹏与百里若霜相会于湘水之滨,两人一见钟情,携手行走江湖浪迹天涯,最终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有一天,百里若霜病了,养了三个月才好,病愈后,她问他,若是她的病好不了怎么办,谢俊鹏说她若死,他也不会独活,结果第二天,她就走了,这一走,两人再也没有见面,几年后,她却真的死了。   “她为什么会不辞而别?”   “因为她有不治之症,也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她不愿心爱的人为她而死。”   沈夜玫默然无语,曾几何时,她也曾愿意为一个人去死,可就是这个人却真的让她去死,虽未身死,心却已死。   曾几何时,这是她一直追求的情感,可现在,她却亲自断送了这份神圣的存在。   她不敢相信。   白皙无瑕的双手在颤抖,在扭曲,甚至连盛酒的瓷碗也被捏碎,烈酒洒了满地。   阿一觉察出她心中痛楚,缄口不言,也没自斟自饮,只是静静等待。   良久,沈夜玫似乎平静下来,声音低沉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阿一一饮而尽,道:“当然是真的。不信的话,你可以跟我来。”   他夺门而出,而她紧随其后。   庭院深深处已多了一副棺木,谢俊鹏就躺在里面,他终于没有让杨依依等待太久,可惜身体回来了,魂魄却再也无法归来。   一曲《盼郎归》始终重复地演奏着,杨依依就这样静静地陪着他。   阿一来的时候,杨依依只是点头微笑示意,指尖拨弦如故。   棺木中的谢俊鹏仍然是向前爬行的姿态,神态安详,面有笑意,好似死亡对他来说,真的只是归途,而非离别。   沈夜玫终于相信了。   一个无情无义之人又岂会在将死之际不去求医自救,反而想来到心爱之人身旁?   一个贪生怕死之辈又岂会在临死时含笑而终?   手中无血,沈夜玫却似乎闻到浓烈逼人的血腥之气,是罪恶之血。   她再也无法忍受,一个箭步冲出,飞身离开。   竹林郁郁葱葱,清风中混有草木香气。   沈夜玫却无福消受,她狂吐,入肠烈酒化作苦涩酸水,她早已吐尽,却仍在干呕。   每次杀人后,她都会呕吐,但这一次却吐得最为厉害。   风来的时候,阿一也来了;他来的时候,她仍在吐。   这是他第二次看她吐,他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吐得如此彻底如此忘我,似乎连灵魂都要呕出。   眼前的人儿即便是呕吐,也依然倾城倾国,美丽得引人相思入梦。   美丽的女人应该是手中拈花呼吸芬芳,可她手里拈着的是夺命断魂鲜血淋漓的断魂针,口中吐出的是五味陈杂的悔恨苦水。   阿一暗自喟叹,静静迎风而立,心中怜悯之意渐浓。   沈夜玫忽然一闪,指尖断魂针已对着阿一的咽喉,距离不过五寸,指尖稍稍前移,便能夺命断魂,她看着他,目光冰冷似千年寒冰,自从那件事后,她发过誓,绝不在男人面前失魂落魄,可现在誓言已破,她厉声问道:“你为什么跟着我?”   “只是不想让你像上次那样把自己洗出血来。”   “你跟踪我?”沈夜玫指尖微微挪动,眼中啥意盎然:“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不会。”阿一一动不动。   “你不怕死?”   阿一苦笑道:“我怕死,怕得厉害,但我相信不会死在你手上,因为我看得出你并不嗜杀,也非无情之人。”   甚至不需一指之力,沈夜玫就能取其性命,可她没有,虽然她手中沾满无情之血,可她并不无情,她绝不会杀一个既无深仇大恨也无矛盾瓜葛的手无寸铁之人。   她缓缓放下手中针,闭目道:“既然我不杀你,那么你杀了我吧,算是为你的朋友报仇。”   她忽然厌倦了,她发现无情的血液并不能稀释心中的仇恨,或许死亡才可以终结一切,她闭目受死,只求解脱。   “你不过是被人利用罢了。”阿一一字一句认真道:“你若觉得这是一笔债,你也不应该用自己的命还,而是向那些利用你的人讨回公道。”   沈夜玫低头锁眉,沉思半晌,蓦地轻袖一挥,人已随风而去。   “你去哪里?”   “还债!”清音落下时人已远去。    ☆、血洗      张管家人已老,精神却未老,这两天着实让他忙坏了,可仍然精神奕奕不知疲倦。他早年跟随老爷子时正值年轻气壮,如今已年过半百,他亲眼目睹了谢家庄的建立与崛起,也亲眼看着少爷长大成人名满江湖,这里的一花一树一砖一瓦都倾注了他的汗水,甚至庭院中央那棵参天笔直的大树也是他亲手栽种的。   可昨天少爷却被人无故刺杀,事发突然,让人始料未及。庄中上下顿时人心惶惶,老爷三年前就已故去,如今少爷又突遭不测,谢家庄一时失去了顶梁柱。   张管家早已把谢家庄当成自己的家,又怎么能让其崩塌瓦解。三十年走江湖生涯,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他当机立断,早作安排,忙了足足十几个时辰才终于稳定局势。   不过他并不打算休息,在对完账房账目之后,他又巡视庄中内外。   “孙老六,胡老九,眼睛都放亮点,这两天不安生,带几个弟兄四处巡视一下。”张管家眉上皱纹深而多,可嗓音依然响亮雄壮。   正在墙边舞刀弄棒的两人齐声道:“放心吧,老张,弟兄们正鼓足干劲呢,包管一个耗子也甭想混进来。”   张管家满意地点点头,这两人入庄时间并不算长,草莽出身,有痞气,却也为庄子流过血洒过泪,现在正值庄子存亡危急之际,两人也是尽忠职守毫不含糊,这让他甚为欣慰。   天还未黑,忽然几道黑影无声无息从墙角处一跃而下。   渐浓暮色衬得刀光雪亮,雪亮刀光下人头飞起,猩红血雨洒满天空。   孙老六和胡老九也算得上是老江湖,刀法娴熟经验丰富,可两人还未吱声就已人头落地,可身子还是立着。   好快的刀!   有风刮过,风势急,两人身体这才猝然倒下。   这些黑衣蒙面人身形鬼魅,出手更是狠辣,直往人头处下刀,一刀夺命。   庄中呼喊声四起,已是混乱一片。   从蒙面人的身形与杀气张管家就已看出这些人都是惯于杀人的高手,自己远非其敌,连孙老六和胡老九这样的江湖老手也是瞬间丧命,更何况这几年他忙于庄中事务,手脚功夫早已十不存五,他这把年纪,早已过了好勇斗狠的岁数,自忖冒然上前也不过是螳臂当车徒增一刀下鬼而已,少爷昨日被杀,今日便有人袭庄,行动隐蔽,不留活口,可见其中必有惊人□□,早早脱出求救方为上策。   打定主意,张管家脚步一晃便如箭般跃向庄外,他身子虽老,但脚下功夫却未落下太多。   一个黑衣人提刀紧随其后,势要赶尽杀绝。   刹那间,张管家已至庄外,忽见一个身着黑纱腰佩玉剑的姑娘,于是大声呼救。   身后黑衣人不依不挠,近身挥刀直劈张管家腰背。   行走江湖多年的张管家也曾经历过刀口舔血的日子,经验老道自是不在话下,耳听背后刀风袭来,一个侧身急闪,可惜上了岁数,行动大不如前,“哧”的一声,右臂已然中刀,张管家负痛倒地,已无反抗之机。   黑衣人又是一刀横斩,毫不拖泥带水,欲取头索命。忽然一根猩红细针无声无息迎面袭来,黑衣人大吃一惊,急切之下躲避不及,左肩被猩红细针刺中,酸麻疼痛已无知觉。   这姑娘当然就是沈夜玫,在察觉自己有可能是被利用之后,她便想到谢家庄了解下情况,可她刚到这里就看到眼前这一幕,这更让她感觉到此事非同一般,其中必有蹊跷,于是出手相助。   谁知黑衣人中针之后没有改变目标,依然劈向张管家,不过手臂负伤对他影响甚大,出刀速度大不如前,张管家也是眼疾手快,滚地翻身躲开致命追击。   沈夜玫也未想到黑衣人如此顽强执着,指尖轻轻一拨,断魂针又中其腿部,她的暗器功夫早已炉火纯青,江湖中能在断魂针下全身而退的人可谓屈指可数,两次出针都未直取要害也是为了留下活口逼问。   两次出手换来两次负伤,黑衣已知绝非眼前黑纱女子敌手,是以转身欲退。   沈夜玫早有预料,顷刻间逼近,黑衣人右腿刚要迈出,冰冷剑锋已横其项上。   “是谁派你们来的?不说就是死。”   黑衣人嘿嘿冷笑,却是不答。   沈夜玫忽然捏其腮帮,不让他吞咽咀嚼,这种杀手死士,往往是不成功便成仁,眼见形势不妙,大有可能服毒自尽。   黑衣人面色大变,刚要自尽却被对方看穿。   沈夜玫又抬手点其六大穴道,半天之内,此人再无行动之力,她又逼问道:“你现在死也死不了已逃不了,若是乖乖交代,还能放你一条生路。”   黑衣人面色不改,无动于衷。   此时天色已暗,忽然又有四道黑影从庄中飞身而下,四个人,四把刀,仿佛已与夜幕融为一体,形如鬼魅,让人捉摸不透。   沈夜玫脚尖轻点而退,避其锋芒。   三人分散开来,呈包围态势,似乎对沈夜玫的断魂针颇为忌惮,并未采取猛烈攻势。另一人没有理会受伤的黑衣人,径直杀向张管家,刀势凶猛,张管家之前负伤,更是毫无反抗之力,只得拼命躲闪,“哧”的一声大腿又中一刀。   沈夜玫被三人紧紧盯住,对峙而立,无法分神施救,这些身手不凡心狠手辣的黑衣人绝非无名之辈,论单打独斗,她要取胜并非难事,可如今以一敌四,却是不敢小觑,稍一分神三人便会趁虚而入,瞬间就会陷入颓败之势,因而她只能静观其变。   另一边,张管家竭力躲避周旋,但仍然又中数刀,虽非致命刀伤,却是流血不断,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沈夜玫忽然拈指一挥,数道红光飞射而出。   谢家庄被袭,张管家很可能是唯一活口,若是被杀,想查出其中□□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深夜玫没再迟疑,断然出手相救。   那砍杀张管家的黑衣人早有准备,竟然抓住身旁穴道被封的同伴,以人作盾护住己身,五道红光刹那间钉入那人体内,一声没哼就已毙命。   这些黑衣人简直冷血至极,竟然连同伴的性命也是不管不顾。   原本对峙三人果然合围而来,断魂针再欲出手却已失去先机,沈夜玫剑鞘一抖,直射其中一人,剑光闪动间已刺出数剑,与另两人刀剑相接。   漆黑暮色中,微凉夜风下,刀光剑影横飞。   只交手片刻,沈夜玫已知眼前黑衣人殊为难缠,不敢有丝毫疏忽,三个黑衣人也是全力施为,刀势愈来愈猛,身形交错间,刀剑亦交错,火花飞溅。   忽然,树丛中又一身影斜飞而至,凌空一指,点倒一人,继而一跃又起连点数下,如幽灵,似鬼魅,没有人预料到他的出现,眨眼间四个黑衣人就已被点倒。   这人自然是阿一,他一路跟随而至。   “这些是什么人?”   “不清楚,只知道他们袭击了谢家庄,这些人出手狠毒,只怕庄中人已遭不测。”   阿一点点头,正要向黑衣人逼问,见张管家满身是血,忙问道:“张管家,你没事吧?”   之前他常来谢家庄喝酒,因而与张管家有过数面之缘。   “没……”   一道白光突现,在寂静夜空中穿脑而过,张管家话音未消,头已两半。   白光又闪,一道未消一道又起,连起数道,迅疾如空中霹雳。   阿一一个燕子翻飞,跃出五丈开外才躲开白光,沈夜玫则以手中剑招架,虽抵住白光,人却被震开两丈。   “啪”的一声,脑袋坠地,却只半边,另外一半还连在项上,余下黑衣人尽皆头颅两半。   白光如电,白光现,头颅裂。   白光消散时,一个黑影于夜幕中浮出,若隐若现,手中剑却是惨白如雪,耀眼夺目,剑尖依稀有血滴沥。   阿一正欲上前擒之,黑影归剑入鞘,转身飞掠,很快消逝于茫茫黑暗之中。   突然庄中火光又起,阿一大叫一声“不好”,人已冲入庄内,沈夜玫也紧随其后。   两人赶到时,庄内多处起火,火势凶猛,并呈燎原之势,不可遏止。   四下里来回寻遍,无一活口,或身首异处,或葬身火海,诺大一个谢家庄居然顷刻间庄毁人亡。   两人又来到庄外激斗处,黑衣人与张管家死状悲惨,风中血腥令人窒息。   阿一看着张管家死无全尸,心中悲凉不已。   江湖人贱命如草!   “我们来晚了!”沈夜玫叹道。   阿一摇头道:“不算太晚,不过以我们两人之力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惜没有查出蛛丝马迹。”   谁也没有料到他们竟然连自己人都杀,以至于几名黑衣人都被杀了灭口。   沈夜玫深思片刻,问道:“你看不看得出最后那个黑衣人的剑法?”   阿一皱眉凝思,道:“看不出,此人剑法狠辣世间罕见,居然剑剑斩头,颅成两半。”   阿一接着说道:“头成两半,容颜尽毁,使人无法从面目容貌上得知其身份,自然也就查不出蛛丝马迹。”   “你说得不错,此人不光心狠剑快,而且心思缜密。”   “不过江湖中能使这种快剑的人绝对屈指可数。”阿一答道:“不过,不管他是谁,我都要向他讨回一样东西。”   “什么?”   “公道!”   江湖恩怨江湖了,人在江湖,杀与被杀都怨不得别人,可谢家庄中有不少老少妇孺,甚至不乏种田的老实人,连这样的人都不放过,岂非残杀无辜?他不光要给谢俊鹏报仇雪恨,也要给这些无辜受累的人讨回公道。   “不错。”沈夜玫点头赞同。   虽然这些人并非她亲手所杀,但毕竟是由庄主之死间接导致,无论怎么说,她都难逃干系,看着这么多无辜人命尽皆惨死,心中亦是颇为自责。   沈夜玫忽然道:“但在此之前,我也要讨回两样东西。”   “什么?”   “酬金和说法,被欺骗的说法。”    ☆、云亭喋血      残阳红,红如血。   李横坐于别云亭前,不是离别,而是等人。   他一人一刀一帽一马,身上再无多余的东西,只不过刀尖上却多了一点血。   人血!新鲜的人血,尚未干涸。   有人血的地方往往有人离别。   别云亭前倒着三个黑衣人,早已永久离别。   鲜血满地,就连亭中四个朱红石柱也被鲜血浸染。   残阳更红。   浓浓血色下的别云亭如染血炼狱,阴风吹冷,死气沉沉,这昔日颇有诗情画意的别云亭竟然透着诡异恐怖的气氛。   “你终于来了。”沈夜玫出现时,李横站起身道:“你再不来我恐怕就等不到你来了。”   他们早已约定在此交付报酬,沈夜玫环视四周的血迹尸体,皱眉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也看到了,我刚刚被这些神秘的黑衣人袭击。”   “你不认识这些黑衣人?”   “不认识。难道你以为我应该认识?”   “这些黑衣人我见过,在谢俊鹏死后,就是这些人袭击了谢家庄,若不是你们派去的,又怎么会如此凑巧?”   “你说的这些我并不知晓。”李横又问道:“你怎么会把这些黑衣人和我们联系在一起?”   “若非如此,你们为什么说谎?百里若霜真的是因为被抛弃忧郁而死?”沈夜玫质疑道。   李横略作思索,点头道:“不错,在这一点上,我们确是有所隐瞒。不过,这都是为了让你接受这个任务,因为我们知道你一般不会轻易出手,而公子曾经研究过,能暗杀谢俊鹏的杀手中,最适合的就是你。”   “那么你们为什么要杀谢俊鹏?”   “因为嫉妒!因为溺爱!”   这是一个很凄凉的故事。   百里潇湘一直很疼爱这个妹妹,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摔,真个是千依百顺。后来妹妹与谢俊鹏相恋,百里潇湘竟然怅然若失,久而久之嫉妒之心渐生;而妹妹死后,看到谢俊鹏居然独自苟活,让妹妹在地下孤零零一个人,于是杀心大起。   李横缓缓说道:“这些原本是公子的秘密,不过既然谢俊鹏已去陪小姐了,公子心魔已除,也无不可对人说之理。但这些黑衣人绝对与我们毫无干系。”   沈夜玫面无表情,心下却是汹涌澎湃。   “情”之一字,虽只一种写法,却绝无完全相同的情感,让人捉摸不透。   她能够理解潇湘公子的心境,这不是个很好的理由,却能成为杀人的理由。   “那么这些黑衣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沈夜玫又问。   李横抚须沉吟片刻,说道:“既然袭击了谢家庄,或许有些过节,可问题是为什么无缘无故会偷袭我,难道他们所谋甚大,甚至打起了公子的主意?看来我得尽快回去禀报公子,早作筹划。这是你的酬金。”   语毕,李横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正要抛给沈夜玫,忽然四道黑影乍现,四个人自四个不同方向直取李横,人影漆黑,刀光雪亮,照人头颅。   李横不愧为行走江湖多年的老手,面对四人突如其来的袭击却是临危不乱,手中刀挥洒自如,刀光忽闪忽现,瞬间已劈出数十刀,将四人攻势化为无形。   可这黑衣人也非省油之灯,纵使李横应对自如,无奈以一敌四且又失去先机,左肩仍然中刀。   李横瞅瞅左肩,幸好大部分刀势已被化解,中刀时已偏出许多,所以只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但这些黑衣人的厉害他早已领教过,因此不敢有丝毫小觑,于是说道:“姑娘,这些黑衣人好生棘手,不如你我联手擒之,如何?”   “好!”沈夜玫想都没想,一剑刺出。   李横同时出刀。   刀口直撞剑身,迸出炽热火花。   她没有刺向黑衣人,而是直刺李横。   李横劈的不是别人,正是沈夜玫。   刚刚达成协议的两人似乎心有灵犀,同时攻向对方。   李横一击未成,却未再出手,他收刀直视沈夜玫,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沈夜玫神色淡然,“你若吃了一回狗屎,你会不会吃第二次?”   “当然不会。”   “我也不会。所以被欺骗一次后,我绝不会被欺骗第二次。”   “难道我刚才的话真的是漏洞百出?”   沈夜玫一语道破,“不,你说的话没有漏洞,你刚才的表演也完美无缺,只可惜我一点也不相信你这个人。要让一个欺骗者讲真话并不难,但要让他不再说假话,却是难上加难。”   这是她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她又想起他,她被他欺骗过一次,而那一次却差点送掉性命。   李横戏谑道:“看来正如公子所说,你的确是聪明人。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很麻烦,只有死人才不会麻烦。”   “死人的确不会麻烦,但装死的人的却往往麻烦得要命。”沈夜玫看向地上几具尸体,冷笑道:“地上躺着的几个聪明人,你们都可以起来了。”   倒在血泊中的三个黑衣人居然真的站了起来,原来他们是诈死。   可他们刚刚站起,却又躺倒下去,三个人,三根断魂针,就在眉心之上。   这三个聪明的黑衣人终于不会再让人觉得麻烦。   “好,果然不愧是公子看重的人。”李横拍手赞叹。   “死人也并非不麻烦,因为死人也要人收尸。”   “我从不替死人收尸。”李横似笑非笑,“不过,你会是例外。”   “我也没有替死人收尸的习惯,你若死了,我却不会破例。”沈夜玫也是针锋相对。   “你真的这么有把握?别忘记了,我们可是有五个人。”   “有时候人多并不一定有把握。”沈夜玫似乎话中有话,又道:“最后,我想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杀谢俊鹏?难道你刚才说的理由是真的?”   “是真的,不过只能算半个,另一半就是夺财。公子早就吞并谢家庄之心。”   “但你们若亲自动手,一来无正当理由,怕惹人非议,二来潇湘公子向来有侠义之名,若是走漏风声必然名声扫地,所以你们才会想到假借他人。”   “你说得不错。老实说,若非万不得已,我们还真不想杀你,因为你有很高的利用价值。不过,公子不会冒这个险。只有杀了你,这件事才不会走漏风声,谢家庄覆灭之后,公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其财产,又不会有辱公子侠义无双的名号,可谓一举两得。”   “原来如此,看来我是非死不可了。”   “你非死不可。”李横大手一挥,“上!”   四个黑衣人刚举刀却又忽然不动。   “聪明人很麻烦,死人要收尸也很麻烦,只有不动的人才不会麻烦。”阿一不动则已,一动则惊人,他一直隐蔽于亭边草丛等待时机,关键时刻打了个措手不及,一举点住四人穴道。   “看来非死不可的不是我,而是你。”沈夜玫回敬了一句,口吻中带着点戏谑。   “你说得不错。”身处险境,李横不但不惶恐不安,反倒颇有自信地笑道:“但我相信我可以不死,因为你们肯定想从我身上得到公子的信息,而死人是绝对给不了的。”   “你果然是聪明人。只要你肯说,我保证你不会是死人。”阿一做出保证,李横此话正中其下怀。   “那我还是死了的好。出卖公子的下场往往比死还惨。”   “我倒想看看有什么能比死还惨。”   “只有一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李横阴冷笑道,“而且你们真的以为稳操胜券了?”   忽然一刀迎风而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一剑斩人头。   好熟悉的剑,不是别人,正是那一剑头颅裂的灰衣蒙面剑客。   沈夜玫却似乎早有准备,而阿一亦是从容不迫,灰衣人剑法虽快,但他们的出手也不慢,剑气舞动纵横,灰衣人凌厉剑光瞬间消弭。   “走!”眼见未能得手,灰衣人收剑转身飞掠而退。   李横趁两人分神之时早就脱出包围,撒腿狂奔。   阿一没再追赶,李横功力浑厚,经验老道,不是个好对付的主;而那灰衣蒙面人更是剑法奇高,鬼神莫测,真要一较高下,胜负之数犹未可知。   “还好,这回总算留下了活口。”阿一早就料到事情绝没这么简单,因此时时提防,没让那灰衣蒙面人有杀人灭口的机会。   话音才落,四个不能动的黑衣人忽然倒下。   “怎么回事?”   沈夜玫上前试探鼻息,四人已然气绝,却是真的永远都不能再动了。扯开黑色蒙面,四人面色发紫,嘴角有黑血渗出,分析道:“他们是身中剧毒而死。”   阿一仔细查看一番,略加思索说道:“刚才我已点住穴道,他们不可能服毒,而李横和灰衣人也无下毒机会,据此可推测出,行动前他们就已服毒,只不过此刻才发作。”   “所以那个灰衣蒙面人才没有出手灭口,因为已无必要。看来线索又断了,依然是一无所获。”   阿一目露精光,“你错了。线索虽然断了,却迟早会有。而且并非一无所获,我们至少知道,潇湘公子绝不会放过我们。”   沈夜玫点点头,“的确如此。只要我们活着,他们就会来找我们,只要他们找我们,就会有线索。”   “所以,我们都要活着。”阿一长叹一声,忽又笑道:“活着的人可不可以请你喝酒?”   “你若真想喝酒,我可以请你。”她宁愿请他却不愿被他请。   阿一苦笑道:“这是我们第四次见面了。还从未有一个人在见面四次后不想让我请喝酒的。”   “凡事总有例外。”沈夜玫面无表情,语中却带着一丝打趣的意味。   “我知道你没有朋友,难道这件事不能例外?”   “不能。”    ☆、淮海公子      (一)   这里是一处极美极雅之地,小桥流水萦绕林间,亭台楼榭伫立山前,湖边绿树掩映,风中满是花香,仿若人间仙境。   程万里坐于绿水亭旁,他不是来观光赏景的,而是在等人。   人一生大多数时候都在做两件事,等人或者被人等,这是他最近悟出来的道理。   年轻的时候,他一直在等人,等着杀人。   可现在,他却很少等人,大多数时候都是别人等他,等着他发号施令。   他已在这里坐了一个时辰,可他不得不继续等下去。   江湖中能让他等下去的人屈指可数,但无论如何,淮海公子绝对有这个资格。   亭前有楼,楼中有人,淮海公子正是楼中人。   楼门紧闭。   门高两丈,宽一丈有余,由青铜所铸。   门前两个石狮子,龇牙咧嘴,威武雄壮。   八个虎背熊腰的大汉避道而立,执利剑,披坚甲,一动不动。   程万里知道他们也在等,等着杀人。   巨大铜门忽然缓缓而开,三人从门后出来。   两个活人抬着一个死人。   程万里并不奇怪,他每次来都能看到有死人从里面被抬出来。   每当这个时候,他很庆幸自己依然活着,但有一点,他觉得自己比不上。   死人不用再等。而他还必须在这等着。   (二)   淮海公子从不等人。   每天早上他都会练剑一个时辰,出一身汗,然后沐浴更衣。这个习惯已经维持了很多年。   今天他刚练完剑,没等他吩咐,美丽多娇的侍女们早就烧好了水熏好了香,等着他来沐浴更衣。   他懒洋洋地躺在浴桶中,侍女用轻盈柔软的香巾擦拭着全身,动作娴熟,力道恰到好处。   最近几年,他发觉自己越来越懒,不过这并没有让他困扰,很多事他已不必亲力亲为,因为很多人都会等着为他办任何事。   眼前这些美丽的女人就是如此,她们随时随地都在等着服侍他,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床下。   可他碰都没碰,只是让她们沐浴更衣梳发修甲。   以前作为一个流浪江湖的落魄剑客的时候,他也经常等人。   淮海公子的名头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他拔剑流血十五年拼搏出来的。   他曾花了十年时间等过三个女人,三个人美武功也高的女人,他花在这三个女人身上的时间甚至比他练剑的时间还长。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这三个女人有这个价值。   不过,现在他已不必再等。   因为她们已是死人。   对于失去价值的东西,他总不会有太大的耐心。   他当然知道楼外有人在等他,不过他并不急。   等待有时是种折磨,好在这世间已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等,所以他可以慢慢地享受一切。   (三)   程万里进来的时候,淮海公子正在品茶。   无论淮海公子做什么,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两个护卫侍立身后,随时为他拼命赴死。美人佳丽盈盈而立,随时为他翩翩起舞。   虽然程万里来过这里几次,可这些人却一个都不认识。不仅如此,连楼内的摆设装饰都与之前大相径庭。若非来过几次,他还以为进错了地方。   “坐。”淮海公子连头都没抬,淡淡吐出一个字后俯身品茶。   在旁人看来,淮海公子此番举动殊无待客之道。   “是。”满面风霜颇有前辈风范的程万里却是毕恭毕敬地坐了下来,竟然没有丝毫不满。   影楼在江湖中说不上呼风唤雨一手遮天,但从没有人敢等闲视之。堂堂影楼之主此刻唯唯诺诺得如同后辈小子,这不得不让人瞠目结舌。   淮海公子轻啜一口茶,含于口中,仰头闭眼细细品味,仿佛将周遭一切置若罔闻。   空中茶香依稀可闻。   只可闻香却无福品茶,程万里未有愠色,一脸的处之泰然,也是仿若无物,只以眼角余光打量四周。   一时间寂无人声。   “果然是好茶!”品味完最后一丝茶香余韵,淮海公子才缓缓睁眼,看到枯坐于对面的程万里,这才笑道:“让你久等了。”   程万里却是神态谦和:“老朽也好久没有欣赏这么美妙的景色,今天看看,感觉也不错。”   觉察到程万里似乎对楼内新的摆设颇有兴趣,淮海公子道:“看出点什么来?”   程万里目光环视,抚须道:“老朽愚钝,只看出来这里的人和物似乎都是新的。”   的确,这里不光装饰摆设都是新的,连女人也是新的,她们都是处女。   “眼光不错,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淮海公子浅酌清茶,意味深长道:“你每次来都会等上不少时间。你知不知道等人和被人等有什么区别?”   程万里略微思索,拱手道:“老朽洗耳恭听。”   “被人等的人有资格喜新厌旧,而等人的人却只能被别人喜新厌旧。”淮海公子忽然伸手拍着程万里的肩膀道:“放心,总有一天,你也有资格喜新厌旧。”   “多谢公子。”程万里再次顿首。   淮海公子拍手道了一声“上茶”。   一名姿容秀丽的青衣侍女端着上等好茶款款而来。   程万里暗自赞叹,他的眼光一向挑剔,却不得不承认这里随便一名侍女都不逊于青楼中的名伶佳丽。   淮海公子自然不会对身姿相貌比比皆是的侍女有什么觊觎之心,不过在瞅了瞅侍女款摆的腰肢后却少见的没有移开目光,忽然,他冷冷道:“是破的。”   青衣侍女闻言,如遭雷击,“啪”的一声茶杯落地,茶水倾洒遍地,意识到已闯大祸,面色苍白的青衣侍女跪在地上:“公子饶命!”   看到此情此景,程万里这才明白过来淮海公子刚才那句话的含义。   这里的人都是新的,而眼前这个侍女却是旧的。   失贞的处女自然是残破不全的。   有经验的男人并不难鉴别出处子与妇人之间的区别,淮海公子显然深谙此道,一眼便从青衣侍女的行走姿势中一窥究竟。   未等淮海公子吩咐,已有两个侍卫步入楼内,欲将青衣侍女拖出,他们动作娴熟敏捷,这种事显然不是第一次。   “公子,饶了贱婢吧!”青衣侍女知道被拖出去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声音愈加悲凄,令人心生怜悯。   “等等。”淮海公子随手一挥,两个侍卫躬身退出。   淮海公子来到侍女跟前,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侍女梨花带雨的脸庞,目光柔和道:“瞧,多可怜的人儿,吓坏了吧。”   青衣侍女泣不成声,不敢答话。   “说说看,是谁把你从一个肮脏愚蠢的屠户身边救出来的?”   “是公子你。”青衣侍女如实回答,她的父母早已把她卖给了一个杀猪的屠户,若非公子相救,她早已被□□玷污。   “又是谁让你衣食无忧?”   “还是公子你。”   “你还知道是我。”淮海公子话锋一转面有愠色道:“不过,你就这么报答我?”   这里的人,这里的物,都属于他,虽然有的女人他用不到,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让别人享用。   见公子脸色骤变,青衣侍女吓得哆哆嗦嗦:“奴婢知错了,求公子饶奴婢一回。”   “别怕。”淮海公子温柔地抹干侍女眼睑下纵横交错的泪痕,细声道:“说出他是谁,我就不难为你。”   “公子,都是我的错,是我引诱了他,要罚就罚我吧!”青衣侍女叩首拜服在地,她对那人竟是一往情深,浑然不顾自身处境。   淮海公子却不为所动,眼神淡漠如冰:“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   青衣侍女默然无言,只是泪眼婆娑。   忽然,一名侍立身后的侍卫跪倒在地,“公子,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和小雅无关,你就放了她吧。”   “跟了我一年,你总算还有点骨气。”淮海公子斜瞥了侍卫一眼,说道:“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你们中只能活一个,谁活谁死,你们考虑考虑。”   “主人请赐我一死。”侍卫侍女竟是异口同声。   “多么令人艳羡的感情啊!不过你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我手下留情了吗?”淮海公子声音冰冷而戏谑。   “不,主人,我死她活!”   话音未落,侍卫抽刀欲自刎,淮海公子挥指轻弹,侍卫虎口一震而刀落。   “我准许你死了吗?”   这里的人都是他的,就连生死也都由他来定夺。   “主人,还是让我死吧!”青衣侍女泫然而泣,诀别眼神让人心碎。   “既然你们都不想活,那就通通去死。”淮海公子以掌作刀劈向两人。   侍卫侍女相视一笑,而后闭眼受死。   淮海公子已经很久没有动过手,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必见血。   掌刀划过。   没有血!   两记掌刀分别在两人额前停滞,距离不足半寸,若再往前稍许,必定头颅崩裂。   “好,果然有情有义,你们下去吧!”淮海公子赞许道。   “谢主人。”两人跪拜后相拥而泣,携手退了出去。   几个侍女清理碎碗残渣,片刻后依然整洁清新。   淮海公子细品一口茶,笑道:“些许家事,让你见笑了。”   不等程万里回答,他忽然接着道:“那项秘密计划进展如何?”   “还算顺利,老朽此次前来正是为了向公子禀报此事。”   “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老朽必定全力以赴。”程万里侃侃道:“其实如果公子亲自出手,不费吹灰之力就可致人于死地。”   淮海公子淡淡笑道:“你说得不错。不过那样岂非太无趣?刚才我放过那对男女肯定让你很疑惑。”   “不错。”程万里点头道:“你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而这两人显然已经旧了。”   “此言深得我心。”淮海公子瞅了一眼程万里,目露赞赏之色,忽然声音阴森残忍,“你知不知道什么最折磨人?”   程万里眉头深陷,片刻后说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淮海公子闭目仰头品茶,半晌后睁眼吐出六字:“希望变成绝望。”   六个字字字如刀。   话音出口,他再次闭眼,享受清茶余韵,如沐春风。   程万里打了个寒颤,只觉凉意爬满心头。   (四)   楼中满茶香。   茶香中又多了一缕香气,更浓郁更令人陶醉。   程万里知道香香来了。   香香当然很香,不仅香,而且美,美得妖娆艳丽。   她打扮得雍容华贵光彩照人,从姿容仪态上看正是妙龄芳华之际,但过于华丽的打扮竟是徒添一丝老气横秋,显得颇为不合时宜。   程万里一直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何会如此装扮,其实她不打扮也是极美的。   但有一点,程万里却是非常明白,香香非同一般,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很像公子的母亲,但他知道公子之母在三年前就已逝去。   这里的人和物都是新,只有香香是旧的,因为第一次来到这里就看到过她。   “哟,小秦,看来你今天兴致不错!”香香的声音也很好听,话语有些轻佻而随意。   知道淮海公子姓氏的人并不在少数,能这样与淮海公子说话的却只有香香,就连程万里也不敢如此随意,楼中的侍卫侍女更是毕恭毕敬如履薄冰。   淮海公子却是不以为意,脸上笑容灿烂,“来,坐在这里。”   他看着她笑,竟然像个天真的孩子。   程万里只觉得此刻的淮海公子与之前判若两人,那天真无邪的笑意不似作伪,心中凉意也渐渐消散。   “公子,老朽先行告退。”程万里心思通透,知道此刻是告辞离开的时候。   淮海公子颇为满意地点点头,挥手道:“你们都下去吧。”   众人应声退下,顷刻间,楼内只余两人。   淮海公子忽然急不可待地投入香香怀中,脸颊蹭着她温暖的胸口,如孩子般啼唤了一声“母亲”。   香香抚摸着他的头发,犹如一个满怀慈爱的母亲,但她满布红霞的脸颊上却又有着一丝羞涩,璀璨明眸依稀有泪。   (五)   夜晚凉风至。   巨大铜门缓缓而开,六个人从楼中出来,四个活人抬着两个死人,一男一女,看不清容貌。   夜风吹过漆黑树林时,如鬼哭狼嚎。    ☆、忘恩负义      沈夜玫衣黑如夜,脸色却苍白如雪。   不是病,也不是失血过多,而是因为紧张。   每次出去杀人,她都紧绷着神经。她并不是那种取人性命后依然谈笑风生的冷血杀手。   所以,她一直很紧张,杀人后的极度恶心与疲惫,也已接近忍耐的极限。   她很想倒下。可是她不能,因为旧恨还未消去,新债却又袭来。   她杀错了一个人,每一条冤魂都是一笔债。   所以,她还不能倒下,至少在旧恨新债消除前,她都没有资格倒下。   幸好她的小木屋已经不远了。   山间飞鸟闲啼,溪上柳枝轻摇。   沈夜玫长舒一口气,只有在这里,她才能完全放松。   木屋前一个女子正锄草浇花,自然是林梅。似乎是看到了沈夜玫的身影,大老远迎了出来。   “玫姐,你没事吧?”瞧出沈夜玫面色苍白,林梅语气中满是关切。   “我没什么事,只是有点倦了,你不用担心。”沈夜玫话语平淡,内心却有些感动。   “没事就好。你先歇着,我这就弄点饭菜,一会儿就好。”   进屋后,林梅开始忙里忙外,不到一会儿工夫,饭菜吃食就已备好,甚至还烧水熏香。   一旁歇息的沈夜玫颇有些感触,林梅虽是她一时善心所救,但在心中并没有将其视为知交好友。   自从手中的绣花针变为断魂针后,她已很难再相信别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甚至已经习惯了孤独寂寞的味道,直到此刻,她才渐渐回忆起被人关怀的滋味。   这滋味挺好。   她又想起了那个一直想请他喝酒的男人。她拒绝了他的酒,但有一点,她不得不接受,那就是没有人可以没有朋友。   她已决心将林梅当成朋友。   仇恨的道路是寂寞的,但至少此刻,她已不再寂寞。   已近黄昏,屋内熏香缭绕。   梳妆台前,沈夜玫褪下薄如蝉翼的面皮露出真容,之前亲手刻下的伤口早已痊愈,只残留淡淡疤痕。   她已准备再次切开疤痕。   因为她杀错了一个男人,也伤害了一个女人。   只有肉体的折磨才能让她铭记被人伤害的痛楚。   指尖刀锋紧贴疤痕,只需轻轻压下,痛楚就将铭记。   此时,窗外飞进一只小虫,还未飞远就失衡落在梳妆台上,沈夜玫一眼瞅去,那虫子竟是不再动弹了无生机。   回看窗边,窗台那盆茂盛香兰也是病恹恹失去光泽。   一个念头涌入脑海,沈夜玫大喊一声“快出去”,她的人随即掠出,扫视屋内却未发现林梅身影,但她并未耽搁,瞬间已至屋外。   虫花生机渐失,以她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屋里肯定是被人暗地里下药。   忽有一人自林内隐蔽出飞出,身形敏捷矫健,落于屋顶。   “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你发现。”   来人劲装灰衣悬剑于背,身上再无余物,显得干净利落。面容瘦削却不失英俊,只是目光冷峻如三尺寒冰。   沈夜玫却未理会,仍然大声喊道:“林梅,快点出来。”   目光聚向屋内,隐约有担忧之色,若是林梅中毒已深,那就大事不妙了,眼见还无动静,沈夜玫正欲冲入屋内,那人又道:“你不必担心她,你应该担心的是你自己,杀了你可是有十多万两的赏银。你已经中了我的软香散,虽然你及时察觉,但毒已渗入体内,会使你真气堵塞全身发软,半个时辰后你将全无抵抗之力。”   沈夜玫闻言,暗自运气,果然真气凝滞异于寻常,知其所言不虚。能花如此天价悬赏她的只有潇湘公子,只是没想到动作会那么快,她一时疏忽竟致如此境地。   “你是怎么下的毒?”   劲装男子翻身落地,昂然得意道:“你倒是要好好感谢你的好姐妹了。出来吧,和你的玫姐道个别吧!”   屋后闪出一个身影,正是林梅,她走上前却不敢直面沈夜玫,带着些许歉意道:“玫姐,对不起了,是我在熏香里做了手脚,这种平淡无味的苦日子我实在是没法过下去了。”   “只是因为这个原因你就要出卖我?”   沈夜玫心中一痛。   自从上次心伤之后,她已很久没有痛过。   心中无人,自然无痛。   可她刚刚相信一个人的时候,却再次心痛。   莫非这个世界真的无人可信?   林梅没有回答,但她望向劲装男子时那温柔甜蜜的眼神已经让一切不言自明。   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对与错已毫无意义。   “好,好,既然难免一死,那么死在你手上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来吧!”沈夜玫内心近乎绝望,尽管功力未消,却已无心抵抗。   感受到声音中的绝望与无助,林梅心中挣扎,于是皱眉道:“公子,能不能放过玫姐一回,她对我毕竟还不错。”   劲装男子拥她入怀,亲吻着额头,抚摸着她的秀发道:“她被人悬赏,迟早总是死,那还不如死在我们手上。有了这六万两银子,我们就可以双宿双栖了。”   想到能与心爱之人长相厮守,林梅眼中满是希冀,心中愧疚之意荡然无存,当下不再他想,目光直视沈夜玫道:“玫姐,算是我对不起你,你的恩情我下辈子再还。这次只好委屈你了。”   她举剑,闭眼一挥。   忽然后背一痛。   她挥剑,痛的却是自己。一把利剑刺入后背。   正是之前愿与她双宿双栖长相厮守的情人之剑。   情人还未厮守,却已剑斩情人。   “你以为我李玉龙会看上你这样的货色?别做梦了。既然目的已经达到,你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去死吧!”名为李玉龙的劲装男子缓缓抽出斩情之剑。   情人血染斩情剑,可他目光冷酷胜似冰,不带丝毫怜悯。   剑身拔出时她猝然倒下,脸颊仿佛已被冻住,看不清是悲痛还是悔恨,唯有两行清泪滴落。   先前林梅的背叛让沈夜玫愤恨心痛,可现在她怎么也恨不起来。   为何真情总被无情伤?   莫非世间尽是薄情人?   此刻,她的心已不再恨,也不再有痛,唯有愤怒!   “哎,对于你这样美丽的女人我可真不想辣手摧花。”李玉龙摇头长叹,似乎颇为惋惜,忽又阴森邪异道:“不过为了六万两银子,我只有请你去死了。放心,你比这个蠢女人漂亮多了,对于漂亮的女人,我一向伺候周到,我会让你在销魂快乐中死去。”   语毕,他纵声狂笑,目中欲望奔腾炽热。   沈夜玫却出乎意料的冷静,感受到体内真气渐渐涣散,她知道留给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但她还不能冒然出手,眼前男子看似狂傲得意,实则谨慎异常,他并没有轻易靠近,以此时的内劲在这种距离下打出断魂针,她并无必中的信心。而且她已中毒,绝没有多余的内力打出第二针,所以,她的机会只有一次。   “我查过你的资料,你的断魂针很厉害,不少高手都死在你手上。”李玉龙仔细打量了一会儿,一直没有出手,而后笑道:“我知道你在等。以你现在的状态,你只有一次机会。在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前你不会出手。但你等不起,如我所料不错,不出片刻你将功力全失。所以,我也会等。”   敢做杀人买卖的果然没有一个是蠢笨平庸之辈,心中算盘被对方看穿,沈夜玫一时间也是束手无策,额上微汗沁出。   黄昏欲尽。   沈夜玫不能再等。内力消散的速度比想象中要快,再不出手则只能束手就擒。   李玉龙戏谑地看着眼前倾城绝世的美人,就像在等待上钩的猎物。他并不急,对于这样可口的美味,他向来都很有耐心。   忽然,他感觉到左脚被什么东西绊住。   终于不用再等,黄昏下断魂针脱指而出。   李玉龙惨叫一声,捂住脖子,飞身消失于山林间。   沈夜玫却突然倒下,刚才打出断魂针已让她几乎虚脱。   原来倒在地上不知生死的林梅竟然抱住了李玉龙的左腿,沈夜玫乘机射出断魂针,可惜内力不济准头大失,但李玉龙左脚被缚也难以闪避,原本封喉的断魂针却只伤其左颈,但纵使如此,也使他魂飞魄散遁逃而去。   沈夜玫匍匐爬向林梅。   “玫姐,真的对不起!”血流满地的女子已是出气多进气少,眼神逐渐涣散失去光泽。   “我不怪你!”沈夜玫双目含泪,眼前女子同样被无情人欺骗抛弃,她怎么也恨不起来。   “谢……”话语未毕,林梅已然气绝。   沈夜玫来不及悲伤,她的行踪曝露,不能再逗留片刻,若有杀手死士此刻前来,她必然束手就擒。   林梅的尸体已没有时间掩埋,找到块幔步遮盖后,沈夜玫钻入山林,其时天已黑尽,她功力已失,为了避免被人追踪,直往偏僻阴森处行走,也没有具体打算,只想熬过今夜,天亮后再相机行事。   行走了一个多时辰,也不知走了多远,借着溶溶月光,发现来到一处空旷地带,由于失去内力再加上连番打斗赶路,沈夜玫疲惫至极,竟是骤然倒下不省人事。    ☆、情难却      “哇,漂亮姐姐终于醒了!”   沈夜玫也不知昏迷了多久,睁开眼就看到一名男子手舞足蹈。   此人以粗布麻衣裹身,圆脸阔肩,身材雄壮如牛,可这堂堂八尺大汉此刻却拍手欢跳如孩童。   自那人之后,沈夜玫从未与陌生男子如此亲近,心中不免生出警惕之意。   这是一个简陋的茅草屋,中间一桌四椅整齐摆放,墙边还有一灶一床,除此之外再无余物,墙角处还有些许柴草成捆堆积。   沈夜玫就躺在床上,见身上衣物并无异样,眼前男子圆脸憨态,目光清澈堪比天真稚子,实在让人生不起一丝警惕之意,这才放下心来,长舒一口气道:“我怎么会在这里?”   “阿牛早上和老爹上山砍柴,看到姐姐倒在路边,老爹说这山上豺狼多,我们村里常有鸡鸭被叼走,于是就把姐姐背了回来。”   阿牛说话很慢很吃力,甚至有些口齿不清,一边说一边手指比划,一句话还未说完,下巴就已渗满口水。   从神态举止上不难瞧出阿牛有些先天痴傻,沈夜玫目露怜惜道:“阿牛,姐姐很感谢你。”   “嘿嘿!”阿牛挠头傻笑,似乎还有点害羞,不知不觉口水又流了出来。   “姑娘,你总算醒了。”   此时一名老者走进茅屋,肩上扛着锄头,其后跟着一位老妇,两人衣着举止俱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   “多谢老丈救命之恩,我是身体不适,因此昏倒在路边,若非老丈相救收留,恐怕性命堪忧。”沈夜玫缓缓起身答谢,只是全身酸软,已无半分内力,区区一个起身便颇为不易。   “不客气,举手之劳罢了。既然姑娘身体抱恙,不妨留下静养。”   老者态度亲切和蔼,老妇也是点点头,说道:“想必姑娘也饿了,我们这就准备饭食。”   “好啊好啊!终于要吃饭了。”听到要开饭,阿牛一下子跳得老高。   这里是一处偏僻的山村,村中有几十户人家,以耕种为生,生活虽清苦,但胜在平静无波。   阿牛一家人颇为热情好客,家中余粮不多却毫不吝啬,好好地款待了沈夜玫一番。   吃过饭后,一家三口人出了茅草屋,还叮嘱沈夜玫静静修养。   这让她颇为感激,只是内力尽失身体酸软,行动大为不便,幸好除此之外,身体并无大碍。不过照此境况,若是遇上歹人,几无还手之力,更别提那些刀口舔血的杀手刺客了。但现在也别无他法,只得慢慢调养,希望身上余毒散尽后尽快恢复功力。   感到些许倦意,沈夜玫小憩了一会儿,醒来听到屋外牛老爹与牛大娘的窃窃私语。   “阿牛他爹,你觉得那姑娘怎么样?”   “我倒是瞧着挺顺眼的,有模有样。只不过咱家阿牛这副德性,恐怕人家瞧不上。”   “咱家阿牛要力气有力气,踏实又肯干,有什么不好的。”   “唉,就是脑子傻了点,要不然二十来岁了也不会没有一个相中。”   “所以这次机会一定要把握住,好容易家里来了个中意的姑娘,咱好说歹说也得留住,使些手段也行,到时候生米做成了熟饭,这事儿自然就成了。”   “你可别乱来。人家是好姑娘,你可别害人家。”   ……   沈夜玫并无怨怼之念,毕竟阿牛救过自己,而且庄稼人这些歹念与江湖中的腥风血雨暗下黑刀不可同日而语,这对于见惯了江湖黑幕的沈夜玫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她只是暗暗好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碰上这种事。   或许,在自己心灰意冷之后,也会找个偏僻之地了此残生,但在仇未报恨未消之前,她还没有这个资格。   两天以来,沈夜玫足不出户,一直在静静调养,牛大娘倒是时不时暗示撮合,沈夜玫也不点破,含糊其辞,倒是牛老爹有时看不过去,前来解围,这让沈夜玫也不至于太过尴尬。   阿牛依旧痴憨傻笑,丝毫没有那种念头,这让沈夜玫心生歉疚却又真诚感激,暗中盘算伤好后留下些许银两以作酬谢,只是两天以来依然不见好转,心下苦恼不已。   这天下午,一直卧床的沈夜玫难得一见地出屋走走。   不远处有一人躲在墙角处暗中窥视,目中不怀好意。眼见只有一个柔弱女子,阿牛一家三口尽皆不在,于是走上前来打招呼道:“姑娘是何人?怎么以前从未见过?”   沈夜玫并未理会,此人獐头鼠目,神色轻佻,一眼便知绝非良善之人,这种货色以前死在她手上的不在少数,可惜现在功力已失,只好不予理会。   此人名胡三,游手好闲,嗜酒好赌,是村中出了名的流氓。前天看到傻子阿牛背着一个姑娘,面孔生疏却又秀美艳丽,因此一直暗中窥探,不过此前一直有人,因此不敢明目张胆。以前出过村进过城,做过卖人的勾当,还狠狠地赚过一笔,可惜都送进了赌场,欠下一笔人头债,无奈之下只得逃回村里躲债。眼前姑娘一看就知是上等货色,到哪都能卖个几千两银子,眼见四下里无人,胡三心里一横,上前准备扛人就走。   沈夜玫没料到此人竟然如此大胆,急忙拔出短刀便刺,但身体酸软无力,被胡三轻易躲过。   “好狠毒的娘们!”   险些被一刀刺中,胡三吓得一身冷汗,但见沈夜玫脚步无力,动作缓慢,知其身上有伤,于是更加肆无忌惮,他原本就是个混子,打架的事儿也没少干过,手脚上的功夫多少有点,抓住机会打掉沈夜玫手中短刀,拉着人便走。   “胡三,你在干什么?”   此时,牛老爹和牛大娘回来了,看到胡三抢人,于是大声喝止。   眼见事情败露,胡三自忖势单力薄,若是强行行事,很有可能闹得尽村皆知,到那时就更加不好下手,眼珠滴溜一转,心中已有主意,哈哈笑道:“两位,我知道这姑娘与你们无关,这样,只要你们放手,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分账,到时候至少有千两银子的收入,你们看怎么样?”   他心里的实际想法是先把两老人糊弄住,等银子到手后他早就跑没影了,哪还会分钱给别人。   千两银子对于一心种田耕地的庄稼人可谓是天文数字,面对这巨大的诱惑,就连牛老妈也沉默了下来。   “不行,虽然我与这姑娘非亲非故,但绝不允许你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牛老爹却是斩钉截铁地一口回绝,他又安慰道:“姑娘,你别害怕,我们不会让你落入歹人手中。”   纵横江湖多年,沈夜玫做梦没料到竟会堕入如此境地,牛老爹只是一年老踏实的庄稼人,却不惜得罪歹人一心维护,这让她感激之意更甚。   “老东西,敬酒不吃吃罚酒。”计划失败,胡三气急败坏起来,抓住这个机会,不仅赌债一笔勾销,还会有一笔不小的收入,这种机会上哪去找,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于是心里一狠,也顾不上其他后果,扭着人就要走。   “放开姐姐!”   胡三还未弄清楚怎么回事,就一下子被撞翻在地,头晕眼花如同被一头横冲直撞的公牛撞到一般。   来人当然是阿牛了,他砍柴回来,看到沈夜玫被人欺负,顿时发起蛮来。别看他平时傻里傻气的,发起蛮来壮得像头牛,附近村里无人敢惹。   “我叫你欺负人!我叫你欺负人!”阿牛气不打一处,撞倒在地不成,接下来又是一顿胖揍,直把胡三揍得哭爹喊娘。   牛老爹毕竟是良善人,生怕弄出人命,出手止住阿牛。   “你们给我等着!”胡三一瘸一拐,走远了还不忘狂妄叫嚣,阿牛见他死不悔改,正要追上去,却被牛老爹拼命拦住。   沈夜玫心里过意不去,掏出银两道:“牛老爹,给你们添麻烦了,这几天谢谢你们,这点银两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   牛老爹正要拒绝,却被牛大娘抢先拿了过去,白了牛大娘一眼后,点头道:“姑娘,这里的确不太安全了,胡三也不是好惹的,他不会轻易放弃,这样吧,我们现在就送你出村下山,到城里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躲。”   “谢谢你们!”沈夜玫躬身答谢。   四人也不作停留,收拾好后立即上路。   山风下的道路狭窄陡峭,沈夜玫身上余毒未尽,行走起来吃力不说速度也慢,好在有阿牛扶着,倒也将就。   “穿过前面的树林就可以直通山下了。”牛老爹指着不远处的树林说道。   林中枝叶繁茂,将日光尽皆遮掩,此处寂静无人,忽缓忽急的冷风不时吹过,更显清冷阴森。   “哈哈,正等着你们!”   正赶路间,草丛深处忽然跃出四人,为首那人正是胡三。为了防止沈夜玫逃走,被揍之后他甚至连身上的血迹都未擦干就找了几个臭味相投的无赖流氓,虽然他品行不端,但头脑颇为灵光,知道这片树林是必经之地,便埋伏于此,果真逮个正着。   “快往回跑!”牛老爹见势不妙,拉着三人往回便跑,他深知若是被这些人围住,自己和老伴一大把年纪,再加上沈夜玫身子孱弱,必定在劫难逃。   “你们跑得了吗?堵住他们!”   胡三双手叉腰纵声狂笑,草丛中又有三人一跃而出,堵住了后路,将沈夜玫四人团团围住。   牛老爹情知无法走脱,厉声问道:“胡三,你想怎么样?”   胡三擦了擦嘴角上未干的血迹,吐出一口唾沫,冷笑道:“之前敬酒不吃吃罚酒,现在你们一个都别想走。弟兄们,给我上。拿住这娘们儿,咱们啥都有了。”   这些无赖并非善茬儿,都是有奶便是娘的主,强抢民女的事没少干过,胡三这一发话,一个无赖盯住沈夜玫,伸手便要抢过。   “不准你们欺负姐姐!”   见漂亮姐姐被人欺负,阿牛蛮劲发作,一头向那无赖撞去,无赖应声而倒,疼得哭爹喊娘,这一撞竟断了五根肋骨。   这些无赖都知道阿牛人虽傻,但力气比牛还大,三五个大汉都未必能比得过,此时阿牛发起狠来,他们面面相觑,竟是无人动手。   胡三也瞅出苗头不对,指着阿牛叫道:“弟兄们,别怕,咱们有七个人,干掉这个傻缺事就成了。”   他深知这些无赖都是欺软怕硬的货色,若是被那傻子的狠劲镇住,恐怕都会落荒而逃,到时候啥都捞不着,是以下定决心要干掉阿牛。   其余无赖一想,他们七个人难道还会怕一个傻子?事成之后还有大把银子分成,于是都心里一狠,决定干了。其中三人缠住阿牛,另外三人则分别捡软柿子捏。   阿牛力大身壮,斗三人却不落下风,牛老爹和牛大娘虽说年岁已高,但常年干活也有些力气,对上无赖也尽可周旋,但沈夜玫却无法抵挡,只得在人群中穿梭闪躲。   眼见相持许久也不曾拿下,胡三心中杀机凛然,忽然拔刀猛砍,为了白花花的银子,他已不惜杀人,牛大娘不及躲避,被一刀砍翻。   “娘!”见牛大娘被砍翻在地,生死未卜,阿牛发疯一般乱冲乱打,一个无赖被一肘击中,倒地昏迷。   刀已见血,胡三也是杀红了眼,挥刀直劈牛老爹。   牛老爹见老伴被胡三砍杀,顿时扑向胡三拼命。   “砰”的一声,胡三被牛老爹一脚踢倒,而牛老爹左腰也中了一刀,失衡倒地。   一个无赖乘机去拉沈夜玫,以为得手,谁知胸口一凉,便即失去知觉。   沈夜玫出其不意的一刀要了那无赖的性命。   “好狠!”胡三看在眼里,眼皮跳了跳,心中有些胆怯。   另外两个无赖无力挡住阿牛,不过片刻功夫便被揍翻。   七人已有四人失去抵抗力,余下两个无赖早就心里发悚,瞅着阿牛如同凶神恶煞一般,顿时拔腿,跑个无影无踪。   刀已见血的胡三也冷静下来,见另两个无赖逃跑,便当即开溜,沈夜玫眼疾手快,全力掷出短刀,正中其后背,胡三摔倒却未毙命。   “姑娘饶命!是我不对,以后再也不敢了。”胡三边爬边讨饶。   沈夜玫没有理会,这一切都是这个混蛋造成的,她哪会心慈手软,一刀了结其性命。   她走到牛大娘身前,探了探鼻息,已然失去生机,牛老爹也是身负重伤,两人都是老实本份的庄稼人,若不是碰见自己,断然不会落到如此下场,想念及此,内心万分歉疚,神色黯然道:“对不起,牛老爹,是我不好,连累了你们。”   牛老爹缓缓摇头道:“这都是命,不关你的事。只是我走之后,可怜牛儿无人照料。”   沈夜玫知其话中之意,这与托付终身以身相许并无太大差异,几年前她便已心死,无爱却有恨,若是带着痴傻阿牛恐怕会害了他,正不欲答应,但见牛老爹面色死灰,已是命如残烛,却又不忍拒绝。   阿牛虽傻,也看出老爹命不久矣,直在一旁痛苦流涕。   “姑娘,求求你了!”牛老爹再次哀求,声音断断续续,气息奄奄,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沈夜玫热泪盈眶,正欲答应,忽然一个声音顺风而至,“你最好不要答应!”    ☆、酒未到,先成泪      随风而至的正是阿一。   “你怎么来了?”沈夜玫面露惊喜之色,这个三番两次救过自己的男子似乎总在不经意间出现。   阿一淡淡笑道:“你真的以为这个阿牛是个所谓的傻子,这位老爹是个踏实善良的庄稼人?”   沈夜玫微微一愣,没有立即答话,经历过江湖险恶尔虞我诈的她早已不是懵懂无知的天真少女,细细想来,这几天阿牛与牛老爹无微不至的照顾不似作伪,几次邂逅相处,她也知晓阿一的为人,他没有理由骗自己,但她也不会因为区区一句话而胡乱猜疑,于是开口问道:“你从何得知?”   阿一摇摇头,没有作答,忽然挥掌劈向躺在地上的牛老爹。   “不要!”沈夜玫没有想到阿一会突然出手,已来不及阻拦,她不忍目睹这个慈祥和善的老人惨死当场,她甚至闭上了眼睛。   没有血,没有死亡。   刚刚重伤倒地已是命不久矣的牛老爹行动如风,一下子避过致命掌力。   沈夜玫这才发现她眼中的庄稼人竟是个身负绝艺的高手。   “阿牛,叫你别这么调皮,你偏要搞什么财色兼收,现在可好,事情败露了。”倒在血泊中的牛大娘不紧不慢地爬了起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事情一目了然,但深夜玫内心却依然迷茫。   数年前,赤诚真心等来的是冰冷的一剑;几天前,相濡以沫的姐妹无情背叛;而现在,就连那痴憨天真的傻笑竟然也是虚伪作态。   莫非江湖再无真情在?   她忽然发觉,原来自己才是真正的傻子。   抓住沈夜玫发愣的瞬间,牛老爹突然发难,短刀横在她脖子上,阿牛脸上的痴傻憨态已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似笑非笑的阴冷面孔,瞅见沈夜玫脸中的悲伤黯然,居然拍手笑道:“哈哈,你不会真的被我感动了吧?好玩,实在是好玩!”   笑容中满是戏谑嘲讽,浑然不见先前的天真无邪,就仿佛在看一个真正的傻子。   “唉,可惜,实在是可惜。”阿牛长叹一声,忽又指着阿一道:“小子,都是你坏了本大爷的好事。”   阿一目光冰冷如剑,“放了她,否则死!”   刚才与阿一动过手的牛老爹知道眼前的年轻人并非易与之辈,手中短刀一晃,威胁道:“小子,你别虚张声势,我看得出你和这位姑娘的关系不一般,要是不想她死,乖乖自废一臂,否则,别怪刀下无情。”   明晃晃的刀口正紧贴沈夜玫雪白的肌肤,阿一察觉无机可乘,只得缓缓抽剑出鞘,剑光雪亮夺目,阿一指尖在剑锋上轻轻摩挲。   “好,自断手臂,我喜欢。”阿牛再次大笑,笑容中满是残忍邪异。   “还等什么?快点动手!”牛老爹不满地催促,嘴角处勾起一丝阴毒狠辣。   指尖摩挲,阿一感受着剑锋的冰冷与残酷。   风骤起,尘飞扬,他不再犹豫,于是他挥剑。   剑落处断臂飞起。   “手臂已废,不过你也很讲信用。”阿一撤剑而未归鞘,剑尖带血,还有余温。   血非他血。是牛老爹的血。欲断人手臂者反而先被断臂。   沈夜玫手中短刀亦带血。   在刚刚一刹那,众人注意力集中在阿一身上,她暗暗拔刀刺向牛老爹大腿,而后闪避开来,阿一也乘机挥剑断臂。   牛大娘和阿牛扶住牛老爹,不等三人有所行动,阿一如电光火石般飞身虚点,封住三人穴道。   “怎么处置就随你了。”阿一递剑给沈夜玫,背过身去。   沈夜玫剑指三人,沉吟片刻,忽又撤剑转身道:“算了,你们走吧!”   语毕,只觉心灰意冷,孤苦无依,再加上身有余毒连番疲惫,竟又倒下。   “今天就放过你们,以后若是再敢为非作歹,定取你们性命。”   阿一一把扶住沈夜玫,解开三人穴道,而后凌空飞身而去。   沈夜玫再次醒来时发现身在客栈,客房环境清雅,她没有检查衣领袖口,那是多此一举,也因为阿一正坐于桌前,她很清楚他的为人。   “放心吧!我已用内力逼出你体内之毒,只需调养几日便可痊愈。”阿一温好一壶酒,举杯自饮。   沈夜玫暗提真气,果真畅通无阻,四肢也不再酸软无力,走下床与阿一对席而坐,“你怎么找到我的?”   阿一轻抿一口酒道:“我在你的小木屋中发现了你朋友的尸体,屋内留有余毒,你连朋友的尸体也来不及掩埋,必是中毒,以你中毒之躯也必定不会跑太远,所以找到你并不算太困难,恰好又窥见那一家三口和那个胡三串通好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但他们没有害你性命之意,我也就暂时没有出手,直到他们露出本来面目。”   沈夜玫缓缓点头,却是默然无言,看不出心中所想。   阿一也为沈夜玫斟了一杯酒,“你身子虚弱急需将养,本来我不该请你喝酒,但我知道你此刻心情不佳,小酌一杯也无妨。”   沈夜玫一饮而尽,酒入愁肠,却没有化作相思泪,有的只是冰冷的言语,“你为什么总是救我?”   阿一潇洒笑道:“我这人很公平,我今天请你喝了一杯酒,只想你也能请我一回,不知道你今天有没有这个兴致?”   沈夜玫沉吟片刻,摇头道:“我没有朋友。”   阿一目光炽热依旧,“我说过没有人可以没有朋友。”   此时酒渐冷。   “恋人可以背叛,朋友也可以出卖,其实是不是朋友也不是很重要。”沈夜玫字字如刀,“你一心想和我成为朋友,是否和昨天那一家三口一样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话锋比刀更伤人。   “也许你该好好休息!”阿一无悲无喜,淡然走出客房。   窗外天色昏暗,屋里酒香已淡。   沈夜玫枯坐昏暗中,只待天黑。   冷是杯中酒,热是眼中泪。   沈夜玫举杯,酒未入口,却已先成泪,她喃喃低语,“对不起!”   她当然明白他的情义,但她不敢,也觉得自己不配。   热泪划过脸颊,滴入冷酒。   酒成泪酒,还是泪成酒泪?   她分不清,她一饮而尽。   夜深人无寐,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   有星无月,沈夜玫行走在黑暗中,黑色纱衣比夜更黑,黑色背影比夜更寂寞,整个人似与融混为一体。   长街尽头有一处微弱的亮光,是一个面铺。   做生意的是一个白须老者,衣衫上沾满油污,面铺很小,只摆放了几张破旧的桌椅,旗杆上的残灯在阴冷夜风中无力摇晃,忽明忽暗。   沈夜玫来的时候,面铺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她要了一碗面。她已一整天没有进食,老者应了一声就去准备。   不多时,热面已上桌。   沈夜玫啜了一口热汤,却没有体会其中的味道。对她来说,是咸是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补充体力。她现在还不能倒下。   此时又来了两个人,不是客人,而是流氓。   “老家伙,孝敬我们的银子准备好没有?”其中一个虬髯大汉扯起老者衣领,就像提起一个瘦弱无力的小绵羊。   “两位大爷,你们行行好,这段时间生意不景气,等过两天赚到钱就给你们。”老者哭丧着脸苦苦哀求。   另一人恶狠狠道:“你天天在这摆摊,不可能一点银子都赚不到,老家伙,看来你是要钱不要命了。”   白须老者老泪纵横,“自己都快揭不开锅了,赚了银子一定先孝敬两位。”   虬髯大汉松开老者,警告道:“你最好老实点,否则拆你的店。”   感到肚中饥饿,虬髯大汉又发话道:“老家伙,给我们上两碗面!”   白须老者不敢有丝毫违逆,连忙点头称是。   沈夜玫对眼前之事不闻不问,一直低头进食,她吃得很细很慢,没有浪费一滴汤水一根面条。   虬髯大汉却只呷一口就吐了出来,“好难吃的面,难怪生意这么差。”   另一人也无心品尝,站起身警告道:“老家伙,我们过两天再来,要是再交不出银子,就拆了你这破店。”   两人转身欲离,沈夜玫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一字一句道:“给钱再走!”   “竟敢管我们的闲事,你活得不耐烦了!”虬髯大汉怒目圆睁。   另一人回身细看,而后狞笑道:“哟呵,好标致的娘们儿,我喜欢,看来我得好好管教管教。”   他撩起袖口正要动手,白须老者上前劝道:“两位大爷,这姑娘心直口快,你们不要计较,这两碗面当然是孝敬两位大爷的。”   “给我滚到一边去!”   虬髯大汉一巴掌掴得老者踉跄倒地,而后又一掌劈向沈夜玫,另一人同时出拳,沈夜玫未动,就在两人拳掌将至的一刹那,她后发先至,出掌击中两人。   两人吐血倒地,跪拜求饶,沈夜玫却未作理会,这样的人她当然不会轻易饶恕,于是断魂针出。   不是两根,而是三根。   两人眉心中针,已然身死。之前踉跄倒地后刚刚起身的老者却再次倒地,他再也起不来了,除了眉心多了一根针之外,手中还多了一柄刀,一柄没有来得及发出的飞刀。   沈夜玫摸出三枚铜板放在桌上。她吃饭从来都不会不给钱。   夜风冷,她的心更冷。   漫漫长夜,尽头是黎明。   她从残灯下步入黑夜中,没有尽头。    ☆、一两银子      初五,朱七刘八吴九命丧面铺。   初七,“丧门剑”阎铁殒命朱雀楼下。   出现在程万里名单之上并非好事,不是已死之人,就是命不久矣。   名单上这五人当然也不例外,日前就已成刀下亡魂。   程万里抚须缓缓道:“三天就杀了五个人,看来她杀心已动。”   一贯立于其后的常傲点点头,“不错,而且是招招致命,毫不留情。”   “你亲眼见过?”   “属下验过尸体,断魂针根根入眉心。朱七三人皆为阴险小人,不足挂齿;阎铁的铁剑上有二十年以上的造诣,却还是一针毙命,可见她下手极为狠辣。”   程万里拈须笑道:“狗急都会跳墙,何况是人?”   “潇湘公子给出的悬赏又提高了两万两。”   “情理之中。”   “大人,我觉得可以出手了。”   “不急,还有上升的空间。”程万里瞅向常傲,意味深长道:“看你的样子似乎很想去会会。”   常傲骤然拔剑,“我的剑已久未出鞘。”   “好戏还在后头。”程万里拍了拍常傲的肩膀,“放心吧,会有机会的。”   剑身归鞘,常傲拱手道:“在下拭目以待。”   程万里点点头,沉思片刻,挥手道:“接下来的事就交给你去安排了,记住,死的人越多越好,我们发的是死人财。”   常傲躬身退去。   偌大的酒桌上摆满了色味俱全的菜肴。   香满楼的酒香菜也香,城中再也找不到第二家菜色如此纯正的酒馆了。   秦义每样菜只尝了一口便没再动筷。   这两天他已吃遍了城中的山珍海味,口味逐渐变挑乃至腻歪,是以任何美味也只是浅尝辄止,以至于惹来一众乞丐尾随其后,专拾残羹大快朵颐。   这样一桌酒菜置办下来少说也得百八十两银子,旁人见其如此暴殄天物,无不摇头可惜。   秦义却并不可惜,他从不为别人的银子可惜。   这两天的吃喝花销,他连一个铜板都没出。   因为他连一个铜板也没有。   他既不佩剑骑马,也不穿金戴银,浑身上下除了那柄又黑又脏的刀,再没有半件值钱的物事。   可他依然吃香喝辣好不快活。   有的人吃饭从来不用自己付钱,秦义无疑就是这种人。   现在他身后站着一群人,随时随地抢着为他付账,其中不乏颇有名气之人,就连中原镖局总镖头杨震,江南富商贾巨,白马帮副帮主马建等人亦在其中。   江湖中人都知道秦义为人爽快,刀也够快,最重要的是诚信讲义,从来都是拿人钱财□□,绝不二话,因此名声颇好,找他办事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   而秦义也不轻易出手,除了人对地方对,还得心情好。   两天来尝尽美味,还有帮人屁颠屁颠跟在后头殷勤伺候,秦义自然心情颇佳,细细喝下一口酒,慢条斯理道:“都做得不错,你们可以报价了。”   “两千两,请秦公子护一趟镖。”   中原镖局总镖头杨震抢先报价,最近接了一趟重镖,不容有失,为以防万一才想以重金聘请秦义护镖。   “我出两千五百两。”   马建争相出价,前几日一批来自西域的上等好马被人劫获,多番查探也毫无进展,若是得秦义相助,以他的本事和人脉,想必不会空手而归,因此区区几千两银子并不在话下。   “我出五千两。”   江南富商贾巨果然是财大气粗的主,明显不屑于在千百两银子上浪费口舌,出手阔绰,抬手便多出一倍,这份势在必得让不少急欲出价之人望而却步。   “六千两!”   杨震心头一横,豁了出去,这趟镖着实太重,他宁愿少赚点也要护其周全,六千两银子他还是负担得起。   话音刚落,马建报出了八千两,这个报价着实不少了,顿时引起一阵骚动,内行人都知道连一些颇具声名的刺客杀人卖命也拿不到这个价钱。   “怎么了?没人报价了?”   马建环顾四周,口吻中有三分挑衅之意。别看他外表洋洋得意,心头却是捏了把冷汗,八千两银子已经是极限了,虽说那批上等好马俱都价值不菲,但若再有人提价就显得不大合算了。   杨震眉头深锁,略微沉思后终于弃价,无论怎么算都是万两银子往上走,这倒成了赔本买卖,只得另寻他路。   “才八千两!”贾巨不屑一顾道:“两万两!”   两万两银子对他来说不过是区区之数,可对别人来说却是不可小觑的一笔财富,马建不暇思索,扭头便走。   “还有人报价吗?”   一身华衣华服的贾巨以一副财大气粗的态势询问,他很有信心,当一个人的银子多得可以堆成山的时候,就不可能没有自信。   沉静半晌亦无人作答。   在场的在武功地位名声上胜过贾巨的还真有不少,但要在银子上盖过他的还真没有。   “哈哈!多谢各位赏脸。各位可以在此用膳,一切都由贾某包了。”   混迹商贾数载的贾巨也极会做人,此番重金聘请秦义难免会惹人嫉恨,但他慷慨解囊众人也是看在眼里,想必即便有些许怨恨,大多数人也会一笑置之。   众人闻言皆大喜,能免费尝尝这香满楼的菜色,也算是不虚此行。   “秦公子,这是两万两银票。”   刚才傲气十足神态睥睨的贾巨亲手递上叠得整整齐齐的银票,那姿态真叫一个谦卑有礼。   “很好!”   秦义点点头,心情是真的不错,酒足饭饱后还有人毕恭毕敬地递上银票,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心情都很好。   见秦义收了银子,贾巨也是大喜过望,他知晓这趟买卖算是成了。   “很不好!”   人群中出现了一个声音,说话之人皮细脸白,衣衫破旧,裤子上还破了个大洞。   “两万两银子很不好?”   贾巨瞪着斗大的眼睛,用力打量着眼前这个除了细皮嫩肉外与乞丐无异的年轻人,却是瞧了半天也没瞧出啥名堂。   “很不好!”年轻人摇头道。   “那你说多少两银子才好!”   贾巨双手叉腰却没动怒,以他的身份地位本可命下人将这不知好歹的小子乱棍打出,可他却没有,虽说很多时候财大气粗好办事,但必要的风度还是需要保持的,尤其是这种时候,他倒要看看这个穷得只能穿破裤衩的小子究竟耍什么花样。   “一两银子!”   年轻人报了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什么?一两银子?”贾巨惊得肉肉的下巴差点掉下五两肉。   “不错,就一两银子,因为我浑身上下只有一两银子。”   年轻人从怀中摸出一点碎银,不多不少,正好一两。   贾巨跳起来厉声喝问:“大胆,你这不是消遣秦公子来着。”   年轻人却未作理会,对着秦义道:“你觉得呢?”   秦义转了转手中酒杯,一饮而尽,口中吐出两字,“很好!”   这让贾巨急得跳脚,世上莫非还有人嫌钱多的?   “抱歉,马有失蹄,人有失信。这次算我失信了。”   秦义将两张还未捂热的两万两银票还给了贾巨。   秦义又道:“你的委托我接了。”   顺过那一两碎银,却是随手一抛,落入贾巨口袋。   “这一两银子算是我的违约金,以后有机会再合作。”   贾巨还未弄清楚事情原委,却见两人出了香满楼,直让他呆立半晌,不知所措,也让刚才因囊中羞涩而没出价的那些人也暗自懊恼,早知这世上还有人嫌钱多,何不报个低价试试?    ☆、杀人断魂夜      “为了一两银子而放弃两万两银子,我都替你可惜。”   年轻人笑着打趣,他不是别人,正是阿一。   “区区两万两银子而已,就算是两百万两银子,我也不会皱下眉头。”秦义笑声爽朗,“赚钱有的是机会,但与朋友大醉一场的机会却不多。”   他们曾经一起浪迹天涯,也曾经为彼此两肋插刀。   有些人的情谊并不需要用银子来衡量,恰好他们也是。   秦义又道:“莫非你全身上下真的只有一两银子?”   阿一摊了摊手,“当然,你也知道我是个痛快人,银子赚得痛快,花得也痛快,身上能有一两银子实属不易。”   秦义长叹一声道:“你那一两银子的酬金我也赔给别人了。看来只好去赊账了。”   阿一拍拍胸口道:“不用,银子虽然没有,但银票恰好有一些。”   “哈哈,看来我也不用破例自己付账了。”   两人来到一家酒馆,挑了四坛二十年份的佳酿,外加两只烧鸡,一只烧鹅,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下酒小菜,却没有在酒馆开怀痛饮,而是打包好,出城沿着小道走了约摸一刻钟,来到一处僻静的山下,这里有几户人家,炊烟袅袅,伴随着清风绿树小桥流水,一副山水田园景象。   两人来到一个篱笆院外,一阵孩童嬉戏的声音传来,刚进院门,一个扎着辫子脸颊红扑扑的小女孩一下子抱着秦义的双腿,嘴里不停喊着:“爹爹,我想你。”   “芳芳好乖!”秦义温柔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脸上洋溢着无尽的慈爱。   芳芳是他唯一的女儿,自从他妻子因病撒手人寰后,芳芳也成了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一个流落江湖的刀客,总是冷在外头,热在心头。若有一天刀客心中只剩下冰冷,那么他的刀也失去意义。   此时的秦义不是一个冷峻无情的刀客,而是一位慈祥热情的父亲。   “叔叔,谢谢你帮我把爹爹找回来。”芳芳扯着阿一的衣角撒娇。   阿一之前来这里寻找秦义,却无果而返,芳芳许是想爹爹想得真切了,一直嚷嚷着让阿一给找回来,如今得偿所愿,自是喜不自禁。   阿一掏出一根包好的冰糖葫芦递给芳芳,“看,叔叔还给你带来了好吃的。”   “哇,谢谢叔叔!”   芳芳高兴得手舞足蹈,却没有急着独自品尝,而是朝着不远处一个小乞儿招手道:“小木头,快来,叔叔给我们带来了冰糖葫芦。”   小木头就是阿一那天救出来的小乞丐,请吃了一顿饭后小乞儿就赖着不走了,才这么点大的孩子,怪可怜的,阿一不忍舍弃,左思右想才想到安置在这里,正好与芳芳作伴。   阿一亲口解释了小乞儿的身份,见到女儿和新来玩伴你一口我一口吃着糖葫芦,相处甚是融洽,秦义也是高兴不已。   芳芳很懂事,吃饱后就拉着乞儿小默出去玩,两人便开怀畅饮起来。   酒过三巡,阿一掏出一叠银票,“我知道芳芳天生体弱多病,这点东西就算是我的小小心意。”   “你不当我是朋友?”秦义瞅着阿一,面有不快。   阿一笑着道:“当然不是,只是为了芳芳,我知道你一个人也很不容易。”   秦义这才释然,沉默片刻后点头道:“那我收下了,多余的话就不说了。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你想拿去随时都可以。”   他们曾是过命的交情,即便过去多年也不曾褪色。   “好端端的就别说这些扫兴事儿,来,今天咱们不谈钱也不谈命,只谈酒。”   阿一又为秦义斟酒,两人一饮而尽。   秦义忽然不声不响打趣道:“酒醒过后好谈事。说吧,有什么事?”   “你就这么肯定我找你有事而不是单纯来喝酒的?”阿一笑得颇有些神秘。   “我很肯定。我相信我的直觉。”秦义自信的眼神让人不容置疑。   “你的直觉很准。”阿一点点头道:“两件事,找人和救人。”   “找的是谁,救的又是谁?”   “帮我找潇湘公子,他欠我朋友一些东西,我要替我朋友讨回来。”   “救谁?”   “救我。”   秦义诧异道:“救你?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阿一一脸淡然,“因为我得了一种病。”   “什么病?我怎么看不出来?”   “相思病。”   沈夜玫不会相思,也不敢相思,她只会断魂,断别人的魂。   又到十五,月圆相思夜,也是杀人断魂时。   每个十五月夜,她都忍不住杀人断魂,今夜,她却不想。   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时时侵蚀着她的肉身,她的灵魂。   她只想静静度过此夜。   皎洁月光下,人影清晰分明,但行走于夜路的沈夜玫只觉前路漆黑得看不穿尽头。   仇恨尽头处是无尽深渊还是地狱黄泉?   她不知道。   她也不必知道。   无论尽头是什么,她都要一个人继续走下去。   不远处有一座酒楼,有灯,灯火辉煌。   有楼就有酒,有灯就有人。酒楼里人很多。   她想醉。   醉了的人,今夜会过得很快。   人多的地方通常并不安静,不过她已不在乎,若真能一醉,人多又何妨?   她已步入楼中,坐于偏僻角落处,点了壶酒慢慢独酌。   人多且杂,其中还有不少熟面孔,只不过她认识他们,他们却不一定认识她。   自从那一夜之后,她手中的绣花针变成了断魂针,断魂针是用来杀人取命的,而非结交故友的。   江湖中认识断魂针的人有不少,认识她的人却不多。   所以,她没有朋友,连一个都没有,几日前,她以为有一个,现在却是一个都没有。   她并不想引人注意,只想静静独醉。   可惜的是,像她这样有着倾城之姿的美人,想不引人注意就注定是件不太可能的事情。   楼中已有不少人暗暗投去目光,但她并不在乎,无论这些目光是欣赏的,还是垂涎的抑或是不怀好意的,她都不在乎。   因为此刻,她眼中只有酒,已无人。   只可惜余斯文来的时候,就注定今夜她已无法静静度过。   算得上熟人的玉面书生一眼认出沈夜玫,“你这个魔女,好大的胆子,竟然还敢公然现身在这里喝酒!”   沈夜玫浅尝一口酒,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冷冷吐出一字:“滚!”   “沈夜玫,我看你能嚣张到什么时候!”余斯文轻摇画扇道:“各位,你们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吗?”   不等众人答话,他又道:“她就是前段时间潇湘公子悬赏十五万两银子的魔女沈夜玫!”   “哦,我听说过,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听说这个沈夜玫心狠手辣,杀人无算,一手断魂针令人闻风丧胆。”   楼中不乏消息灵通之人,经余斯文提起,也有不少人记起此事。   “真的假的?这么好端端的美人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我看不像。”   有人相信,也有人不相信,一些经验老道的老江湖对于道听途说终究是半信半疑。   “此事不假。”余斯文见有人质疑,又信誓旦旦道:“前段时间,我接了一趟买卖,途中却被她出卖,我侥幸逃脱,可惜东海三霸天与黑面熊石力俱都惨遭其毒手,此事我亲身经历。”   暗下黑刀者反而污蔑,竟然也能言之凿凿面不改色,“玉面书生”余斯文果然是“斯文人”。   “不错,确有此事,潇湘公子也因此勃然大怒,设下悬赏捉拿此女。”   “这些私底下的事,是是非非谁说得清?”   楼中也有人干过这些买卖,也是深谙此道,对于余斯文的话也不尽信,只是冷眼旁观,却不轻易附和。   “各位,只要杀了这个魔女,就有十五万两银子。”晓之以理不如晓之以益,余斯文又慷慨激昂道:“我余斯文有些许薄名,算不上一言九鼎,但也不至于无缘无故冤枉好人。大家可以不相信我,但不能不相信潇湘公子。”   深夜玫依然故我,举杯小酌,对周遭一切浑不在乎,仿佛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多年来,她始终只有一个人,现在一个人活着,将来一个人死去,她早已习惯。   “你能保证这真是潇湘公子的悬赏?”   财帛动人心,面对十五万两银子,许多人都已跃跃欲试,但也不乏一些谨慎之人,若只是空头承诺,到头来岂不是被人利用?   “能!”   一个声音铿锵有力,来人正是李横。   “你不正是那恶名远播的李横?”   江湖中人不认得他的并不太多。   “你这种人也能代表潇湘公子?”有人讥讽道。   “我知道在下以前做过不少错事,但现在我已归附公子,痛改前非。我当然不能代表潇湘公子。但我能证明公子的悬赏。”   李横拿出一份悬赏,展开指着榜文印记道:“大家如果不信,可以看看印记。此印记乃公子独有,任何人都模仿不了。”   众人俱都围观,片刻后,有眼力好的懂行人道:“不错,这真的公子出的悬赏,假不了。”   “公子居然能降服李横,真乃仁义无双。”不少人高声赞叹。   李横举起手,义愤填膺道:“这个魔女还杀了谢家庄的谢公子。谢公子宅心仁厚义薄云天,竟遭此大难,潇湘公子亦感怀于此,因而下定决心除此魔女,为武林除害!”   “此前有消息传出,谢公子确实是被一女人暗杀。”   “好!杀了魔女,为武林除害!”   没有人反对,潇湘公子的悬赏就像是一道生死令,他让谁死,谁就得死。   “杀这个女人又怎能少得了我?”   此时又来一人,正是深夜玫眼中的傻子阿牛。   “铁牛王蛮,你与这魔女有仇?”余斯文问道。   “当然有仇。”真名王蛮的阿牛笑了笑,笑容不再是狡黠虚伪,而是憨中带傻,“她之前受过伤,俺救了她,她不报答俺,还恩将仇报,乘机勾引俺,还暗下毒手,幸亏俺跑得快,不然就没命了。”   “这个魔女,竟然以色误人恩将仇报,实在是武林公敌!”许多人愤恨不已。   李横振臂一呼,“大家看到了,有这么多人遭此魔女毒手,你们说该不该杀?”   “该杀!该杀!”   声音响彻楼宇。   当虚伪者和背叛者也能明目张胆地振臂呼喊时,一切是非对错已不重要。   不少与沈夜玫非亲非故之人也是怒目圆睁,仿佛有深仇大恨,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虚伪?背叛?是非?对错?   都不是。是银子。白花花看得见的银子!   沈夜玫还是一动不动。   杯中酒还是热的,但袖中手却是冷的,比冰还冷。   她想放声大笑,但却没有,她已不屑,哪怕是嘲笑。   她饮尽热酒,却字字如冰,“都给我滚,我不想大开杀戒。”   “魔女,死到临头了还如此嚣张。”李横得意笑道:“如果你能束手就擒,或许我们公子能饶你性命。”   “不行,不能这么便宜她!”   到手的银子,又有谁会拱手相让?   “公子太仁慈了!该杀!该杀!”   忽然,一个鬼魅般的身影飞入楼中,声音如晴空霹雳,“不该杀!”    ☆、月夜情与恨      十五,窗外寒意几许。   阁内却温暖如春。   香香背着屏风而坐,正忙着绣花织衣。   最近几年,她都没有做针线活了,不是不想,而是不必。   她出身贫寒,父母皆是庄稼人,以前牧马放羊下地耕作,至于针线女红自是不在话下,原本以为会和父母一样平凡一辈子,直到遇上淮海公子。   如今,她锦衣玉食生活无忧,这一切都是公子所赐。   她原本以为自己会和许多可悲无助的女人一样,成为这个男人的笼中鸟金丝雀,但却没有,她甚至还是处女。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像他的母亲,可他对她简直比亲生母亲更好更尊敬。   他从不拒绝她的要求,哪怕她要一座金山银山;他也从不强迫她做任何她不想做的事情。   他付出了一切,却从不索取,他只要求一件事,留下来。   于是,她留下来了。   或许是很久没有做针线活了,只是大半个时辰,几许倦意涌入心头。   她放下针线,轻移莲步来到闺房妆台前。   她对镜凝望,镜中人发髻高耸雍容华贵,依旧美丽动人。   可她心中竟泛起一丝恨意。   她知道镜中的自己就是他的母亲,她恨自己的脸,更恨他的母亲。   因为她爱他,爱得发狂,她甚至愿意放弃现在的一切,只为换来他的真心。   他也爱她,却是敬爱,如母亲般的敬爱。   一想到这里,她忽然想吐。   淮海公子英俊潇洒,时而儒雅高洁时而冰冷残酷,武功卓绝更兼权势滔天,她虽非江湖中人,却也见过不少武林豪杰和江湖巨擘臣服在公子脚下,这样的男人又怎能不让闺中少女春心暗许呢?   命中注定,她爱上了他,而他却只是敬爱她,不,不是她,而是他的母亲。   她已无法忍受。   高耸发髻缓缓散开,浓妆艳抹逐渐褪去,她恢复了原本青春靓丽的容貌。   她终于变回了自己,他的母亲也终于消失了。   今夜,她将真正出现在他面前。   “来人,吩咐厨房准备几个精致的小菜,今晚我要与公子品酒赏月。”   侍女刚刚应声,她又道:“算了,我亲自下厨。”   她已很久没有下厨了,但她有信心,她要让他知道,除了面容,她还有别的魅力。   她绝不会让他失望,也绝不会让自己失望。   沈夜玫一眼望去,突然出现之人白面长须,从容貌上看并非熟识之人,因而对于此人的大胆言行甚是惊诧。   “你说她这样的人都不该死?”李横厉声质问。   “不该死!”白面人从容道:“至少她不应该死在你们手上。”   “那你说应该死在谁手上?”李横眯眼又问。   “当然是我的手上。”   李横已明其意,笑道:“说来说去,原来阁下是为了银子。”   “不错,还是你聪明,这十五万两银子,我是要定了。”   “这可未必,难道你以为我们都是死人?”余斯文秀眉一挑,冷冷道。   “就是,阁下未免太猖狂了,竟然想独吞。”   没有人和银子过不去,白面人的嚣张行径已触犯众怒。   “谁动,谁就死!”   刀在鞘在,但白面人已准备随时拔刀。   话音刚落,一人剑出,直取深夜玫。   沈夜玫依旧未动,但白面人已动。   众人还未回过神来,刀光过处断臂飞起,出剑人已血洒当场。   一时间寂无人声,只余出剑人悲戚呼嚎,之前那些将欲出手之人更是吓得面目惨白,纷纷暗自庆幸。   王蛮拍手道:“好,阁下果然好刀法。”   刀锋低垂,鲜血滴沥,白面人轻描淡写道:“还不算太好。”   李横也问道:“那怎么样的刀法才算好?”   “杀人的刀法才是好刀法。”白面人轻轻一甩,甩尽刀锋血滴,收刀入鞘,“这次没有杀人。若是有人觉得刀法不好的,我可以随时奉陪。”   没有人觉得他的刀法不好,就连余斯文王蛮也屏息默然,他们也没看不清楚他拔刀的动作。   断臂人脸色惨白,捂着伤口拾起断臂离去。   没有人为他说一句话,也没有人为他搭把手。   行走江湖,失败就是死,他只留下一臂而没留命,已算走运。   楼中血腥之气依然。   李横开口道:“阁下的刀法当然很好,不过要独占悬赏,似乎不近人情。”   白面人仰天大笑,“我当然懂这个道理,可惜我的刀并不懂,若是有人能让我的刀懂这个道理,这笔银子我拱手相让。”   和刀讲道理,不是生就是死。   银子重要,但自己的命更重要,在场之人都懂得这个道理,因此,没有人想和他的刀去讲道理。   见众人已被白面人震慑住,李横说道:“既然没有人想和阁下的刀讲道理,那我只好请阁下动手了。人头一到,银子奉上。”   “好!”   白面人转头打量了沈夜玫片刻,说道:“我瞧姑娘也是极美之人,可惜刀剑无情,若是在下动刀,可能再美的人也变得不美了。”   温酒入口,沈夜玫放下酒樽,淡淡道:“我倒是想和你的刀讲讲道理。”   “果然够胆色,如你所愿。”   白面人缓缓抽刀,他面无表情。   黑色的刀鞘,雪白的刀身,同时透出凛冽的寒光。   人若无情,刀亦无情。   刀已出鞘。   众人看得真切,刀并不特别,和别的刀没什么不同,可就是这把刀眨眼间便断人手臂。   白面人举刀,刀光闪烁间刀已动。   刀刚动却已入鞘。   他没有出刀。   “阁下意欲何为?”   李横冷面询问,众人也是不解其意。   “没什么?”白面人轻抚刀鞘,“因为我刚才听到了刀在说话。”   “刀也会说话?”余斯文笑着道。   “刀剑都会说话,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听得懂。”   李横又道:“你的刀刚才说了什么?”   “他说,他不杀女人。”   “你若不杀,让我来。”王蛮直走上前,他早已按捺不住,十五万两银子可是笔不小的财富,没几个人能经受住诱惑。   白面人冷哼一声道:“先问过我的刀。”   “我算看出来了,你是来搅局的。”李横看得透彻,一语定论。   白面人哈哈大笑,却是不置可否。   李横当机立断,“大家一起上,杀了他和这个魔女,总共二十五万两银子。”   “你说的是真的?”   许多人眼中炽热,这么大一笔银子,又有谁不眼红。   李横点头道:“绝对不假。莫非你们信不过潇湘公子?”   “好!”   众人异口同声,接着又有几人纷纷上前将白面人与沈夜玫围住。   “上!”   李横一声令下,余斯文和王蛮等一些人直取白面人,而李横和其他人则围攻沈夜玫。   敌众我寡,沈夜玫与白面人并不硬拼,而是且攻且退。   沈夜玫手中断魂针针针断魂,顷刻间刺倒三人,另有两人伤在白面人的快刀下。   白面人刀法诡异惊奇,竟然抵住余斯文与王蛮两人联手,而李横和另外数人也只稍占上风,未能短时间内制敌。   忽然,楼外飞入一灰衣人,瞬间剑光漫天,沈夜玫飞身急闪,剑气擦肩而过,有两人躲避不及,当即由头至身劈为两半。   好可怕的剑!   “是他!”   沈夜玫认出此人剑法,正是血洗谢家庄时出现的灰衣蒙面人,想不到他在这里现身。   一击不中,灰衣人更是剑气如雨,竟是不分敌我,被击中之人必定一分为二。   强敌忽现,沈夜玫难以抵御,不经意间手臂中剑。   灰衣人再次挺剑杀来,“去死吧!”   沈夜玫已被逼入死角,再无力周旋,“难道就此结束了吗?”   明明死亡将至,她却出奇的冷静,就好像死亡并非终结,而是归途。   或许当活着比死亡还痛苦的时候,死亡真的只是归途。   她终于不再反抗,静静等待着死亡。   “我看未必!”   没有血光,也没有死亡。   剑光穿脑的一刹那,窗外又飞出一剑将其化解,来人正是阿一。   “走!”   阿一拉起沈夜玫飞出楼外,临走前挥出无数暗器,众人纷纷躲避,那白面人也乘机脱出重围。   见三人已远去,灰衣人并未追赶。   余斯文向灰衣人拱手道:“阁下,我已按你的吩咐去做。”   王蛮也拱手道:“可惜让他们跑了。”   两人言语中有七分尊敬,剩余三分却是畏惧。   灰衣人背手而立,点头道:“你们做得很好,放心,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多谢!”   还未说完,戛然而止。   活人当然会说完,可当一个人被劈成两半的时候,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完话了。   就在两人说话的瞬间,灰衣人挥剑将两人化作两半。   余下之人俱都惊诧不已,他们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   灰衣人和李横却又忽下杀手,一时间血雨漫天断肢飞洒,顷刻间便殒命当场。   灰衣人缓缓拉开面巾,不是别人,正是常傲。   剑尖血滴如柱。   “影楼果然发的是死人财。”李横抚须道:“明天那个女人的悬赏金应该不下于二十万两了。”   常傲依然一脸傲色,“许兄也是好算计。”    ☆、女子与母亲      今夜月正圆,今宵花也香。   香香在花园中备好了酒菜。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淮海公子的口味,这里的每一道菜都是她精心烹饪,每一壶酒也是她亲自煮好。   菜色赏心悦目,酒温恰到好处。   香香轻梳腮边秀发,只等公子到来。   淮海公子最近有点忙。   虽说很多事情他已不必亲力亲为,但一些重要的事情若是交给别人,总归靠不住。   靠得住的只有自己,这是他的一贯信条。   而且他的势力已足够庞大,在江湖中说不上翻云覆雨一手遮天,但也足以让豪杰束手枭雄称臣,是以登门拜访的人络绎不绝。   但他已学会了拒绝。   对他来说,财富美色已经不再是种诱惑,名声地位也不再那么重要。   他拒绝过很多人和事,因而也拒绝了很多财富与美色,不过这并不重要,有时候,拒绝旧的,才能收获新的,他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但他却无法拒绝香香。   他刚走进花园,一缕香气扑面而来,不是花香,而是人香,浓而醇厚,甜而不腻,是香香的香气。   “小秦,快过来!”   香香在向他招手。   仗剑走江湖的时候,很多人都这样称呼他;自从他成为淮海公子后,就再没有听到这样的声音。   以前母亲也是这么叫他,母亲走后,就只有香香才这么叫他。   听到耳熟能详的称呼,他似乎又想到了小时候,想到了母亲。   出道至今,他见过不少女人,可相信的只有一个,就是他的母亲。   相信一个人也就意味着多了一个弱点,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也有过不少美丽痴情的女人,不过却没有让她们成为弱点,她们只是工具,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   因此他很快就成了如今的淮海公子。   以前他只有一个弱点,现在连一个也没有。   一个没有弱点的人,总是会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他的信条。   香香已经斟了一杯酒,他一饮而尽。   香香轻轻靠在他胸膛,笑靥如桃花,“我还以为你会晚点才来。”   他洒然一笑,“你的邀请我又怎么会晚?”   香香再次添酒,举起酒樽道:“今夜我要你不醉不归。”   “如你所愿。”   他从没有拒绝她。   他的酒量并不好,也没有喝酒的习惯,成为淮海公子后也没有耽溺于酒色,依然勤于练功习剑,他的腰腹没有赘肉,胸膛依然肌肉饱满,他的剑也更胜从前。   他很少喝酒,但他没有拒绝。   只是因为她。   他从不拒绝母亲,因而也不会拒绝她。   何况美酒佳人作陪,清风花影弄舞,如此良辰美景,偶尔沉醉又何妨?   几盏酒入口,他已有微微醉意。   朦胧月色下,他才发觉今夜香香有点与众不同,于是轻声问道:“你换了装扮?”   香香明眸凝望着他,朱唇轻启,“美吗?”   他抚摸着她的秀发,道了一声:“很美。”   不知是酒的缘故,还是因为她,他只觉心跳加快。   他已很久没有这种感觉,追溯到上一次,还是他初次接触女人的时候,不过在那之后,这种感觉却不复存在。   他又问道:“你留在这里三年了,后悔过吗?”   香香面色神秘道:“现在没有,不过以后说不定。”   没有等他接口,她又道:“你若答应我一件事,我永远都不后悔。”   他沉吟片刻,而后一脸云淡风轻,“什么事?你知道的,我从不会拒绝你的要求。”   香香却没有立即作答,略微思索后却是欲言又止,最终故作神秘道:“以后再告诉你,不过现在,我只想你陪我喝酒。”   她要他陪她,他当然不会拒绝。   于是他很快醉了。   香香却没有醉。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喝醉。   人前人后他英俊潇洒;执掌江湖事他冷漠无情;可当他睡着时,却又像个孩子,甚至还会流口水。   香香瞅着他,无限温柔的爱慕眼神中竟然泛起一丝母性的慈爱。   她爱他,爱得彻底,爱得疯狂。   她已准备好好爱一回,不论肉体,还是灵魂。   他已在床上。   香香就躺在他身边。她看着他,青葱玉手在他脸颊上轻柔摩挲,仿佛看不厌也摸不够。   芙蓉帐落下时,她终于爱了一回。   淮海公子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像孩子一样睡在母亲身旁。   他忽然醒来。醉的时候痛快,头痛起来也厉害。   他发现身边躺着一个美丽的女人。   是香香。不,是母亲。   他竟然和母亲□□裸的睡在一起。   他亵渎了母亲的圣洁与尊荣。他无法忍受。   他疯狂地抽自己的耳光,鲜血溢出嘴角。   香香也被惊醒,看着他满脸是血,她大喊道:“不要再打了。”   他似乎已近乎疯魔,表情狰狞如野兽,却又痛苦得瑟瑟发抖,他低声嘶吼道:“抽我,拿鞭子抽我!”   “不!”   “抽我!”他喘着粗气,声音如兽吼。   他不会拒绝她,她当然也不会拒绝他。   于是她抽他,就像一个严厉的母亲在抽打她犯了错的孩子。   一条条鞭痕印在他光洁的肉体上,他不再嘶吼,不再喘息,渐渐复归平静。   她还在抽打,但却像是被抽打,每抽一鞭,眼中总会有泪滴几许,片刻后已泪湿满面。   她知道,此刻在他心中,她仍是母亲。   不,她不愿,也不想,她宁可不要,也不愿做他的母亲。   她爱他,若非他要求,就是死,她也不会抽打他。   他终于平静下来,亵渎母亲的罪恶感渐渐消散。   他的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深邃镇定,褪去野兽本能,他又披上了淮海公子那英俊儒雅的外衣。   他终于看清楚了,不是母亲,是香香。   他忽然夺走鞭子,疯狂地抽打她。   “贱人!为什么?为什么?”   他要抽打她,她当然也不会拒绝。   她没有哭泣,也没有呼喊,她竟然笑了。   因为她知道,此刻的她在他眼中不是母亲,而是女人。   肉体的痛楚也无法掩盖心中的喜悦。   只要她不再是母亲,再痛她也能承受,因为爱。   他看着她的笑容,隐约中竟和母亲一模一样,他丢掉鞭子,跪倒在她面前,“对不起,我不该打你。”   先前英俊儒雅的淮海公子此刻竟又如认错的孩子。   香香如堕深渊,她知道此刻她又成了母亲。   窗外月圆花香,格外分明;窗里女子母亲,却是两相纠缠。    ☆、荒庙诉衷情      圆月,荒庙,四下里寂静无人,只有他和她。   为避免人多嘴杂暴露行踪,阿一没有走大路,而是搀着沈夜玫直往偏僻的郊外,不多时便来到此处。   荒庙年久失修,早已破败不堪,但屋顶瓦楞还算齐整,足以遮风挡雨。   两人一路行来却没有话语,似乎有着一种无言的默契。   无声却有血,沈夜玫的血。   她挽起鲜血浸染的衣袖,伤口仍在滴血。   雪白玉臂□□在外,不过她并未有丝毫避讳与不安。   “伤口怎么样?”阿一终于打破无言的寂静,他似乎比她还紧张,仔细查看一番,这才舒口气,“还好只是皮肉伤,没有伤筋动骨,敷上金创药就没什么事了。”   阿一扶着她的手臂,正要上药,她躲开了。   他没有放手,她挣扎,他依然坚持。   三番两次之后,她终于不再执着于此。   他的手很稳,清洗血污后涂上药膏,不多不少,均匀细密,他甚至没有给她带来一丝痛楚。   深夜玫瞅着他,朱唇依稀含笑,“想不到你还挺会上药的。”   “以前经常受伤,自己给自己上药,上着上着也就熟练了。”   “想不到这次又是你救了我。”   “尽管你不想请我喝酒,但我还是把你当成朋友。”阿一潇洒一笑,“不知道这次你会不会请我喝酒。”   “你不妨猜猜。”深夜玫眨眨眼,故作神秘。   “猜不透,也懒得猜。”阿一仰躺在草堆上,意味深长道:“我只知道,我救你一次就会问一次,直到你请我为止。”   他转过头,又问:“请不请?”   她笑着摇摇纤细玉指。   阿一面不改色,有些嬉皮笑脸道:“无所谓,我还是把你当朋友。”   深夜玫深情凝望着他,微微靠在他肩头,轻声细问:“只是朋友吗?”   她当然知晓他的心意,现在,他们不只是朋友,所以她也不必请他喝酒。   有人,有情,无酒又何妨?   她已在他怀中,此时月正圆。   “看来我来的不是时候。”   庙口处忽现一人,却是那白面人,他撕下长须露出真容,不是别人,正是秦义。   秦义大声道:“看来下次你也不用请我喝酒了。”   “为什么?”   “因为我要喝的是你的喜酒。”   不等答话,人已远去。   “他是你的朋友?”深夜玫问道。   “嗯!”阿一点点头。   “哪种朋友?”   阿一的目光无比坚定,“真正的朋友只有一种。”   他又道:“看来你也不用请我喝酒了。”   深夜玫笑容温婉,“你也想喝喜酒?”   “嗯!”阿一轻抚着柳丝般的发梢。   深夜玫白了一眼,玉指在他额头轻弹,“想得倒美!”   月下风微冷,她缓步踱到庙前柳树下,抬头凝望天边圆月,声音微微颤抖,“对不起,现在还不能。”   “以后呢?”阿一轻声问道。   “我也不清楚。”   声音柔美而凄婉。   她不敢想以后,仇恨的道路没有未来。   她忽然袒露心扉,“我以前有过一个男人。”。   他却是云淡风轻,“我也有过不止一个女人。”   她又道:“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摊了摊手,“我只有一件事要做。”   他没有让她再开口,他牵着她的手,笑了,“就是等你。”   她眼中隐约有泪,“等到什么时候?”   “你等我的时候。”   她没有等,她已依偎在他怀中。   他也没有等,他已拥她入怀。   月圆风还冷,但他心中火热,她亦如此。   他们彼此依偎,安度此夜。   可当他醒来时,她已不见,衣衫残留伊人余香,手中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字迹娟秀,写着“别等我了”。   深夜玫没有等他。   她觉得自己不配他等,至少在仇未报恨未消之前,她不配。   她甚至觉得自己不是人,而是鬼,一个心中满是仇恨的女鬼。   一个女鬼不值得他等,她不想连他一起带入深渊地狱。   已近晌午,路边有家酒肆,她点了酒菜。   酒未入口,他却从路边出现。   阿一坐于桌前,笑着道:“我说过我会等你的。”   “不必!”她面无表情,言语冰冷。   阿一并不在意,拉过酒壶准备自斟一杯却被她拦住,他没再坚持,目光直视着她,“你说过,我们不只是朋友。”   “你曾说过,酒醉后的话,又何必当真?”深夜玫饮下一杯酒道:“我想我昨晚喝醉了。”   “你昨晚没醉,现在却醉了。”阿一仍在笑,却是笑得很勉强。   “醉的是你。”深夜玫又喝了一杯,“你可以找到更多更好的女人,又何必纠缠于我。”   “真的不让我等?”   “真的。”   他深深凝视着她,她秋水明眸中却是平静无波。   她冷漠如冰道:“若是没有事,你可以走了。”   “好,我走。”   他说走就走,不作片刻停留。   酒还是热的,她却没有再喝,因为她的心在滴血。   她当然不想他走,可是她不敢,也不配。   眸中的古井无波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却是黯然销魂。   但她却没有流泪,自从那件事后,她已很少流泪,她只流血。   她心头滴血,手中也在流血。   酒杯已在她手中碎裂。   鲜血混着热酒化为血酒,不断刺痛着手上的伤痕,她却没有理会,她已痛得麻木。   她拿起酒壶,合着手中血一饮而尽。   血酒入口,人已断肠。   酒已尽,她也不作停留。   等他的人已走,她已没有任何留恋。   她留下银子便离开了酒肆。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走向何方,也不知道走到何时。   她已不在乎。   除了未消的仇恨,除了那个等他的人,她都不在乎,甚至是她的命。   手中血已干,心仍在刺痛。   “魔女,看你往哪逃?”   前方忽然出现八人,为首之人正是李横。   城中内外尽是眼线,他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只等深夜玫上钩。   李横大手一挥,其余九人兵分三路直取沈夜玫,他对断魂针颇为忌惮,是以并不亲身冒进,只在后面伺机而动。   深夜玫当然明白他的意图,左右手同时轻弹,断魂针以凌厉之势射向九人。   这九人显然是有备而来,忽左忽右不断闪避。   她左臂已伤,发针劲道受到影响,而且这九人轻功不低,只有两人中针而倒。   余下七人也已逼近,深夜玫瞬间又射出十针,此次却有三人中针。   四人已逼了过来,深夜玫执剑战于一处。顿时刀剑相接,真气纵横。   四人身手敏捷,出招极为狠辣,招招夺命,俱是经验老道的杀手,但却算不上一流高手,沈夜玫受臂伤之累,以一敌四,虽然落入下风,但还能抵敌。   此时,一直冷眼旁观的李横见四人无法拿下,便终于出手。   他早有恶名,绝非等闲之辈,武功修为更胜四人,一出手就让沈夜玫压力剧增。   不多时,她便手忙脚乱,李横嘿嘿一笑,一掌击出,准备一招制敌。   沈夜玫被四人缠住,气息已乱,根本无力硬接这一掌。   忽然一人影飞出,硬生生挡在沈夜玫身前。   “啪”的一声,来人被掌力正面击中,当即吐出一口鲜血。   掌力雄浑之至,那人倒地后竟是翻滚不止,坠落山崖。   沈夜玫一招逼退四人,却也纵身一跃,跳下山崖。   那个替她挡下一掌坠落山崖之人正是阿一。   他说要等她,她绝不会让他等太久,哪怕是悬崖峡谷,哪怕是黄泉地狱,她连一刻都不愿再等。    ☆、绝处逢生      跳崖的那一刻,沈夜玫在想,她绝不能死。   因为他会等她。   但她不愿看到他在地狱等她。   兴许是她命不该绝,崖边一棵大树救了她,不过身上旧伤未愈又添了些许新伤。   悬崖底阴冷潮湿,雾气弥漫,不见一丝阳光。   沈夜玫甚至没有擦干身上血迹就开始四处寻找,她相信,他会在这里等她,而非黄泉地狱。   他果然在这里。   当沈夜玫在附近一处水潭中找到他时,他已昏迷,却还有呼吸。   她背起他来到一个山洞,洞中的彻骨寒冷已让她瑟瑟发抖,而阿一也是面无血色,身体冷如坚冰。   沈夜玫知晓他伤势不妙,赶忙升起篝火,帮他褪去浸湿的衣衫,开始运功疗伤。   他全身□□,她也如此。她的衣衫也被他身上的水渍淋湿。   自从那人之后,她再也没有让任何男人看过身上的冰肌玉骨。除了眼前的他。   不过现在,她已不在乎。   就算他现在睁开双眼,她也不在乎。   对于一个时刻都在等她的人,她什么都不在乎了,哪怕是她的心。   她发誓,她绝不会再让他等,也绝不会再让他伤心,只要他能醒来。   阿一受了李横一掌,但他本就内力深厚,沈夜玫运功助他疗伤,一个时辰后便已无甚大碍。   只是他落崖后跌入冰冷水潭,难免寒邪入体,额头上亦有一处创伤,估摸着是被水中石头磕碰,如此一来,身子上的虚弱也是在所难免。   炽热的火光在幽暗阴冷的洞穴中闪现跳跃,坐在火边的沈夜玫托着腮帮,一刻不停地瞅着他,仿佛瞅不完也看不厌。先前冻得冷清的嘴唇渐渐红润,衣服也已烘干,沈夜玫小心翼翼地替他穿上,动作温柔得像个手巧贤惠的妻子。   她就在他身边,她就握着他的手。风在吹,火在烧,虽然他还未醒,但她会一直等下去,就像他等她一样。   也不知过了多久,腹中又有些许饥饿,沈夜玫添了柴火,挑了挑火芯让篝火更旺,这才走出洞外寻找食物。   等她回来时,手中多了只剥好洗净的野兔和十来个山果。   油光金黄的兔肉在焰火中翻腾,不时传出阵阵香味。   自从那事之后,她已很久没有为别人烤过肉,不过现在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她所等之人能醒来。   她就这样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一刻也没有松开,如此一来,无论他何时醒来,她都不必让他等待。   “你醒了!”   阿一醒了,她的手握得更紧,她终于没有让他等待。   可他却呆呆地望着她,眼中没有似水柔情,却是一脸茫然神情恍惚,他挣脱了她的手,“这是哪里?你又是谁?”   沈夜玫心中一痛,明明触手可及,他却仿佛远在天涯,她已不再让他等,莫非他还要让她再等下去?   她收敛心神,强颜欢笑道:“你为了救我而跌下山崖,难道你忘记了?”   “我救了你?”阿一思索片刻,摇头道:“我记不起来了。”   “你曾说过想我请你喝酒。”   “你也说过会一直等我。”   “这些难道你都不记得了?”   阿一聆听着她的话语,皱眉冥思苦想,却依旧一片空白,他苦笑道:“我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甚至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沈夜玫知其不似伪装,想到他额头上的创伤,沉着道:“可能你失忆了。你跌下山崖时头部受到猛烈碰撞。”   “我失忆了?”阿一一脸苍白。   他并非远在天涯,而是暂时失忆。   她再次握着他的手,轻声安慰道:“放心吧,一切会好的。”   阿一却没有听进去,不断重复低语:“我是谁?我是谁?”   忽然,他抱着头,神情痛苦,而后晕厥过去。   沈夜玫没有惊慌,检查了他全身的伤势,发现并无恶化的迹象。   她依然握着他的手,她没有去想醒来后他是否恢复记忆,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决定不再放手。   一个时辰后,阿一又醒了,手中的柔软与温暖让他真切地感觉到眼前女子的热情与关切,他也握着她的手道:“谢谢你,让你担心了。”   两人之间原本并无“谢”字,现在凭空多出的这个字也在两人之间增添了一层隔膜。   沈夜玫并无怨怼之意,她知道他还未恢复,柔声问道:“感觉怎么样?”   “还好。”阿一点点头,又叹了口气,“可惜还是记不起来,对不起!”   “迟早会好的。”沈夜玫安慰他,又递过烤熟的兔肉,“你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赶紧吃吧。”   阿一接过兔肉,趁势挣脱了她的手,她没再坚持,只是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黯然神伤。   不过,这点微妙的变化并未躲过阿一的眼睛,他也觉得刚才的行为似有不妥,于是满是真诚地道歉:“对不起,只是很多事情我都没有回忆起来,怕唐突了姑娘。不过无论如何,我们都是朋友。”   沈夜玫默然,只是轻轻点头。她并不怪他。刚才的动作算不上无礼和冷漠,甚至应该说是翩翩君子所为,但却让她觉得咫尺天涯。   炽热的火光照耀着两人,她默然,他亦无言,火光不断散发出热量,她和他之间却仿佛隔层冰。   阿一打破寂静道:“你说我曾经让你请我喝酒,结果怎么样?”   “我好像没有请。”沈夜玫实话实说。   “没喝到你的酒,先吃你请的兔肉也不错,我要多吃点。”阿一哈哈一笑,大口吃起兔肉。   吃完兔肉后,阿一直赞肉质美味可口,看着他吃得痛快,沈夜玫心中的不快之意早就烟消云散。   借着火光,阿一直视着她,说道:“我曾经说过要一直等你?”   “的确。”沈夜玫迎着他的目光道:“不过,现在已没有必要。”   “为什么?”   洞穴中漆黑清冷,火光下四目相对,她轻言细语:“因为现在是我在等你。”   接下来几天,她没有再牵他的手,他也没有拥她入怀,两人之间有着一种尽在不言中的默契。   他们的确是朋友。   半个月以来,阿一的伤势也好得差不多,除此之外,两人还一直思索脱困之法。   悬崖底常年雾气缭绕,不见日光,可见崖底距离上面有段相当的距离,想就此脱出恐怕绝非易事。   不过好在悬崖虽高,但并非只是笔直光滑的山体峭壁,其间亦有不少山石突兀或树木丛生,以两人的轻功来看,想脱离崖底并非异想天开。   为谨慎起见,两人还准备了些许藤条,连接在一起足可以防万一。   调养几日后终于在这一天出发,两人一前一后相继跃上峭壁,崖边突兀山石与树木给两人省了不少事,不过饶是两人轻功绝顶,也着实花费了不少功夫,半个时辰后,两人终于有惊无险从崖底上来。   沈夜玫望着深不见底的悬崖,不甚唏嘘:“想不到我们还能活着上来。”   “是啊!”   受伤与失忆就注定这并不是一段愉快的经历,但阿一也不免心生感慨。   沈夜玫忽然有些痛恨自己,若非她之前的不辞而别,他又怎会受伤失忆?   沈夜玫没有做过多停留,她知道李横绝不会善罢甘休,对于潇湘公子来说,她已成必杀之人。   前面有一处枫林。灼灼暖日下,片片枫叶红。柔风轻抚林间,红叶倾洒漫天,如梦似幻。   并行却未牵手的两人漫步在柔风暖日下的枫林中,虽无言,却已沉醉其间。   如此良辰美景,不趁此欣赏人生岂非虚度?   沈夜玫也已沉醉,往昔的滔天仇恨与痛苦困惑却是暂时忘却,只想与他永远徜徉枫林中。   她悄悄地愁了他一眼,只见他面无表情,看不出心中所想。   她不知道他有没有悄悄瞅她又或是偷偷想想着她。   林中大风起,片片枫叶中竟带着凛冽的杀气。   只有人才会有杀气。   “魔女,看你往哪里逃,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枫林深处窜出十几条鬼魅般的人影,李横果然布下天罗地网,不得手便誓不罢休。   “你快走!”   沈夜玫见势不妙,当机立断,一掌将身边不知所措的阿一推至十丈开外。   他受伤还未痊愈,而且因为失忆对眼前的凶险茫然不知,若是两人一起势必在劫难逃,而敌人的主要目标是自己,所以沈夜玫打定主意要用自己来吸引敌人,让他乘机逃走。   他果然走了,走得毫不拖泥带水。   沈夜玫心中七分欣喜却带三分失落,欣喜的是他走得很快,这些人未必能追上他,失落的是他没有等她,若是以前,恐怕他会一直等她,哪怕前方只有死路一条。   见有一人逃离,其中五人正欲追赶,却被李横喝止:“别追了,先处理这个魔女要紧。”   其中一人义正言辞道:“不错,此魔女阴险狠毒杀人无算,不光出卖武林同道,还勾引诱惑正义之士,前段时间大闹醉香楼,连玉面书生余斯文等人也命丧其下,真是人人得而诛之。”   “魔女,束手就擒吧!。”   十几人刀剑齐动,直往沈夜玫身上招呼,急欲追魂索命。   沈夜玫又怎会坐以待毙,玉指轻弹间断魂针迅疾飞出。   十几人急往树丛中闪避,枫林中枝繁叶茂,尤其不利于暗器的施展,是以断魂针尽数落空。   李横大笑道:“哈哈,别挣扎了,到了这树林,你的断魂针已无用武之地。”   显然他们早有预谋,算准了沈夜玫的弱点,因而在此设伏,欲凭此地利将其擒获。   沈夜玫也知晓其中利害,便不再用暗器,而是以轻功在林间穿梭。   她原本轻功了得,这十几人身法也算灵动敏捷,但毕竟稍逊一筹,再加上她逃而不战,以树林作屏障进行周旋,十几人竟是一直被甩在身后,徒劳无功。   “魔女,你以为这样就能逃得出我们的手掌心吗?”   几个人无可奈何,只好骂骂咧咧,沈夜玫却不予理会。   此时李横说道:“别怕,我们人多,耗也能耗死她,有什么家伙都使出来吧。”   “说得是!”   这些人准备充分,听李横这么说,于是使出浑身解数,飞针流星镖等暗器尽数扔去。   虽然这里林木茂盛,但也架不住如此多的暗器,沈夜玫不得不挥剑抵挡。   如此一来,内力消耗加剧,不到一刻钟,气力便已不接。一个不经意间,腿上已中了一个流星镖。   “哈哈,魔女快不行了。”   知道沈夜玫接近油尽灯枯,十几人攻势更猛。   “看来要就此结束了。”   沈夜玫惨然一笑,再想抵挡却无半分力气。刀光剑影已快将她淹没。   “抱歉,没办法一直等你了。”   她无喜无悲,就连那血海深仇此刻也未放在心上,她只是有点遗憾,遗憾没有请他喝杯酒,遗憾没有等到他恢复记忆。   不过,只要他还活着,那就已足够。   她含笑闭目受死。   忽然风又起,刀光闪,人头落。   沈夜玫没有死,因为这十几人都已人头落地。   刚刚风起时的两道刀光竟然将李横在内的十几人夺命追魂。   枫叶漫天飞舞,刀光耀眼夺目。   是阿一的刀,也是秦义的刀。   阿一来到沈夜玫跟前,洒然笑道:“我说过,我会一直等你的。”   “你恢复了记忆?”   “如你所见。”阿一微笑着摊开双手。   “什么时候?”   “你猜猜。”   “刚刚?”   “再猜。”   “几天前?”   “不算错。”阿一点点头,故作神秘。   “第一次醒来的时候?”   “可以这么说。”阿一还是点头。   “或者你根本没有失忆。”   阿一依然笑得神秘兮兮,“你慢慢猜吧。”   她没有再猜,因为他的心意她已用不着去猜。   他没有走,他始终在等她。    ☆、深夜密会      “谢谢你又救了我一次。”   对于两番相救的秦义,沈夜玫由衷感激。   秦义拍了拍阿一的肩膀,笑道:“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再说我和他是过命的交情,所以不必挂怀。”   阿一打趣道:“贱命一条才不用挂怀。可惜我们两个的命可是很珍贵的,足足有十几万两的悬赏。”   沈夜玫点点头,她一直握着他的手,此刻两人心目中,彼此都是最珍贵的。   秦义朗声一笑:“看来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蹭酒喝了。”   阿一长舒一口气,道:“还好你及时赶来,否则我们两个恐怕难以全身而退。”   秦义缓缓道:“庙中分别后你们俩杳无音信,我就已知晓情况不妙,打听之下才知那一夜大闹飘香楼后,赏金再次增加,连余斯文等人的死也算在你们头上,于是料想你们被人追杀,探查到你们在此附近失去踪迹,而且这里布满眼线,因而我就在此处等候,果不其然,还真等到了你们。”   “难怪我一上来就发现了你。”阿一又道:“你说那个虚伪书生死了?我记得当时他并未殒命。”   秦义点头道:“对此事我也是捉摸不透,我们当时出手只以护身逃脱为主,并未狠下死手。”   沈夜玫秀眉微蹙,沉思片刻道:“其中必有蹊跷,但我想与潇湘公子大抵脱不了关系,暗下黑手渔翁得利之事,正是他的拿手好戏,我们之前也见识过。”   “不错。”阿一沉着道:“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猜测,还不能妄下定论,只能以后慢慢从长计议。”   秦义忽又道:“此事的确不急,但有一事却是不得不急。”   “什么事?”阿一与沈夜玫俱都面面相觑。   “喝酒,你们两人的喜酒。”   桌上有酒,桌前有人,两个喝酒的和一个蹭酒的。   这里正是山下秦义的小屋,如今沈夜玫被巨额悬赏,不宜抛头露面,是以来此处暂避。   芳芳这些天玩得不亦乐乎,虽然小乞儿仍是有点沉闷,话语不多,但两人一起嬉戏玩耍,相处得相当融洽,这也让阿一颇为欣慰。   正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多时就已酒尽杯空,但人还未醉。   饮尽最后一口酒,秦义眼眸依然分外明亮,他瞅着阿一,忽然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阿一淡淡道:“讨债。有人欠了我朋友一笔债。”   “非去不可?”   “不错。”阿一目光坚定,又道:“我看得出你有话说。”   秦义笑了笑,无奈道:“其实我本来不想说。但蹭了你的酒之后却又不好意思不说。老实说,我并不想你去。”   “你查到了点什么?”   “的确有点眉目。我怕说了,你有去无回。”秦义端起酒杯,目光深邃,“这酒就成了离别酒。”   “世事无常,有些事本不必做,却又不得不做。”阿一起身背手,话语中带着三分伤春悲秋,而后打趣道:“莫非你还想蹭酒?放心,下次定请你喝杯重逢酒。”   “那就一言为定。”秦义眼睛一亮,目光前所未有的鉴定。   阿一微微一笑,不再言语,朋友间的约定不言自明,此时言语反成多余。   沉默半晌,秦义开口道:“潇湘公子财雄势大,手下人才济济高手如云,想以一己之力对付他绝无可能。”   “不错。”   “所以要对付他势必要与人合作。潇湘公子虽然势力庞大,但得罪过的人不少,嫉恨他的人也很多,因而此事虽难也未必不可为。”   “不错。”阿一点头。   “他的敌人不少,但可靠的却不多。这些人之中我认识的也不少,但可靠却没有。”   “一个都没有?”   秦义却没接话,又问道:“你知不知道潇湘一带有多少势力?”   阿一摇了摇头,虽然闯荡江湖多年,但对那一带他并不熟悉。   “潇湘一带势力众多,但能与潇湘公子分庭抗礼的只有万金堂和虎头帮。万金堂富可敌国,虎头帮威名赫赫,即便是潇湘公子也不敢等闲视之。三大势力虎踞一方,可惜僧多粥少,自然互成水火之势。而且我打听到潇湘公子野心勃勃,近日或许有大动作,万金堂与虎头帮似乎也有所准备,而这或许算是个机会,我恰好与万金堂主人张金山有些交情,你或可一试。”   “这么说来,这个张金山很可靠?”   “不可靠。但相对来说算是可靠。因为他行事作风很像一个十足的商人。”   “商人?”   秦义细细解释道:“万金堂以经商起家,经过几代人的拼搏才挣下这份家业,张金山子承父业,继承了整座家产,自然不会让这份来之不易的家业轻易断送。而虎头帮则是帮主孟虎十年前纠结一批绿林好汉打家劫舍起家,当初干的都是杀人放火坑蒙拐骗的勾当,直到三年前才打正旗号,这帮人虽然心狠手辣,但终归根底浅,匪气难脱且两面三刀,这样的人自然不大可靠。而且对付潇湘公子这样的大事,他们也未必能下得了这个决心,万一不行落草为寇的想法也不是没有,所以相比之下,还是万金堂可靠点。”   “你说得似乎很有道理。”   秦义掏出一封信,说道:“这是我写的一封密信,或许对你有所帮助。张金山一向多疑,你要劝他共同对付潇湘公子,就要获取他的信任。”   “有了这封信就能得到他的信任?”   秦义笑道:“恰恰相反,他可能更怀疑你。我说过他很像一个商人,很少讲交情,大多数时候讲的是利益。而且我和他并无深厚交情,所以,我这封信能起多大作用也不得而知,至于用不用则在你了。”   “认钱不认人,这很好。”   “你有把握?如果你有足够的银子,这事儿就成了。”   “我一两银子都没有。可是他有,不光有银子,还有金山银山。”   “若是他不想这些金山银山沦为潇湘公子的囊中物,就一定会有所行动。”   “不错,所以我有把握。”   漆黑夜幕下,有星无月。   已是三更天,四下里寂无人声,也没有鸟啼虫鸣,漆黑笼罩下的苍穹大地仿佛陷入一片死寂。   此时此刻,不应有人。   但偏偏有一道人影立于旷野之中,他身影漆黑,静静伫立,仿佛与周遭的漆黑死寂合而为一。   从身形轮廓中可以看出这人正是阿一。   他似乎在等人。   他为何站在这里?等的又是什么人?他等了多久?   没有人知道。   但阿一知道自己还要继续等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又出现了一道人影,无声无息,形同鬼魅。   阿一没有回头,却知所等之人已然出现,便淡淡道:“你终于来了。”   “秘密计划进展如何?”   这声音分明是程万里。   四下里依然寂静,不因有人而变得嘈杂。   阿一没有马上接话,沉默半晌后才吐出两个字:“快了。”   清冷目光中竟然带着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疲倦,仿佛刚才的两个字已经让他用尽了力气。   “很好!”   简短的话语后,一切复归死寂。来时无声,走时亦无息。   程万里忽然消失,仿佛再次潜入黑暗,漆黑空旷的原野上又只剩一个人。   两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目的?旷野苍茫,一切似乎都笼罩在黑暗中。   沈夜玫醒来时却没有发现阿一的身影,问过秦义,却是只笑不答,如此一来自然明白阿一的心思。   “说好了已不让你等,难道还要我继续等下去?”她唇角微微弯起,呢喃道:“我偏不让你如意!”   阿一踩着细碎的黄土,行走在官道上。   他只一个人,他拒绝了秦义的同行,也没有和沈夜玫打招呼就悄悄走了。   讨债的事他一人足已。   虽然他已发誓不再让她等,却又不得不让她等。此去凶险无比,极有可能有去无回,他又怎舍得让她冒此风险。   路边杨柳青青。   青青杨柳下站着一个人,正是深夜玫,她朝着他笑,朝着他挥手,就像随风舞动的青青柳枝。   “我说过不会再让你等的。”她笑得比三月春花更灿烂。   阿一已来到她的身旁,他瞅着她,目光深邃,片刻后才笑道:“你真的要去?”   “当然!”她的回答肯定而直接。   “那就一起去!”他握紧了她的手,肯定而直接。   青青杨柳下,诉说的却不是离情。    ☆、夜探      见过张金山的人都会对他的手印象深刻,他的手很肥很大,看上去和别人的手没什么太大区别,唯一不同是他的手上多了十枚金戒指。每根手指上都戴着一枚金戒指。   今夜月光皎洁,他手上的金戒指也在月光下发出闪耀夺目的光芒。   金戒指也是新的。   他是个胖子,锦衣玉食的优渥生活也会让他继续胖下去,但他并不在乎,因为在他看来,胖并不是一种烦恼,而是一种福气。   他的手越来越胖,手指越来越粗,前些天他发现旧的戒指已经无法适应,于是就命工匠打造了一批新的。   新戒指意味着新的开始,每次戴着新戒指的时候,他的心情通常都很好。   后园里的菊花开得正灿烂,此时月圆花香,正是赏花赏月的好时候,但戴着新戒指的张金山此刻却是眉头深锁,丝毫没有风花雪月的兴致。   此刻,张金山身后跟着一人,剑眉鹰目,虎背猿臂,这人正是其子张鹰。   张鹰并没有遗传父亲的福气,反而像是头精悍勇猛择人而噬的雄鹰。他身材魁梧,天生神力,十岁便能生擒虎豹,一杆铁枪使得出神入化,未及弱冠就已名震潇湘,博得“金眼鹰”的绰号。   作为万金堂的少堂主,张鹰自然明白父亲心中的烦恼,他原本是个好动浮躁的性子,现已跟在父亲后头足有半个时辰,心中早已按捺不住,几次都想开口询问,却是欲言又止,因为他很清楚父亲并不喜欢在熟思之际被人叨扰。   知子莫若父,张鹰的神情并未逃过父亲的目光,张金山问道:“鹰儿,你好像有什么想问为父?”   张鹰仿佛憋足了气,立马问道:“父亲,潇湘公子狼子野心已是众人皆知,今天虎头帮与我万金堂共商对敌之策,并提出联盟一事,父亲为何不答应下来?我瞧虎头帮帮主孟虎亲自驾临,的确很有诚意,而且公子势大,以我万金堂一己之力,恐非其敌。”   张金山摩挲着手中的金戒指,缓缓道:“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虎头帮的确很有诚意,但孟虎此人并不能完全相信,他出身草莽,手下一帮弟兄也都是虎狼之辈,向来唯利是图,与这样的人结盟并非万全之策。当然也不能拒之门外,如你所说,我们万金堂势孤力单,若不寻找强援,早晚沦为公子掌中物,所以此事须得从长计议。”   “父亲说得是。”张鹰点点头,忽又愤恨道:“这些日子已有数十家商铺遭到不明人士捣乱,必定是潇湘公子暗中所为,实在是欺人太甚!”   万金堂在潇湘一带可谓是声名显赫,一直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却也不乏果断狠辣的手段,是以所到之处黑白两道莫不给几分薄面。但万金堂的崛起也并非一帆风顺,十二年前就有一伙巨盗打劫了万金堂一批重要财货,甚至明目张胆地放话不惧任何报复,结果不久后这伙巨盗销声匿迹,后来有人在一处偏僻荒野发现数十具尸体,俱是面目全非身首异处,手段狠毒令人不寒而栗,从尸体装束上可以明显辨别出其身份正是那些嚣张跋扈的巨盗。一时间黑白两道尽皆震惊,此后再也无人敢打万金堂的主意。   可如今商铺被人捣乱,令万金堂声威俱损,又怎能不让身为少堂主的张鹰愤怒生恨?   张金山也知儿子性情暴躁,生怕他鲁莽行事,于是声色俱厉,“鹰儿,你切不可一时冲动,以免闯出大祸,为父心中自有算计。”   眼见平素和善的父亲忽然变得严肃正经,张鹰也知此事牵连甚大,低头应允道:“父亲,孩儿记住了。”   “如此甚好。”张金山点头抚须道。见儿子火爆的性子有所收敛,他也颇为欣慰,但仍难掩心中烦恼苦闷。   张鹰似乎觉察到父亲到心思,安慰道:“父亲也不用太过担心,我们万金堂也不是好惹的,孩儿又物色了一批高手,正在加紧训练,若是敌人来犯,定要他们付出惨重代价。”   张金山拍着儿子的肩膀,脸上傲然之色溢于言表,“有鹰儿在,为父何惧潇湘公子!”   张金山举目眺望,依旧是明月当空,花香四溢,四下里一片静谧,可他也知晓这良辰美景的背后却是山雨欲来,心中不禁感慨万分,他忽然转头对着院墙喊道:“两位既来之,又何必躲躲藏藏,不如现身一见。”   两个身影一跃而入园内,都是黑衣蒙面,其中一人拱手道:“张堂主果然好内力,在下实在佩服,深夜来访,多有冒犯,还请多多包涵。”   两人自然是阿一与沈夜玫。   原本深夜窥探实属无礼之举,但此番言语谦卑而恭顺,顿时令张金山敌视之意稍减,正要礼言回敬,不料一旁的张鹰大喝道:“贼子,竟敢夜探万金堂,莫非是要刺杀我父?今日定要你有去无回。”   原来张鹰听闻有人夜探窥视,一时间既惊且怒,惊的是父亲虽然年事已高,内功依然精湛无比;怒的是纵横潇湘的万金堂竟然被人窥探,而他一无所知,这让他无地自容,此时此刻,他又怎能按捺得住?   虽然并未携带兵器,但他天生神力,空手取人性命也是易如反掌,因此抬手便是一掌轰向阿一。   阿一见掌力雄浑,掌风所至,连空气都猎猎作响,还未近身就已感受到前所未有压迫感。如此刚猛的掌力,怕是裂石开山也是轻而易举。果然不愧是金眼鹰,不光天生神力,内功掌法也是独具造诣,凭此一掌之威就足以威震江湖。江湖豪杰面对此掌恐怕十之八九都会躲其锋芒。   但阿一却是毫无惧意,掌风渐近时亦是双掌齐出,两股掌风猛烈碰撞,骤然一声巨响,掌力余波激荡四射,一时间飞沙走石。   一招既毕,阿一连退五步方才稳住身形,而张鹰却是岿然不动,稳如泰山。   张金山见阿一硬接那排山倒海的一掌却是呼吸平稳退而不伤,心下却是大骇,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张鹰这一掌之威,江湖中能硬撼这一掌而且全身而退者,不过十指之数,眼前此人虽然连退五步,却是未有一丝内伤,后退中接连踩碎数块石板,显而易见是一种极为巧妙的卸力之法,此人力气或有不如,但内力武功绝不在张鹰之下。如此高手又岂是无名之辈?想到此处,张金山脸上更添凝重之色。   “好雄浑的掌力,果然是虎父无犬子!”阿一拍手称赞。   全力一掌竟然徒劳无功,张鹰目光凛冽,心中杀机大作,“贼子,莫要猖狂,再接我一掌试试。”   话音未落,张鹰身形又动,阿一不敢小觑,两人又战作一团。   一眨眼功夫,张鹰连出三掌,阿一也以三掌硬接,而后阿一却是反客为主,抢先掀起攻势,“接下来该我了。”   语毕,阿一抬手数拳直击张鹰要害。   “来得好!”张鹰也是毫不畏惧,大手一挥化解数道拳劲。   两人你来我往,仅仅片刻就已交手不下数百次。两人呼吸内力不仅毫无颓势,反而大有越战越勇的势头。   又是一身巨响,两人身形交错,而后巍巍伫立,气势依然不减,显见又是不相上下的局面。   “鹰儿住手,不得无礼。”张金山已经摸清阿一功力深浅,与张鹰在伯仲之间,再战下去已无必要,既然眼前两人能现身一见,而且之前言辞颇为谦卑,且看如何说法再相机行事,于是出言喝退张鹰。   此言既出,张鹰不敢不从,当即撤掌,阿一也是松了一口气,不知是蛮劲发作又或是气愤难消,张鹰竟然在阿一松懈之时再次轰出一掌。   阿一也没料到张鹰会猝然发难,只得仓促应对。   张金山刚要叫停却已来不及,自己的儿子自己最为了解,最是浮动暴躁,久战不下,心中怕是积怨不浅,这全力施为的一掌恐怕更胜之前,眼前黑衣人以仓促对全力,只怕这次却是难以全身而退了。   张鹰自然也看得出其中端倪,这一掌必能一雪前耻,自是喜不自胜,忽然又一身影挡在阿一面前,“啪”的一声巨响,掌力竟然又被全力抵消。   这人当然是沈夜玫,虽然之前她一直沉默不语,眼前境况她最清楚不过,她和阿一已是两情相悦,又怎会让他受到伤害?因而危急关头挺身替阿一接了这致命一掌。   张金山万万没有料到两人都是江湖罕见的高手,当即呵斥道:“孽障,还不给我退下。”   有偷袭之嫌的一掌也毫无建树,连番受挫也让张鹰有些心灰意冷,被父亲呵斥,更觉灰头土脸,只得强忍心中不快,向阿一拱手道歉:“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阿一微微一笑,似是毫不在意,只是淡然道:“少堂主不必客气。”   张鹰点点头,而后立在父亲身后,不敢造次,只是神情有些许萎靡。   “两位深夜到访,应该不只是来园中观月赏花吧?”张金山抬头望月,清冷月光下却看不出任何表情。   面对两个闯入府中的高手却依然一脸云淡风轻处之泰然,阿一也不禁佩服张金山的涵养,当即接口道:“我们此次前来,除了想到贵府讨杯酒喝还有另外一件事。”   “两位想喝酒,我们欢迎之至,万金堂多的是美酒佳酿。”张金山笑面以对,忽又语气低沉道:“不知另一件是什么事?”   “杀人!”    ☆、密议      此言一出,一直面色阴沉的张鹰骤然暴起,正要与阿一拼个你死我活,却被张金山死死摁住。   这也难怪,以张鹰的暴躁脾气,听到有人竟敢在万金堂叫嚣杀人,岂有不怒之理?   张金山瞪了张鹰一眼,张鹰忍心吞声,只好作罢,若非担心父亲的安危,他早就愤恨离去,毕竟眼前两人深夜刺探,行为诡异,若是真有歹心,恐怕父亲难以抵挡,只好硬着脸皮站在父亲身后。   张金山也不理会,听闻“杀人”二字,他依然无比镇定,只是拱手道:“老朽教子无方,让两位见笑。”   阿一还礼微笑道:“鹰兄性情直爽,是条汉子。”   张金山淡然一笑,“两位的武功见识实在是武林少有,只是没想到老朽的人头这么值钱,竟然会劳驾两位。只这个月你们已经算是第五批了。”   “此话怎讲?”   “几日前万金堂就有数十家商铺遭人捣乱,更有四批杀手死士闯入府内,若非老夫早有准备,恐怕已遭不测。”张金山叹了口气,忽然目光寒冷逼人,似乎能看透世间一切,“两位真是来杀人的?”   阿一似笑非笑,“的确不假。”   “可惜!可惜!”不知是可惜眼前两人,还是可惜自己命不久矣,张金山抬头望月道:“如此良辰美景,不及时行乐却要杀人放火,岂不可惜?”   沈夜玫忽然道:“不可惜。我们是来杀人的,但要杀的人却不是你。”   “是谁?”张金山将信将疑。   阿一意味深长道:“我们杀的也是你想杀的。”   张金山微微一愣,不暇思索随即笑道:“两位说笑了,万金堂一向与人为善,从未得罪过什么人,也未曾想杀任何人。”   这一口字正圆腔的客套话倒是说得颇有些冠冕堂皇,不得不让阿一暗骂一声“老狐狸”,他却没有拐弯抹角,直接挑明,“堂主不必多疑,我们确实不是来杀你的,否则也不会说这么多话。而且万金堂的处境你我也是心知肚明,我只想说你们的敌人也是我们的敌人。”   说着,阿一与沈夜玫扯下蒙面,露出真面目。   张金山也知两人此举是以示诚意,目睹真容后更是大为震惊,想不到两人年纪轻轻竟有如此造诣,绝非等闲之辈,可他行走江湖多年却也无法认出两人身份,当下强自镇定,抚须道:“两位快人快语,果然爽快,不如入内一叙。”   沈夜玫瞅向阿一,似乎有些犹豫。此时势态并不明朗,张金山喜怒不形于色,谁也猜不到他的想法,冒然入内,无疑是深入虎穴,若是坦诚相商或大计可期,可若是互相猜忌则大有可能有去无回,万金堂屹立江湖数十载,又岂可等闲视之?   两人心有灵犀,阿一自然明白沈夜玫心中忧虑,略作思索,便即点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四人来到内堂,此处不大,宁静而幽深。   万金堂待客甚为周到,茶水美酒早已准备齐全,四人入座,张金山喝退了下人,这才说道:“两位见谅,既然你们诚心以待,我也就有话实说。现在是非常时刻,外头人多嘴杂,相信万金堂中也有不少潇湘公子的眼线,只有此处方能避人耳目。”   阿一沈夜玫对望一眼,也是心如明镜,看来万金堂也是山穷水尽,若非如此,老道如张金山不会轻易表明心意。   阿一说道:“堂主所虑甚为周到。”   张金山端起茶杯,道:“恕老朽失言,两位与潇湘公子有仇?”   “无冤无仇。”阿一淡淡道:“只不过他想要我们死,那我们也只好想方设法让他去死了。我这人一向很公平!”   张金山点点头,轻轻吹着略微烫手的清茶,“确实很公平!”。   阿一笑着道:“我知道你现在有两个疑问。”   “说说看!”   “我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潇湘公子要杀我们?”   张金山将茶杯放下,一直盯着阿一,忽然笑道:“猜得不错。不过刚才是两个,现在却是一个。”   “哦?”   “因为我已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是聪明人。”张金山又端起茶杯,轻啜一口,眼神中已有一丝玩味。   阿一回答道:“至于潇湘公子为什么要杀我们,此事牵连众多,恕在下不能轻言。不过前段时间潇湘公子曾出巨额悬赏倒是与我们有关。”   “足下坦诚相告,可见确实颇有诚意。”张金山顿了顿,又道:“只是公子势大,只怕……”   他言语迟疑,却没再说下去。   阿一当然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商人讨价还价的老毛病又犯了。   阿一正欲开口,沉静一旁的张鹰突然说道:“爹,何不与虎头帮结盟,再加上这两位高手,说不定能和潇湘公子抗衡。”   阿一马上接口道:“诚如少堂主所言。”   张金山瞪了儿子一眼,原本还想讨价还价套套虚实,无奈张鹰的多嘴打乱了心里的金算盘,只好说道:“看来只能如此。”   张金山忽又道:“阁下是否有具体行动计划?”   阿一思索半晌,问道:“堂主可知潇湘公子近日是否有异常举动?”   张金山眼睛一亮,说道:“倒是有一事,公子前几日送上了请柬,说是要为母亲祝寿,听说会遍请潇湘诸多英豪。”   这时,张鹰又按捺不住,狠狠道:“哼,说是祝寿,恐怕是别有用心,潇湘公子好名,可能明面上不会打打杀杀,暗地里有什么勾当却是说不准了。我看,为了父亲你的安全,还是不去为好。”   张金山却没有呵斥儿子,因为潇湘公子的心思确是如此,他也正为去不去而烦恼。   阿一计上心头,“去,当然去。这是个大好机会。”   “此话怎讲?”   “潇湘公子势力庞大,手下高手如云,想要硬碰硬击败又谈何容易,只能偷袭暗杀,一旦公子授首,其势力必定土崩瓦解。以我猜测,公子绝不会在寿宴上对你们下手,因为寿宴中人多嘴杂,有什么事立即会传遍天下,他若强行下手,名声尽毁。公子也料定没有人敢在宴会动手,一来公子势大,绝非万金堂与猛虎帮可比,二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谁又敢虎口拔牙,那岂不是自寻死路?可我们却偏偏要虎口拔牙,让他猝不及防。就算他们有所防范,可那时场面必定混乱不堪,以公子的虚伪作态必定狠不下心来宁枉勿纵,此时,我们便可浑水摸鱼,伺机刺杀。只要公子一死,余下之人便不足为虑。”   “好主意。”张金山拍着粗腿大声道:“到时候只要将水搅得越浑,机会就越大,就算他对我们万金堂有防备,也料不到你们也会孤注一掷。他绝对想不到两个被巨额悬赏之人不亡命天涯却来伺机刺杀。”   张鹰也是极为兴奋,“果然好计策。没有人能想到有人敢在寿宴上刺杀公子,就连潇湘公子自己也不会想到。此事大有可为。”   “的确如此,此事就此说定。”   阿一斟了一杯酒,浓浓酒香催人醉,他正欲一饮而尽,却被张金山一语打断:“可我又如何相信你?”   言语冷如刀,先前激动兴奋的张金山此刻却是目露寒光。   身为万金堂堂主,张金山向来心思谨慎,行事周密,如今突然来了两个身份不明深夜刺探的高手,说是要来联手对敌,这种事说什么他也不敢轻易相信。谁知道此事是真是假?或许其中也有莫大的阴谋也说不定。此时正是万金堂危急存亡之秋,他更是要小心谨慎。   沈夜玫眼神凛冽,她也看出张金山已动了杀机,心中已做最坏打算,随时准备拼死一搏。阿一也知晓若是一言不慎,恐怕再也没机会走出这里,他放下杯盏,一脸镇定自若,“你可以不相信我,但应该相信一把刀。”   “刀?”   阿一笑道:“不错。目前的境况没有人比你更清楚,若是没有援助,只凭你们一己之力,相信万金堂很快就会成为公子的囊中之物,我们两个人虽然势单力薄,但也聊胜于无。再说,公子对你们万金堂早有防备,对我们却一无所知。所以,对你们来说,我们两个就是两把暗刀,如果你我联手生死一搏,或许大事可成,否则,结果恐怕不难预料。”   张金山一动不动地盯着阿一,目光冷漠,犹如盯着一个死人,阿一却是嘴角含笑,不以为意。   蓦地,张金山面色一转,目中神采奕奕,“你说得不错,我可以不相信你们,但我相信刀。尤其是两把无比锋利的刀。”   “看来这杯酒我可以喝了。”阿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张金山忽然面色再变,又是眼光如刀,话语带着彻骨之寒,“记住,我们没有见面。人不可能和刀见面。”   阿一哈哈一笑,起身将酒杯随手一抛,说了一句“我也不是来喝酒的”,而后与沈夜玫扬长而去。   “你说张金山真的会相信我们?”沈夜玫依偎在阿一身旁。   两人出了万金堂后就回到了先前寄宿的客栈。   “不相信。不过他却不得不试着相信,因为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其实相不相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有共同的目的。”阿一静静说道。   “刚才真的好险!这张金山比想象中还要难缠,他真的动了杀机。”沈夜玫长舒一口气,回想之前也是心有余悸。   “不错,确实是只老狐狸,很难应付,不过,他动杀机也只是虚张声势而已。”阿一轻抚着她的秀发,目中尽是关切,“下次这种情况还是我一个人去好了,若是你有什么不测,我……”   话还未完,烈焰红唇已堵在他唇边,让他无法言语。   唇分,温香犹在,沈夜玫靠在阿一肩头,轻言细语有如蚊声:“不要再说这样的话好吗?说好了不再别离。”   声音似有幽怨,又似有期盼。   阿一抬头,似有所思,忽然点点头,不再言语。   他也不必言语。因为他的唇已堵上了她的唇。   幽幽月光透过窗棂,两人身影纠缠,似是永不别离。   “大哥,万金堂已答应了我们的请求。”虎头帮中一名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大声说道。   大堂中有数十条汉子分立两旁,个个身材魁梧气势凶悍。   “好。”说话的正是虎头帮大当家孟虎,此人光头粗眉,坐在大堂中间的虎皮椅上,眉目中隐含着浓浓杀气,“二弟,吩咐下去,我们照计划行事,成败在此一举。”   “是,大哥!”刀疤男子应声而退。    ☆、赴险      阿一已经醒了,沈夜玫还在睡梦中。   天未亮,鸡未鸣,这并不是个容易睡醒的时辰,但他却偏偏醒来。   因为他必须如此,否则眼前曾经山盟海誓永不分离的睡美人就要和他一起共赴险境,说不定就是个有去无回的结局,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此次可谓是深入虎穴,他也没有丝毫把握。   两相离别总是黯然销魂,但总胜过两人共赴黄泉身死缘灭。   无论如何,活着总比死了好。   她睡得深而沉,呼吸绵长,唇角含笑,晶莹如玉的容颜中满是惬意与幸福,仿佛沉浸在一个迷人梦幻的梦境中。   阿一从未见过有人睡得这么香甜,心中喜意稍起,忽又转为怜悯,可想而知,眼前玉人有多长时间没有美美地睡过?   她一直深陷在仇恨与罪恶的深渊中,从未休止。   阿一就这么看着她,目中怜惜之意更甚,他俯身欲吻,却又止住,他怕吵醒她。   他宁愿两相离别,也不愿她此时醒来。   她的一双玉臂搭在一起,就在昨夜,这双玉臂已完全拥有他。   他也如此。   若是就此拥有,直到永远,那就不违山盟海誓了,可惜美梦难圆尽是奢望。   也许是太久不曾拥有,她抱得很紧,想在不扰人清梦的情况下从双臂挣脱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但阿一还是做到了,他仍然看着她睡,看得很香,仿佛睡着的是自己,他就一直看着,一动不动,此时天微明,不知时间已去几多时。   阿一终于起身,若是能够,他想一直看下去,可惜事与愿违。   两人已彼此拥有,他也不再遗憾,美中不足的是时间短暂。   他拿着盆,轻手轻脚地打开门,想要去打盆水,这是他能为她做的唯一一件事了。   当他打完水回来,她却已经醒了。   “真巧,我一醒来你就打水来了,看来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沈夜玫打趣道。   “我倒是希望你还睡着。”阿一叹了口气,天不遂人愿,仿佛冥冥之中已注定,瞅出沈夜玫目中些许戏谑之意,他已然明了,“莫非你早就醒了?”   “你猜呢?”沈夜玫眨眨眼,却不答。   阿一摊摊手,他猜不着,沈夜玫却是不依不挠,“但我能猜到你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阿一笑道:“我倒是要听听。”   沈夜玫目光深邃,仿佛看透一切,“你一直没有睡着。”   阿一眉头紧蹙,忍不住道:“莫非你刚才一直在装睡?莫非你也一直没有睡着?”   沈夜玫不再言语,只是静静看着,但在两人目光触碰的刹那间,一切已不言自明。   “何必呢?”阿一叹息着。   两人相望甚久,沈夜玫起身拥着阿一,略微伤感道:“说好了不再分离的。”   阿一也没有言语,只是紧紧拥住,沉吟片刻只轻轻道了一声:“对不起。”   依然无言,却是拥得更紧,似要融为一体,真的永不别离。   “不要再丢下我,好吗?”她的声音满是希冀。   “当然!”他的声音坚定无比,他拥得更紧了。   她笑了,笑得天真灿烂肆无忌惮。   忽然,笑容骤然冻结,须臾间化为无尽哀怨。   他点了她的睡穴。   “对不起,原谅我一回。半个时辰□□道自然解开,在这里等我!”   她泪眼婆娑,唇中亦含泪,他吻她,含唇把泪尝。   泪水苦咸,离恨连绵比泪苦。   她睡了,在哀怨中静静睡去。   他走了,心中离恨无穷。   几近晌午。   虽已年愈不惑,但匆忙赶路两天路的徐老刀仍然精神矍铄不知疲倦,提着老高的嗓门喊道:“伙计们,加把劲,估摸着还有三里路就到了。”   一旁卖力推车的小伙子汗流浃背,嘿嘿笑道:“掌柜的,看来您老精神头十足啊!也对,这可是笔大买卖!”   徐老刀眉间舒展,不掩欣喜之意,拍拍伙计的肩膀,咧嘴笑道:“好好干,少不了你的好处。”   “得嘞!您老瞧好!”伙计推得更加卖力,更是大声吆喝,“烧刀子酒嘞!正宗的烧刀子酒!”   这列车队前前后后有数十辆马车,一辆一辆排成前后成列,一直排出四五十丈开外,可谓蔚为壮观。   马车上装载的不是别的,正是徐老刀家传酿制的烧刀子酒。   徐老刀在潇湘一带也可算是响当当的金子招牌,他亲手酿制的烧刀子酒也是远近闻名,因而每逢婚庆喜宴或祭祀祝寿,很多人都会定制烧刀子酒。   明儿正是公子为母亲贺寿之日,早在月前,公子便差人定制三百来坛烧刀子酒。   徐老刀也只事关重大,不容有失,于是又招了十几个伙计日夜赶制,终于在前日完工,而后马不停蹄日夜兼程送酒上门。   照此看来,不出半个时辰就能到达目的地,说不定还能一睹公子风采,尝尝公子御厨做的美味珍馐,想想都觉得痛快,于是伙计们更加卖力,车队也行进得愈发迅疾。   一路行来,却陆续见到不少流民,个个衣不蔽体面有菜色,好在沿途也有不少施粥点,因而也没有出什么乱子。   “掌柜,这天下不太平吗?怎么有这么多难民?前些日子还不曾见过。”问话的正是徐老刀身旁的伙计。   “听说北边收成不好,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我们这边还好,虽说算不上丰收之年,但也不至于太过寒碜。徐老刀叹了口气,又道:“还好有公子侠义济世,出钱出力广为施粥,这才不至于饿死人。公子真是好人呀!”   “是呀!”伙计也点头赞叹,“如今潇湘公子可真算得上是名满天下侠义无双了。”   徐老刀也说道:“若是朝廷官府也能像潇湘公子一样,这天下可真就太平了。”   伙计摇摇头,面露愤恨之色,“那些当官的只知道鱼肉百姓横行乡里,哪还会像公子这样爱民如子,我看,若是公子当了皇帝,这天下才能太平……”   伙计话未说完便被徐老刀打住,“嘘,小声点,小心闪了舌头祸从口出。”   伙计也捂住嘴,惊恐万分地四处瞅瞅,眼见四下里并无官府之人,这才舒了口气,望着徐老刀嘿嘿憨笑,却是不敢再口无遮拦,转个话题道:“掌柜的,这次三百坛酒,可苦了弟兄们,您老得在公子面前美言几句,也让我们小的尝点甜头。”   徐老刀信心满满道:“放心吧,公子的为人你还信不过,他这样的大人物哪还会和咱们这种升斗小民斤斤计较?”   “说得也是。”伙计又道:“不过三百坛酒也是笔不小的花销,公子人好,您不给个优惠?”   “嘿嘿!说了你也不懂。这做生意也得讲究门道。”徐老刀靠在伙计耳边,传授着他的经商之道,“这优惠也要看人的,遇到强横霸道的狠人,自然要多多优惠;碰到老实巴交的好人,那就得要多贵有多贵!不然你老是优惠,那还挣什么银子。比如去年,沙家寨的二当家新娶一房小妾,我就送了五十坛酒,幸亏我眼力好,人家给多少咱接多少,虽说比咱平常卖的价格低了很多,但至少没有亏本,听说还有一个送酒的忍不下这口气,当场闹了起来,结果被人打断了两条腿,竖着进去横着出来,那真叫一个惨!这沙家寨的沙二爷是啥人呀?那可是一言不合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狠货,跟这种人讲理不是对牛弹琴吗?”   “所以这次你是要多贵有多贵?”   “那当然。”徐老刀一脸奸计得逞地笑道:“再说了,这可是侠义无双的潇湘公子,若是咱执着这点优惠岂不是在怀疑公子连这点小钱都斤斤计较?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那是那是。”伙计唯唯诺诺,连连点头,心下却是颇为鄙夷,原来这所谓的经商之道就是欺软怕硬。   不出所料,不到半个时辰,车队终于到达目的地。   这是一个巨大的庄园,在管家的指引下,众多伙计将三百坛酒搬入酒窖中。   “宋管家,事情已经干完了,您不妨看下。”徐老刀对着眼前的青衣老者点头哈腰。   这宋管家就是公子派来订货的人。   宋管家点头道:“刚刚检查过了,这都是正宗的烧刀子酒,干得很不错。”   徐老刀搓着手,笑道:“那就好,既然这样,那么银子……”   话音未完,宋管家接口道:“银子好说,你尽管算出来就是。”   徐老刀略微思索,掰着指头算了算,而后笑道:“不多不少,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七两银子,把零头去掉,正好是一万五千两银子。”   一旁的伙计暗自咂舌,“天哪,掌柜可真敢开口!真是要多贵有多贵,要是往常,最多要价一万三千两,这可贵了足足两千两。”   原本以为价格上会有所争议,谁知宋管家眉头都没皱一下,也不多说什么,掏出一叠银票递给徐老刀,徐老刀用带着口水的手指细细数了三遍,正好十五张一千两银子的银票,直让伙计不禁心中感慨,“真是老实人啊!”   “哈哈,宋管家果然会做生意。”徐老刀那风干的老脸上笑出了花,拱手作揖道:“那么老朽在此祝贺公子母亲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好说好说。阁下的话我一定带到。”宋管家微微一笑,又道:“既然如此,我就送你们上路。”   徐老刀正要点头,忽然发觉自己的脖颈不受控制,一道血柱飞溅而出,是他自己的血。   “为什么?”徐老刀真想大声询问,已失去全身力气,手中的银票还未捂热就已被鲜血浸染。   伙计瞪大了眼睛,他始终不相信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刀光一闪,他忽然觉得天旋地转,他甚至看到了一个无头躯体在喷血,那是他自己的身体,然后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公子不是老实人,我们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之前发错了,现在改了过来。 ☆、寿宴      张金山快到万寿园时已近晌午,沿途听惯了南下饥民对公子的赞扬称颂,这些天张鹰一直颇为老实的,如今目睹公子声威俱震,却是无论如何也按捺不住讥讽道:“公子还真是会收买人心啊!”   张金山也没责备儿子心直口快,只是面色凝重道:“这正是公子的可怕之处。做人做到这种地步,可谓是一呼百应,谁知道公子手下网罗了多少豪杰高手能人异士?怕是我们万金堂和虎头帮联合起来也不是公子的对手,即使再加上沙家寨和严家也难以与之抗衡。”   沙家寨和严家也是潇湘一带除了万金堂与虎头帮之外的两大势力,其实力威望也是不可小觑。   “父亲,公子真有这么可怕?”张鹰也不再讥讽冷笑,只是轻声细问,语气中却是三分疑问七分惊惧。   张金山摇摇头,没再多言,只是长叹一声,“但愿此次我们能逢凶化吉。”   忽又道:“鹰儿,我知你心直口快,遇事鲁莽,但此次非同小可,可谓是关系我万金堂命运,你切忌冲动行事。”   张鹰也一口答应,“父亲放心,孩儿谨记!”   万寿园正是公子为母亲祝寿的庄园,相传公子为庆祝母亲六十大寿,花费无数金银,遍请天下名匠,费时五年修建而成,大到风水布局,小到山石林木,皆依皇室风格,各种玉石珍木更是毫不吝惜,其气派之恢宏布局之精奇不逊任何皇家园林。   张金山一进入万寿园就受到热烈欢迎,迎宾之人热情款待,一应礼数那是面面俱到,怕是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人也不大好吹毛求疵,足见公子对此次寿宴颇为重视。   原本憋了一肚子火的张鹰先是想着逮着机会冷嘲热讽一番,好发泄发泄心中的怨气,却是怎么也想不到这些下人也是如此知书达理,让他有气没处使,只好暗自咽下。张金山自然笑脸以对,心里却是愈发沉重,公子安排得如此细致周到,怕是所图甚大志在必得了。   不断有宾客陆续而来,或三五成群,或单人单客,却都被安排得面面俱到,场面也是井然有序。   踩着脚下的大理石板,一路穿过小桥流水绿树回廊,沿途怡然风光尽收眼底,琉璃红瓦中的亭台楼榭更是宏伟壮观。   走了约摸一里路,张金山一行被下人引领至寿宴处。   这里极为开阔,足以容纳数千人,中设一丈高台,雕有龙凤祥瑞图,雄伟壮丽,颇有帝王气象。四面更有武士林立,虽未披坚执锐,但也威严尽显令人生畏。   此时已有不少人到场,而能受邀入席的绝非泛泛之辈,张金山环视四周,潇湘一带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来了个八九不离十了。   入口处一对石狮龙盘虎踞,人虽多却不乱,纷纷次第渐入,收礼记账的下人忙得不可开交,恨不得生出八手八脚。   来贺寿的人自然要带寿礼,何况又是为公子母亲祝寿,又哪能吝啬寒碜?   此时有一人递上锦盒,盒子并不大,但记账下人打开后却是笑容满面,高声喊道:“通宝镖局方镖头,镶金玉镯一对!”   此人张金山不算熟悉,却也算点头之交,通宝镖局并不大,在潇湘一带也不算响亮,因此方钢虽贵为总镖头,但每个月的俸银也不算多,不论成色如何,这镶金玉镯怎么也得值个数百两银子,对于方钢来说这着实不是个小数目。   又一人献礼,“福满楼蔡老板,三百两金子!”   有的人认为真金白银更能打动人心,是以直接奉上金银。   “青衣坊李老板,锦缎六十匹!”   “沙家寨二当家,玉尊金佛一尊!   这沙家寨也是一群虎狼之辈,一贯的好勇斗狠嚣张跋扈,在潇湘一带也是臭名远扬,虽说是人见人厌的恶人,但送上的寿礼却着实让人厌恶不起来。真是好大的出手。   眼瞅着献礼之人一个比一个阔绰,张金山却也古井不波,来之前他都已盘算好,这礼物既不能寒碜也不能贵重,过于寒碜则稍显无礼,过于贵重却又有拍马溜须之嫌,堕了万金堂的威风,因而他是慎之又慎。   此时正轮到张金山,那收礼的下人见是万金堂主,更是作揖恭敬道:“原来是张堂主,您今儿可是公子的贵宾,请入席。”   之前这下人总会有意无意间瞟向客人手上的礼物,可张金山来的时候却是满脸谄笑,也不伸手,丝毫没有提及礼物之意。   张金山却是主动塞了上去,这下人也没拒绝,“张堂主真是太过客气了。”   打开礼物又道:“万金堂张堂主,金钿玉钗一支!”   紧接着又有不少客人相继而来,大大小小各种山寨帮会的领头人物也是纷纷露脸,就连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严家第一高手严断也来贺寿。   严家与公子所在的百里家族在潇湘已扎根六代,可谓是根深蒂固实力雄厚,家族中更是高手辈出,其行事低调,因而在江湖中声望稍显不及,但绝没有人敢小觑这个家族势力。   万金堂与严家也有过些生意往来,与严断见过几次,此次碰面也寒暄了几句,却也没有过多交谈。   忽然有数十人浩浩荡荡而来,俱都龙精虎猛气势汹汹,沿途宾客纷纷主动避让。就连庄园中伺候宾客的下人也都绷紧了弦。   领头之人环眼黑须,耳挂金环,腰身着虎皮装束,双目冷冽咄咄逼人,不是别人,正是虎头帮帮主孟虎。在他身后的则是各位当家以及诸多高手,都是虎头帮之精英。   此刻万金堂虎头帮沙家寨和严家俱都到齐,可谓是高手云集。   收礼的下人焉敢怠慢,拱手执礼道:“孟帮主驾临,真是蓬荜生辉!”   言语中也是丝毫不提礼物二字,孟虎虽说也是杀人不眨眼的主,但这人情世故也是相当熟稔,大手一挥,身后手下递上礼物。   这是一个扁平狭长的盒子,普普通通,仅从表面瞧不出什么门道。   下人小心翼翼打开,笑意骤停,须臾间却又恢复,如之前大声喊道:“虎头帮孟帮主,寿面一盒!”   众人皆惊,这摆明了是来砸场唱反调来着。有人面面相觑或偷偷低声议论,却没有敢出面直言,毕竟虎头帮也是威震潇湘的一霸,除了公子,谁敢去撩这头恶虎的胡须?   张金山抚须静观,孟虎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事风格他早已领教过,只是今日正值寿宴,如此行事殊为不妥。   “姓孟的,公子以礼相待,你不送寿礼倒也罢了,公子宅心仁厚,想必不会放在心上,可你却送了这么个玩意儿,不是存心恶心公子来着?即便公子果真不在意,我沙老二也看不过去!”   说话的正是沙家寨的二当家,两人俱是一路货色,以前沙家寨控制着潇湘一带大部分的水道买卖,自从三年前虎头帮强势崛起,两大势力多有摩擦,火拼砸场更是家常便饭,可惜的是沙家寨过惯了舒服日子,招架不住虎头帮这伙亡命之徒的狠劲儿,以至于虎头帮后来居上,夺走了沙家寨部分地盘,从那时起,两人便结下仇怨。眼见孟虎如此肆无忌惮,沙老二自然乐于干这落井下石的勾当,一来表明立场,讨好公子;二来挑拨离间,虎头帮的强势崛起得罪了不少势力,若是激起众怒,渔翁得利也不是不可能。   “确实如此,孟虎这次做得太过了。”   在场宾客议论纷纷,赞同之人不在少数,其中大部分并未表态,虽说公子呼风唤雨,但虎头帮也是不可等闲视之,两大势力谁都惹不起,还是少管闲事为好。   孟虎冷笑道:“嘿嘿,沙老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好心,你不过是想拿别人当枪使,真当别人是傻瓜?你如果看不顺眼,可以站出来试试,别忘了三年前,你还是我的手下败将!”   此言一出,先前附和之人都缄口沉默,摆出一副坐山观虎头的架势,毕竟在场之人鲜有心思鲁钝受人愚弄的蠢货。   沙老二生怕堕了威风,大声叫嚣,“你别得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老子早就想拔了你的虎牙!”   “好,很好!”   孟虎目露凶光,沙老二亦是杀气腾腾,两人势成水火,恶战一触即发。   没有人上前阻拦,两人俱是顶尖高手,又有谁能拦下他们?   “沙寨主,可否就此打住?”忽有声音响起,简短有力,饱含威严,不是命令却又俨然不容置疑,仿佛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人正是潇湘公子。   张金山见过公子三次,可每次的印象却是大相径庭,他甚至记不住后者的相貌,公子的脸庞说不上英俊潇洒,也不是普普通通,每次见面,这张脸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微妙变化,仿佛总被一层薄雾笼罩,让人识不明记不住。   “公子之言,在下怎敢不从?”先前霸气威风的沙老二此刻却是唯唯诺诺,连说话都有点结巴,他又道:“可孟虎实在是欺人太甚,在下看不顺眼。”   “哈哈!人来了就是最好的礼物!”公子面目和蔼,朗声笑道:“何况山珍海味家母也吃腻了,偶尔换下口味尝点寿面也并非不可。孟帮主,你说呢?”   话语落下时,公子收敛笑意,面目骤然转冷。   孟虎没有话语,也是冷面相对,目光如刀。   周围一片死寂!   忽然,孟虎哈哈笑道:“公子果然心胸宽广,孟某此次唐突,还请海涵!”   公子复又笑道:“哪里,是在下安排不周,请入席!”    ☆、争斗      群雄俱已入座,美酒佳肴摆上宴席,公子为了此次寿宴着实花了不少心思,菜色品种无一不是上上之选,且都出自名厨之手,只看未尝就已知晓这等菜色已不逊皇宫御厨。   高台上,公子母亲率先致辞,这位年华已逝的妇人却是精神未老,依旧满面春光,装扮素雅而不奢华,言行举止沉稳得体,让人不禁感叹这位母凭子贵的妇人也是非常人所能及。   鼓乐洞箫声声起,歌女霓裳翩翩舞,群雄在此歌舞升平之际齐向公子母亲贺寿,而后这位令人刮目相看的妇人步入高台帘幕之中,此时寿宴正式开始。   酒过三巡,酒兴正浓的公子一脸正色道:“各位光临此地为家母贺寿,在下感激不尽。不过此次邀请诸位前来,除了为家母贺寿外,还有一桩大事要与诸位相商。”   张金山面无表情,心下暗道:“正事儿开始了。”   群雄也都一扫先前醉态,有人起身说道:“公子有事不妨直说,我等洗耳恭听!”   “是啊!公子侠义满天下,所言必定是造福一方的大事!”   有不少人随声附和,语气态度谦卑之至,张金山一眼瞧去,认识的三两个都是小帮小派的首领,余下之人却是不曾见过,料想这些人也不过是些许小势力,公子势大,反掌之间便能定其生死,如今公子发话,又岂有不讨好附和之理?   孟虎﹑严断以及沙老二也都冷眼旁观,未发一言。   “既然如此,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公子缓缓说道:“不知诸位可否听过影楼?”   群雄之中不少人心生疑惑,显然对于影楼,大多数人并不知晓,不过严断起身说道:“严某孤陋寡闻,只是听说这是一个颇为神秘的组织,亦正亦邪,行事鬼神难测,据说其行踪遍布中原各地,至于是何时何人所建,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目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公子点点头,又问道:“我知道很多人可能没有听说过影楼,但一定听说过淮海公子。”   严断又道:“想我中原武林向来都是英雄辈出,近年来更有‘东淮海西潇湘’一说,这‘潇湘’自然指的是公子,而‘淮海’就是这位淮海公子了。据说这位淮海公子武艺超绝行踪难觅,向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至于他是何门何派又是师从何人更是无人知晓,数年前此人还是名不见经传,可现在却已声名大噪,足以与公子并称。只是出名之后,这位淮海公子依然行事神秘,是以江湖中人对他所知甚少。公子如今提及此人,莫非……”   “严兄果然心思通透。”公子说道:“根据细心查探,这淮海公子与影楼之间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联系,或者可以说,这淮海公子就是影楼真正的主人。”   此言一出,台下群雄众说纷纭,显然,这个消息有点出人意表。   张金山略微沉吟,开口问道:“公子何处此言?”   公子又道:“一个月前,江南谢家庄竟然无端端被人所灭,想必诸位都已知晓。”   “不错!”群雄尽皆点头,谢家少庄主被刺于酒楼,而谢家庄也被神秘势力疯狂屠戮无一活口,此事早已震惊武林。   公子继续说道:“我们百里家与江南谢家也有些许渊源,相信大家也有所耳闻。谢家被灭,着实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我暗中派人查探,根据残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这正是影楼所为。”   张金山抚须道:“如此说来,这淮海公子怕也是狼子野心。”   公子点头道:“不错。此人无声无息就已吞并了不少势力,如今看来,恐怕江南一带已落入其手。近几个月来就发现不少可疑之人混入潇湘一带,相信必定与这淮海公子和影楼脱不了干系。”   严断心思一转,说道:“最近有不少灾民入我潇湘境内,恐怕也有不少不怀好意之人混入其中。如此说来,这淮海公子也有并吞潇湘之意了。”   “严兄果然思维缜密,这就是我所担心的。”公子沉静了片刻,说道:“没有人知道淮海公子的底细,也没有人知晓其势力大小,但能在半天内覆灭江南豪门谢家庄,可知其势力必不可小觑,若是突然间向我潇湘之地发难,恐怕绝大部分势力难逃灭门厄运。”   连公子都说出此等话语,可见形势确是不容乐观,众多小帮派更是焦急万分,若是果如公子所言,他们这些弱小势力定是首当其冲,连江南谢家这种大家族都是瞬间覆灭,他们这种小势力又岂能幸免?   众多小势力纷纷探讨,无奈实力悬殊,只觉无计可施,只得求助于公子,“公子既然早已虑及于此,想必已有万全之策,公子仁义,还请相助!”   张金山依然冷眼旁观,不紧不慢啜了一口茶,对于公子所言,他也无法辨其真假,但终归是令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无,不过公子说了这么多,想必鱼饵也撒得差不多了,也该到收线的时候了。   公子起身,居高临下俯视大地,颇有睥睨天下的气势,台下群雄仰首以望,就好像臣子在等待帝王旨意。   “诸位,我思来想去,只有一个万全之策。”公子抬起右手,一指顶天,“联盟!”   群雄尽皆沉默,公子之意再清楚不过,如同他一指所指,他要一统潇湘只手遮天。之前所说的影楼和淮海公子不过作饵下料,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其实这也是大势所趋,近十年来,公子势大,潇湘一带诸多势力无一能望其项背,而诸如万金堂虎头帮严家和沙家寨等四大势力也无法与之抗衡,更兼公子侠名远播,一呼百应,其盛名威望远非万金堂和严家等老牌势力可比,至于虎头帮和沙家寨,那都是好勇斗狠无恶不作的黑道势力,有些威望却不过是臭名昭著的恶名,与广施仁义侠名满天下的公子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其实众人也知晓其中道理,只是这些基业都是亲手打拼而来,甚至是祖祖辈辈数代人的艰辛成果,又岂能轻易拱手相让,是以众人都缄口不言。   张金山依旧是不动声色,心下暗道:“开始收网了?”   “诸位意下如何?”公子一改先前随和沉稳之态,话锋骤变,不怒自威,如同天子问责于座下大臣,让人无法抗拒。   群雄又怎敢触怒公子,尽皆唯唯诺诺道:“公子所言甚是,我等岂敢不从。”   有人更进一步拍马溜须,“公子此举上应天道,下顺人心,实乃潇湘之福。”   此言一出,众人相继附和,一时间歌功颂德之声此起彼伏,整个寿宴气氛竟如宫闱朝堂一般。   公子点点头,这些势力弱小的帮派臣服自是在意料之中,可四大势力却无人表态,不禁眉头一横,目光移向四大势力,语气阴冷道:“不知你们有何高见?”   不等作答,公子又道:“沙老二,你意下如何?”   “这个…‥”   被公子如刀锋般的目光盯住,沙老二只觉心里发慌,他素来对公子敬畏不已,如今被当面逼问,不免有些自乱阵脚,其实此次前来他也多少心里有数,这打打杀杀不是对手,地位名声更是望尘莫及,除了顺从哪还有别的出路?如此重要的寿宴,老大都不来却叫我这个做老二的来,不就是背黑锅来着?   支支吾吾了半天,沙老二这才舔着脸笑道:“公子,此事事关重大,就算我同意也没用,没有我们大当家的点头,我可不敢擅自做主啊!要不我回去后和老大商量一番?”   公子缓缓点头,没再多言,沙家寨他并未放在心上,沙老大沙老二那都是外强中干的货色,血性凶狠不如虎头帮,谋略手腕不如万金堂,实力底蕴也不及严家,稍稍给点压力弄点甜头来个软硬兼施,那自然不再话下。   见公子并未发作,沙老二也是长舒一口气,虽说心有不甘,但也别无他法,以前贱命一条,随时都能豁出去;可现在过惯了舒服日子,再叫他与人拼命,那得好好斟酌斟酌。与公子拼命?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呀!只希望老大出面,能多少弄点甜头,再说公子势力雄厚,跟着他混,没准比日子以前更风光,这么一想,心下自然舒坦了不少。   公子目光移向严断,颇为和气道:“不知严兄有何高见?”   一直沉默无言的严断没有迟疑,似是早有准备,“公子所言确实不差。如淮海公子果真有吞并潇湘之野心,我们各自为战,恐怕皆非其敌,联盟不失为一个万全之策。不过,在下也有疑问,不知当不当讲。”   “严兄不妨直言。”   严断眼中精光一闪,“不知盟主是由公子即位还是由众人选定?”   “大胆!你严断何德何能,竟敢与公子争夺盟主之位!”   说话之人正是一直侍立公子身旁的宋管家,张金山对此人并不陌生,这位宋管家的出身来历无人知晓,只知道此人深得公子信任,一众大小事务皆由其操办,是公子身边名副其实的管家,没有人见过其出手,但公子手下众多高手中不乏桀骜难驯之辈,却无人敢违逆其命。此人与公子手下另一绝顶高手江凌云并称为潇湘双壁,实为公子左右臂膀。   “不错,我江凌云今日倒要好好领教断天刀的高招!”说话之人白衣黑剑,一脸孤傲之气,正是公子身侧的江凌云。   其实严断所言也算合乎情理,既然是联盟,那么盟主之位的归属总得有个章程,得一步一步来,即便已是众望所归,还得做做表面工夫不是?可公子的左膀右臂此时却是稍有异议就呵斥问罪,也未免太过蛮横霸道。群雄之中心有怨气者不乏其人,只是大势所趋,也只好忍气吞声。   公子见台下群雄神态各异,哪能不懂众人的心思,立马斥责,“不得无礼!”   两人拱手而退,公子笑道:“严兄所言极是,不知如何选定?”   严断心中已有盘算,“我辈武林中人,自然是以武定盟。”   公子沉吟片刻,大声道:“不错,这是个好主意,诸位意下如何?”   “以武定盟!以武定盟!”群雄也都同意,虽说以武定盟也不太可能改变盟主之位的归属,但总归有个过程,全了脸面,也算说得过去。   此事已定,公子心中宽慰,但见虎头帮万金堂只是冷眼旁观,也不附和表态,目光如刀剑般刺向孟虎,“孟帮主,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   孟虎也不躲闪畏惧,虎目正对。   四目相持甚久,孟虎这才道:“很好!非常好!”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公子此时也是脸色稍霁,难掩心中喜悦,此时孟虎忽然又道:“只是多了一点东西。”    ☆、破脸      “多了什么?”公子不动声色。   “多了我们虎头帮!”孟虎似笑非笑道:“诸多势力联盟,在下也深表赞同。只是孟某命贱名薄,虎头帮更是污名在外,而公子侠义无双,若是冒然联盟,怕是有辱公子名声,因此在下不敢高攀。”   语毕,宴席再次陷入死寂。没有人料到孟虎居然如此堂而皇之唱反调,丝毫不给情面,这孟虎果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狠货。   两人四目再次针锋相对,虽未动刀剑,冰冷杀气愈发浓厚。   忽然,公子仰天一笑,杀气尽收,而后一脸云淡风轻,仿佛先前不快并不存在,“看来,是在下鲁莽了。”   孟虎只笑不答,公子忽又转向张金山道:“不知道张堂主是否也觉得在下鲁莽了或是多了什么?”   张金山着实有点猝不及防,一来没有料到孟虎如此硬怼公子;二来公子借机发问,此时正带着满腔怒火怨气,若是处理不妥,恐怕难以全身而退,好在多年来早已见过无数场面,因此依然是处变不惊,笑脸相迎道:“在下岂敢?刚才严兄提出以武定盟合乎情理,在下又怎敢一意孤行而悖逆众人的意愿?”   张金山做出如此决定也是被逼无奈,此时正值刀口上,若是像孟虎那样不给一丝情面,公子必定会杀鸡骇猴,这种硬触霉头的事儿他张金山从来不干,况且联盟之事未必会一帆风顺,先虚以委蛇一番再做打算。   孟虎瞅了张金山一眼,心中却是颇为鄙夷,只觉张金山此言过于虚伪作态。照他想来,两家既然私下达成一致,那就应该言行一致共同进退。当然,张金山一贯圆滑世故的作风他也心知肚明,因而心中也未有不满,他也不担心张金山会私下背弃约定,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张金山绝不会舍弃偌大家业,刚才的场面话也是违心之举。   公子眉头一扬,似乎洞察了一切,“张堂主果真是如此想法?”   张金山面不改色道:“那是当然!”   公子只是点点头,抬头望天,而后居高临下俯视群雄,“但愿诸位不是口是心非。”   群雄都以为接下来公子会拿孟虎开刀,谁料公子竟然坐回席位,向众人敬酒,丝毫不提联盟之事。众人俱都猜不透公子心中想法,却又无人当面询问,因而只得继续饮酒作陪。   孟虎也是疑惑不已,不过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也怡然不惧。   酒宴正盛,忽有下人禀报说是有平民求见。群雄都觉得好笑,公子身份尊贵无比,哪是一介草民说见就能见的?   哪知公子却是一口答应,这让群雄更为疑惑惊诧,不知其心中到底卖的什么药。   来的果然是一群平民,身上衣衫褴褛,面色饥黄,为首是一灰衣白须老者,行走迟缓,显得颇为疲倦,后面跟着二十来人,皆为老幼妇孺。   一群人行至台下,白须老者向公子作揖叩首,余人也尽皆效仿。   群雄俱是不解其意,公子忽然下台,躬身去扶老者,一改睥睨天下的帝王之态,反而温良恭谦如同一个爱民如子的清官,“老丈何故行此大礼,快快请起!”   老者一跪不起,进而乞求道:“请公子为我们全村人做主!”   公子拍着胸口道:“老丈请说,在下定会尽力而为!”   语毕,正要拉起老者,老者依然不起,一个执意下跪,一个执意去拉,直教群雄面面相觑,孟虎心中冷笑,只觉这种惺惺作态的场面着实令人作呕,却也瞧不出这到底唱的哪出戏。   老者缓缓诉说,“公子,老朽姓贾,我们这群人世代居于百里之外的贾家村,老朽是那里的村长。本来我们世代耕田劳作,不问世事,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   老者歇了口气,忽然神情激愤,“就在去岁年底,忽然一群强盗闯进村,不由分说就强抢民女,村里壮丁奋起反抗,打伤了其中一个,结果使得强盗杀心大起,整个村子都是屠戮一空,就连老人小孩也无一幸免。我们这二十多人因为有事外出才幸免于难。还请公子为我们报仇雪恨。”   公子听罢,也是极为愤恨,“想不到潇湘一带竟然有如此无法无天的恶匪,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是我武林中人的本分,老丈,你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   “不错!这些强盗实在是可恶,一定要斩草除根!”群雄也都义愤填膺,江湖纷争向来不波及寻常百姓,这是江湖中不成文的规定,这些盗匪连基本规矩都不遵守,公然向手无寸铁的平民下手,可谓触发了众怒。   张金山眼睛一亮,心中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公子又道:“不知老丈可知这群盗匪是何来历?”   老者在公子的搀扶下起身,说道:“那群强盗原本打算杀人灭口不留后患,哪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终究还是有人侥幸留了一口气,那人在临死前说了‘虎头帮’三个字。”   话语未毕,一个刀疤男子冲上前来,抬手就是一掌,出手极为凶狠,竟是要将老者置于死地。   此人面目狰狞,脸上有一个硕大的刀疤,正是虎头帮的二当家孟无常。   “大胆!竟然敢在公子面前杀人!”   一个白色身形飞身而至,此人正是公子手下第一高手江凌云,随手拍出一掌,轻描淡写间就将孟无常雄浑掌力化于无形。   张金山心中暗叹:“这才是真正的鱼饵啊!”   群雄此时才恍然大悟,公子开始杀鸡儆猴了。   “公子,这些人来历不明,竟然无故诬陷我们虎头帮!”孟虎脸色阴沉,首先发难,他觉得自己低估了公子,他怎么也想不到公子会出这么一招,若是任由事态发展下去,虎头帮必会成为众矢之的,到那时可就难以善后了。   “诬陷?”公子仰天大笑,意味深长道:“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既然你们问心无愧,又何必急于杀人灭口?”   孟虎还未来得及接话,沙老二说道:“不错。你们虎头帮竟然敢在公子面前动手,简直是胆大包天。在公子面前尚且如此,在平民老百姓身上不更是凶狠霸道?况且你们是出了名的胡作非为,背地里不知道干过多少害人的勾当,如今丑事暴露,自然要急于灭口。依我看,虎头帮乃是武林之耻,应该尽早铲除。”   沙老二倒是心思活络,一看有机可乘就抢先下手。这次落井下石无异于火上加油,直接将虎头帮摆到了砧板上。   “沙老二,我看你是活腻了!”孟虎失了方寸,指着沙老二大骂,沙老二这番话简直是杀人诛心于无形。   一直沉静一旁的严断也淡淡道:“虎头帮近年来确实不知收敛,应该整治整治。”   话语虽轻,但也意味着严家也摆明了立场。   沙家寨严家俱已表态,群雄也尽皆附和,虎头帮是踩着诸多势力上位的,其中不知得罪了多少人,群雄对其并无好感,表面上虚以委蛇,实则内心深恨,现在有如此良机,又岂能不痛打落水狗?   张金山万万没料到事态已发展到如此地步,若是再沉默下去,恐怕虎头帮万劫不复,那么万金堂也无法逃脱被人吞并的结局,当即舔着脸做起了和事佬,“诸位,孟帮主虽然平日里有些专横跋扈,倒也不失为性情直爽的好汉,这强抢民女屠杀平民之事,我瞧他也不大会做,这其中是不是另有隐情?会不会是这位老丈记错了?”   沙老二哈哈一笑,怪声怪气道:“张堂主,我看这回您就别掺和了。这虎头帮上上下下是些什么货色我们都心知肚明。再说了,无缘无故,谁又敢来故意陷害虎头帮?那不是找死吗?”   “理是这个理。”张金山辩解道:“不过也不能排除有人打着虎头帮的名号到处胡作非为。”   不等众人接话,张金山又问向孟无常:“二当家,你仔细想想,这件事是不是你们做的。”   张金山这招不可谓不高明,只要虎头帮坚决否认,说是有人以虎头帮的名义胡作非为,说不定能打破局面。   可这刘豹挠了挠脑袋,说了一句,“这我哪记得,以前打家劫舍,这种事儿不是常干吗?有什么稀奇的,谁又能记住呀!”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张金山更是哭笑不得,这哪是当家啊,简直就是败家,这位二当家究竟是如何上位的,竟然如此草包!他好不容易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全力争辩,以期能化解危局,怎料被这败家至极的二当家随口一句就给断送,害的自己也陷入被动。   “莫非……”一个更可怕的念头一闪而誓,张金山眉头深陷,“但愿这次没有被我猜中。”   “老二,你……”孟虎也是气得直打哆嗦,他也万万没料到平时精明能干的二当家今天竟会如此不靠谱。   沙老二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嘿嘿!露出真面目了吧!”   孟虎正欲辩驳,公子大袖一甩,“够了,如今连你们自己都承认了,你们还有什么话好说?”   紧接着,公子对着群雄道:“诸位,虎头帮平日里蛮横霸道我也懒得计较,可是却滥杀无辜,连基本的江湖规矩都懂,简直是武林的败类,这样的邪恶势力该不该留在世上?”   “不该!”   “身为武林正道,我们该不该为民除害?”   “为民除害!为民除害!”群雄振臂疾呼,声音响彻天际。   张金山只有一个念头,“虎头帮完了。”    ☆、激斗      既然已经撕破脸皮,孟虎也是毫无顾忌,指着公子冷笑道:“别一口假惺惺的为名除害,你早就在想方设法铲除异己了。而我虎头帮就是你的眼中钉肉中刺。”   公子义正言辞道:“你们虎头帮作恶多端,也是该有此报。”   二当家早已耐不住两人的唇枪舌战,暴跳如雷道:“别说那么多废话,想干掉我们,没那么容易!弟兄们,准备拼命了!”   一声令下,虎头帮手下这些原本就以嗜血凶狠而著称的巨汉更是露出狰狞面孔,浑身杀气蒸腾,仿佛随时都会和别人拼命。   群雄都想一拥而上,灭了这帮无法无天的恶徒,不过看这拼命的架势,最好的结局不过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虎头帮虽然已是穷途末路,但拉几个垫背的还是轻而易举,因此,许多人心里边存着坐山观虎头的想法。   “围住他们!”公子也开始动手,大手一挥,侍立一旁的侍卫就将虎头帮团团围住。   这些侍卫都是公子一手□□的,个个忠勇无比悍不畏死,比起虎头帮那群亡命之徒也是毫不逊色。   双方针锋相对,一眼不慎就会搏命火拼,众人也都退散开来,怕卷入双方的惨烈火拼中。   孟虎依旧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心里却是颇为惊惧,眼瞅着公子早有准备,手下高手死士如云,若是硬打硬拼恐怕今日是有来无回了,手下这帮弟兄一直跟着自己出生入死,如今却要身死于此,他又于心何忍,忽然心念一转,说道:“嘿嘿!公子,枉你自称侠义无双,如今却要在众目睽睽下倚强凌弱,传言出去岂不是贻笑天下?”   “你们虎头帮残杀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时怎么没有想到倚强凌弱?”沙老二眼珠滴溜溜转动,早已洞悉孟虎心中的想法,“公子,对这种人用不着讲什么江湖道义。”   群雄也都点头附和,他们也瞧出孟虎心中畏惧,知道寡不敌众,还想用这种所谓的江湖道义来博一条生路。   “好,你说得不错,若是此时将你们围杀,的确会有人说我是恃强凌弱。”对孟虎的如意算盘,公子自然是心知肚明,不过依然自信满满,“那我们就来单打独斗,你们若是能胜过我,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   公子摆摆手,众多侍卫也都退开。   脾气暴躁的二当家早已耐不住性子,大吼道:“我就跟你比比!”   说着,挥手就是一掌,飞身直取公子。   “就凭你还没有资格和公子动手!”一道白色身影骤然拦在公子身前,将二当家雄浑掌力化为无形,此人正是江凌云。   “好,果然是高手,再接我两掌。”二当家见自己全力一掌被轻而易举化解,便知此人非同小可,战意更浓,左右同时拍出两掌。   江凌云却是冷哼一声,拔剑出鞘,剑身舞动激起无数剑气。   一个掌力雄浑无比,一个剑气纵横激荡。   “轰”的一声,掌力剑气激烈冲撞,发出巨大响音,阵阵气浪卷起漫天尘土。   众人看得真切,纷纷再次后退,两人俱是绝顶高手,内力极为深厚,若不退开恐会被其所伤。   “好,再来!”眼见又是一个旗鼓相当,二当家蛮劲发作,再次发起攻势。   江凌云也不敢小觑眼前这个嗜血莽汉,抖剑迎面而上。   眨眼间,两人已斗了四五十招,依然难分高下。   孟虎却是心生忧虑,对于二当家的武功他最为清楚不过,其内力浑厚招式刚猛,但却柔韧不足缺乏变化,一味刚猛,内力再雄浑也支撑不住,久战必乏。两人已缠斗五十余合,二当家使出全力也未占一点便宜,反而江凌云攻守有度游刃有余,待二当家内力稍有不济,恐怕难以抵挡。最令他忧心的是,在虎头帮中二当家的武功可说是数一数二,只有自己可以胜其一筹,如今区区一个江凌云就能将二当家逼到如此境地,足见公子麾下高手如云,其实力雄厚更是让人望尘莫及。   果然,不到半柱香工夫,二当家汗如雨下,喘着粗气,呼吸逐渐紊乱,这是内力不济的迹象。江凌云却是一脸云淡风轻,一招一式不紧不慢,从容招架却不冒进贪功,眼见二当家颓势已显,忽然风格大变,出手凌厉狠辣,剑气纵横密不透风,如狂风暴雨般袭向二当家。   此消彼长,二当家更为吃力,忽然“嗤”的一声,一道剑气划破其右臂。   “你败了!”江凌云冷冰冰地说出三个字,却是收住剑招,剑身入鞘,没有乘胜追击。   二当家捂着手臂,神情颇有些狼狈,虽然伤势并不严重,但在大庭广众下惨败于此,说是颜面尽失也不为过,再加上他脾气火爆,哪忍受得了这口窝囊气,正要冲上去以死相拼,却被孟虎拦住,只好忍气退下。   二当家受伤败退,孟虎只有亲自出手,上前拱手道:“阁下果然技高一筹,在下前来领教。”   话音刚落,孟虎便以雷霆之势攻向江凌云,势必将其一举拿下。江凌云刚才鏖战已久,内力消耗甚大,若是不能迅速将其击败,恐怕有损他堂堂虎头帮帮主之威名。而且若是能擒拿此人,以此作为要挟,相信对公子也是有所掣肘。   眼见孟虎来势汹汹,江凌云不敢大意,提劲挺剑而上。   两人一上来就是全力施为,掌风呼啸内力激荡,比之前一战更为激烈凶险。两人俱是绝顶高手,内力修为早已炉火纯青,一招一式皆具开山裂石之威,稍有差池便是非死即残。   众人也瞧出此中利害,因而退得更远。   果然,江凌云此前消耗不小,不过片刻就已陷入下风,孟虎身为虎头帮帮主,当真是名不虚传。   眼见江凌云方寸已乱,孟虎一掌未至一掌又起,欲在两招内将其拿下,不料一人随手一挥,将掌力尽数化去。   “江凌云,你先退下吧!”   出手之人正是公子。眼见孟虎速战速决,妄图将江凌云一举擒住,公子已然洞悉其心中想法,江凌云作为麾下高手,向来为他所倚重,若是稍有不甚落入敌手,则对己方尤为不利,因而在刚才关键时刻果断出手。   江凌云心有不服,却不敢违逆公子命令,只好退了下去。   张管家正要出来应战,公子却道:“既然孟帮主亲自出手,若是我不亲自领教岂不是有点狂妄自大?”   群雄则是既惊且喜,惊的是公子身份尊贵行事神秘,一向很少出手,很多时候这些打打杀杀之类的江湖琐事皆由其属下代劳,根本用不着他多此一举,如今公子居然亲自出手,这不得不让人心中震惊;喜的是可以一睹公子的绝世武功与风采,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是以群雄颇为期待。   “能亲自领教公子高招,实在是生平一大快事,来吧!”孟虎仰天长笑,笑声豪气万千,被他视作生平大敌之人亲自出手,也激起心中斗志豪情。   笑罢,孟虎忽然神情肃穆,如临大敌,摆出一个“白虎临渊”的架势。对上公子这等敌手,孟虎自然不敢有丝毫大意,还未出手就已全力蓄势。   公子却面带微笑,神情自若,随意站立而未摆出任何架势,却稳如泰山。在群雄看来,随意而站可谓是弱点百出,可公子如此为之,弱点百出却似乎变得毫无弱点,竟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态势。   见公子不摆架势,孟虎实有被轻视之感,心中大为恼恨,纵身跃向公子,真如白虎临渊一跃,气势非凡。   公子依然不作任何防备,如闲庭信步一般。孟虎虎爪一探,抓向公子腰身,他毕生功夫尽在双手之上,这一抓非同小可,断金裂石更是不再话下。   虎爪已近腰身,公子腰身一转,右手顺势轻拍,竟是后发先至,这霸道凶狠的一抓却是抓了个空。   没有人看清楚公子的动作。群雄明明发现公子几近中招,却又不明就里的躲过,实在是匪夷所思。   孟虎却是看得真切,公子出手当真是不动则已,动必势如风,其速度之快用劲之巧直教人叹为观止。   初次交手,孟虎也大略窥出其中深浅,当下更是不敢大意,拳劲掌力连绵不绝,一招一式更为霸道凌厉。   公子出招稳健,却又不是一味被动抵挡,而是稳中求进。其一拳一脚谦谦如君子,却又不乏君王之霸道,可谓进退有度。   两人实乃潇湘一带顶尖人物,绝非须臾间就能决出高下来,来来回回已拆了七八十回合。   群雄也看得颇为过瘾,这种程度的决斗实是生平罕见。张金山也只瞧出两人势均力敌,胜败之数难以预料,但心中却是期盼孟虎能最终胜出,如此一来,公子颜面扫地,联盟之事说不定就此不了了之。   “不错!居然能在我手下走这么多招,孟帮主果然不同凡响。”公子边说边斗,依然攻守严谨有度。   孟虎心中却是惊惧不已,须知内力劲道全凭一口气,公子在他刚猛霸道的攻势下仍能说话自如,可见其留有余力,甚至是举重若轻,平心而论,他若开口说话,势必影响内力运行,哪还能如此公子这般从容应对?   “那么这招又如何?”公子轻轻一笑,忽然其动作加快,其攻守不再是一板一眼,却是行动鬼魅出其不意,没有人能预料他下一招的意图。   公子出招风格大变,孟虎竟是猝不及防,顷刻间乱了方寸,只得收拢攻势,全力护住周身要穴。   原本旗鼓相当的场面瞬间变得胜负分明,群雄也都疑惑不解,对公子更是忌惮,连孟虎都抵敌不住,何况他们?那些对联盟之事心存侥幸之人也开始仔细斟酌,公子鬼神莫测的身手确是将他们震慑。   张金山面无表情,却暗暗心惊,他也瞧不出公子的武功路数,只觉神秘莫测,难以捉摸,若是与孟虎易地而处,恐怕已招架不住。若是虎头帮被灭,公子联盟之事再无阻碍,这么一想,张金山更是惆怅万分。   孟虎此时只有招架之力,公子招式诡异莫测,每一招都出乎意料之外,是以每一次抵挡都凶险万分。蓦地,公子再次变招,孟虎再也抵敌不住,心中大呼,“完了!”    ☆、骤变      忽然间一人从背后袭向公子,竟是围魏救赵之意,若公子不收回攻势,势必难以保全自身。   “大胆!你们万金堂竟然敢暗算偷袭!”   宋管家厉声呵问,正要出手相助,公子却一脸从容,仿佛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微微笑道:“万金堂,你们终于出手了。”   忽然偷袭公子之人正是张鹰,公子自然不会以自身性命冒险,中途撤招并一举化解张鹰的掌劲,孟虎也因此逃得性命。   张金山见事态明了,直言不讳道:“万金堂三代基业不能毁于在下之手,联盟之事恕不能从命!”   宋管家冷笑道:“好你个万金堂,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说,还妄图暗算公子,你们今天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大门!”   一声令下,无数侍卫正要围上来,公子却道:“各位江湖同道俱都在此,我若是倚仗人多将你们拿下,不免还是有人会说以众欺寡,今日我就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你们两人只要胜过我就可以离开。”   宋管家正欲开口劝阻却被公子拦住,宋管家也不再固执于此。   群雄心中暗暗赞叹,面对如此境况,就算公子派人将虎头帮万金堂围杀,也没人会说其以众欺寡,可公子依然选择堂堂正正一决胜负,其心胸眼界果真非常人所能及。   “好!公子心胸宽广,在下也实在佩服。若是我和张鹰两人联手都不能将你击败,那我虎头帮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孟虎见公子如此肯定,不似作伪,也准备拼死一搏。刚才交手也让他知道些许底细,他自忖单打独斗绝非其敌,但有万金堂第一高手张鹰的加入,怎么说也有个五成胜算,两大势力的生死存亡也就在此一搏了。   生性自负高傲的张鹰对于以多欺寡之事向来鄙夷,不过在见识过公子神秘莫测的身手后也是万万不敢等闲视之,见孟虎如此说话,也点头道:“不错,我们两人联手都不敌的话,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公子哈哈一笑,“既然如此,在下也领教领教万金堂第一高手的高招。”   语毕,公子身形骤然一闪,瞬间接近两人,速度之快让人难以想象,继而左右拍出两掌,意图先发制人抢占先机。   孟虎张鹰两人都对公子诡异身形印象深刻,因而时时提防,公子虽然身形鬼魅,倒也没让他们猝不及防。   三人战在一起,拳影翻飞,身形错乱,没有丝毫试探,一上来竟是生死相搏的打法。   张鹰天生神力,孟虎凶猛霸道,两人联手更是如虎添翼,一拳一掌威力惊人,寻常高手怕是连一招都无法抵抗。   公子却在两人夹攻下依然游刃有余,还不时出招攻其要害,但两人联手比之之前的单打独斗更为难缠,是以三人你来我往斗了一炷香工夫,依旧是平分秋色。   “这张鹰一身蛮力,倒是不可小觑。”公子连出三招都被张鹰一一化解,心中暗惊。   群雄见公子力敌两大绝顶高手,尽皆折服。   知子莫若父的张金山也看出张鹰没有丝毫保留,公子竟然能以一敌二不落下风,不免让他心生悲观。   又是一炷香工夫,依旧难分上下,三人此时皆是汗流如雨呼吸急促,可见内力消耗之甚已近乎油尽灯枯。   忽然一个身形偷袭公子后背,全力对敌的公子早已是身心俱疲,又哪会分神提防,顿时猝不及防后背中掌,重伤之下又哪有余力抵御两人攻势,继而胸口又中两拳,这两拳集聚张鹰孟虎两人毕生之功,公子竟然筋脉尽断,当场倒地而亡。   偷袭之人正是之前一直沉默不语的严断。   侠义无双且武功冠绝天下的公子竟然就这么死了?   没有人相信眼前的一切,但公子之死却又真真切切。   就连被公子视为左膀右臂的江凌云宋管家两人也都楞在那里不知所措。   孟虎得意笑道:“杀得好!多亏严兄及时出手,才能诛杀此人!诸位,公子狼子野心,一心想吞并各大势力统一潇湘,如今此人已死,我们再也不必惧怕公子的势力了。”   群雄你望我我望你,心中各有算盘,沙老二也是暗自欣喜,之前对公子拍马溜须实是无奈之举,谁又能心甘情愿将自己所创基业拱手相让?怀此想法的人也不在少数,不过却无人附和孟虎之言,公子虽然身死,其声威仍在,况且公子之死着实匪夷所思,不得不让人心存疑虑。   “严断,你竟然杀死公子,你们严家定会因你而灭!”宋管家回过神来,当机立断,侍卫再次将众人团团围住。   严断傲然道:“我们严家乃潇湘大族,又岂会臣服于你们。公子已死,所谓树倒猢狲散,我劝你们尽早离去。”   “你们以为我会这么轻易死去?”   不知从哪里传出一声冷笑,声音不是别人,正是公子。可群雄分明发现公子仍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没有半点气息。   宋管家此时哈哈大笑,同样以得意的笑声回敬孟虎,“公子是何等神人!你们以为凭你们几个就能致公子于死地?你们刚才杀的不过是公子的替身而已。”   群雄这才恍然大悟,公子未死,可谓有喜有忧。不少人暗自庆幸刚才没有附和孟虎之言,公子哪是这么容易被击败的?   孟虎严断等人更是惊骇万分,没想到他们击杀的竟是个假的!更难以置信的是,一个替身就有如此功力,如果公子本人出手,岂不是无人可敌?   “严断,没想到你们严家老早就和虎头帮万金堂勾结在一起。你果然老谋深算,竟然隐藏得这么深!若非我牺牲一个替身,恐怕也会暗遭毒手。”   又传来公子的声音,依旧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公子素来行踪神秘且精通易容,群雄之中也有人精于此道,但寻遍四处也不见公子身影,就连声音是近是远也无从得知。不少人甚至怀疑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公子,如此想来,众人皆不寒而栗。   “公子,枉你自称侠义无双,如今却鬼鬼祟祟装神弄鬼,算什么英雄好汉?有种就现身一决雌雄。”虽然震惊于公子的诡异手段,严断依旧义正言辞。   公子哈哈大笑,笑声阴森可怖,“我现不现身已经无关紧要。刚才你们可以给我下套,难道我就不能给你们下套?”   话音未落,孟虎惨叫一声吐血重伤,声音凄厉道:“老二,你……”   “大哥,对不住了!”出手偷袭孟虎的正是二当家,他也正是公子给虎头帮下的套。   “大哥,公子无敌于天下,你又何必与之为敌?”二当家又怂恿道:“众位兄弟,跟着大哥走无疑是死路一条,不如你们随我投奔公子,包你们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此言一出,众多虎头帮弟兄也都心旌动摇,眼前局势是一目了然,与公子作对无疑是死路一条,虽然干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但活着总比死的好。再说大家出来混江湖不就是为了钱,既然跟着公子能富贵一生,又何乐而不为。   “大当家,我看二当家说得不错,不如我们投了公子吧!”   有人已被说动,跟着又有几人附和,虎头帮已人心涣散。   “叛徒!”孟虎气得又一口血喷出,刚才二当家出手甚狠,已然伤了心脉。   张金山不禁摇头叹息,虎头帮算是完了,就算现在杀了二当家也是于事无补。   “二当家说得不错,诸位若是归顺,包你们荣华富贵。”此言尽显公子野心,公子也是毫不遮掩,又道:“沙老二,你觉得如何?”   沙老二嬉笑着脸皮,极尽拍马溜须之能事,“在下唯公子马首是瞻!”   公子若死,沙老二还会稍起异心,公子如今尚存,他又安敢首鼠两端?因此公子如此发问,他也就顺势把沙家寨给卖了。   沙老二的屈膝投诚也算开了个头,小势力纷纷要求归顺,公子一统潇湘是大势所趋,他们这种小势力根本无力抗衡。现在唯有虎头帮万金堂与严家尚在与公子为敌。   眼见形势一片大好,公子哈哈大笑,“很好,诸位果然识时务,不过仍有人冥顽不灵,你们看怎么办?”   “谁敢忤逆公子,那就灭了他们!”有人提议,许多人随声附和,这可是向公子表明心意的好机会,在场都是心思通透之人,又哪会错失良机,是以对三大势力落井下石。   群雄以及公子侍卫将三大势力围得水泄不通,三大势力孤立无援,根本无法抗衡。   张金山忽然冷笑道:“公子,你以为自己是胜券在握了?”   “不错,你们连我的真身都找不到,难道还想反败为胜?”公子的声音颇为得意。   “难道没有万一?”张金山问道。   “绝对没有!”公子的声音无比坚定,在他的布局谋划中,绝对不存在“万一”两个字。   群雄忍不住发笑,如此境况张金山竟然还妄图反败为胜,这岂不是痴人说梦?   “那可不一定!”   又一个声音响起,不是张金山的,也非公子的,这声音陌生冷静,仿佛不曾在之前出现过。   与此同时,一个神秘的身影窜入高台帷幕后,目标竟是公子的母亲。   没有人预料到这一幕,就连公子诸多属下也没有,宋管家愣了愣,忽然大喊,“保护公子!”   群雄心中生疑,“不是保护公子母亲吗?怎么是保护公子?是不是宋管家情急之下说错了?”   可惜为时已晚,那人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发起偷袭,一把将公子母亲制住,并走到帷幕前。   眼见公子母亲被擒,众多侍卫不敢轻举妄动。   这个母凭子贵的妇人却是一脸淡然,毫无惧色,倒是让群雄颇为赞赏。   “你是什么人?”   话语的声音是公子,可诡异的是,说话之人却是眼前的公子母亲。    ☆、交换      群雄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所谓的公子母亲就是公子伪装的。   难怪在场之人倾尽全力也无法寻觅出公子的隐匿之处,谁又能想得到名震天下的公子竟会伪装成一个老妇人?   那人揭开伪装露出真容,公子微微吃惊道:“原来是你!”   这个出其不意制住公子之人正是阿一。他通过送酒的徐老刀混入庄园后一直伪装潜伏,直到此时才现身。   公子眯眼冷哼,“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自投罗网。”   阿一一笑置之,“若非如此,又怎能将你擒住。”   “不愧是我巨额悬赏之人,果然有胆识。”公子忽然朗声大笑,又问道:“我只是奇怪,你是如何识破我的身份?”   在场诸多高手都没有看破的伪装居然被阿一识破,这不得不让公子有此一问。   阿一点头道:“不错,谁也没有料到那个逼真得不能再逼真的公子居然是假的,也没人料到你会伪装成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妇人。不过任何事情都有破绽,你这个以假乱真的伎俩自然也不例外。”   “哦?我以为这个计划已经相当完美了,没想到还会露出破绽。你不妨说来听听。”   “其一,你的伪装确实高明至极,称得上是天衣无缝,可惜的是外在容貌容易弄虚作假,但其内在气质却是难以作伪。你的举止言行简直无可挑剔,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老妇人身上所能具备的,即便她是你的母亲。”   公子只听不言,沉吟片刻道:“继续,我洗耳恭听!”   “其二,你若是公子母亲,下属看你的目光应该是尊敬,可我却从中看出了敬畏。这一点我想你也考虑过,所以在高台上几乎没有什么侍卫,这也是你特意安排的,为的就是防止下属的异常举动出卖了你。而且,此次宴会与其说是寿宴,不如说是杀机宴,肯定是凶险无比,照常理来讲,你本该在敬酒祝寿之后安排母亲远离宴会,但只是让母亲坐于帷幕之后,这点颇为可疑。唯一的解释,就是你的母亲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得不留在宴会。从这几点出发不难推测出你的真实身份,而你的母亲只是个掩人耳目的幌子。”   公子听得颇为仔细,听罢长叹一声,“真想不到我眼中完美无缺的计划竟然会有如此多的破绽。”   两人言语群雄尽皆听到,原本对于公子的敬畏更添三分,谁也不曾想到公子心思如此深沉。   忽然,有人“哎哟”一声倒地不起,接着又有人陆续倒下。   群雄见倒下之人七窍流血面色发黑,不禁惊呼,“酒里有毒!”   紧接着又哗啦啦倒下一大片,不过身体无恙者亦有三成左右,三大势力也无人中毒,显然他们对公子有所防范,因此滴酒未沾或是暗中将酒水逼出,这才免于中毒。顿时有人厉声喝问,“公子,你居然想毒杀我们!”   “不错,是我下的毒。”事已至此,公子也不再惺惺作态,阴森森吐出露骨真言,“你们这些人不识时务两面三刀,若是留着你们,我还得分神提防,只有你们都死了,我一统潇湘才无后顾之忧。”   “先以恩威并施的手段拉拢一部分人,再令他们自行火拼,最后再一齐毒杀,好狠毒的计划。”阿一啧啧赞叹,不得不承认公子耍阴谋诡计的手段依然是举世无双。   “只可惜多了你这么个‘万一’。”公子言语惋惜却依然镇定自若,仿佛对此刻受制于人的处境置若罔闻,“想必你老早就和万金堂勾结在一起了。不过就算你们抓了我,想逃离这里依然是痴人说梦。”   阿一也知公子所说不假,这也让他一筹莫展,杀了公子,面对其下属的围追堵截,定然是九死一生;以公子作要挟倒可一试,不过以公子的行事风格,必定早有准备,一路上不知有多少陷阱机关,还要面临侍卫的紧逼围剿,怕也是凶多吉少。   张金山似乎洞悉阿一心中顾虑,近身说道:“一兄,如此境况唯有以公子为人质,尽快撤离为好,免得迟则生变,至于其他事情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阿一点点头,此时此地,确是没有什么万全之策,只能随机应变。   阿一押着公子正欲下台,忽觉脑后生风,竟是张金山突下暗手,直朝阿一后脑劈去,眼见就要得手,阿一似乎早有预料,左肘一抬,将这致命黑手牢牢架住。   万金堂诸多高手忽然对虎头帮猛下杀手,虎头帮原本就已人心涣散,作为一帮之主的孟虎深受重伤,二当家更是叛出帮会,面对盟友突如其来的反叛袭杀,自然是猝不及防,很快就被残杀殆尽。   已是病虎的孟虎早就坚持不住,忽又遭遇如此变故,却是顾不得自己呼气多进气少的状况,破口大骂道:“张金山,你这个小人……”   话未说完,却被砍翻在地,接着又是一刀,人头飞起。可怜曾经叱咤风云纵横江湖的一代枭雄竟然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沙老二既喜且惊,喜的是死对头孟虎终于殒命当场,着实让他解恨;惊的是万金堂竟然暗中与公子结盟。虽然之前对公子拍马溜须,极尽谄媚之能事,但心中也有所防备,是以寿宴中虚与委蛇,暗中却逼出毒酒。看情况公子与万金堂势必将各大势力赶尽杀绝,恐怕连自己也难逃一死,想到此处,当即将心中坐山观虎斗的想法抛诸脑后,拱手表态,“公子,沙老二听凭差遣!”   公子不动声色地点点头,沙老二的如意算盘他是了如指掌,虽说此人是出了名的墙头草,毫无忠义可言,但在此紧要关头,多个奴才倒也好办事。   得到公子示意,沙老二大喜,如一头得到主人赏赐的忠犬扑向严断。   严断早就被公子手下的侍卫高手围杀,敌众我寡,属下死伤极为惨重,自己也是殊死抵抗才勉强敌住,但实力相差悬殊,待得内力耗尽怕是在劫难逃。如今沙老二突然搅局,顿时打破平衡,本就苟延残喘的严断又哪能敌住沙老二的突袭,当即胸口中掌深受重伤,还未喘气便被众多侍卫乱刀分尸。   严断一死,其属下呈溃败之势,片刻间被赶尽杀绝。   先前毒倒一大片,此次迅疾如雷的袭杀更是近乎赶尽杀绝,群雄已是百不存一,只有寥寥数人作困兽之斗,他们已然知晓公子绝不可能留下活口,却也作最后挣扎,“你宴请群雄的事早已传遍江湖,如今你将我们屠杀殆尽,难道就不怕传扬出去身败名裂吗?”   “你错了。”公子淡淡一笑,优雅地吐出让人绝望的言语,“是淮海公子设下陷阱,将你们一网打尽,我也深陷险境,受伤逃离。”   “你好狠!我和你……”   可惜话未说完便已人头落地。至此,来祝寿的群雄尽皆殒命。   “好一招栽赃嫁祸!”园中血流满地,浓烈的血腥气息令人作呕,阿一却如看客一般点评道:“不光是祸水东引,还保全了自己侠义无双的侠名,果然是一箭双雕!”   “好说好说!”大局已定,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公子面对阿一的赞叹之词也不再故作深沉,而是开怀大笑。   笑音狂放霸道。   他才是笑到最后的人,此时不笑,更待何时?   忽然阿一仰天长笑,笑得更加狂妄肆意。   公子收敛笑容,感叹道:“其实我倒更佩服你。只有你一个人了,你居然还笑得出来。难道你认为你才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   阿一却未收敛,依然放声笑道:“我只知道,我想笑的时候没什么能拦得住,哪怕是死!”   公子动容道:“看来我的确小看你了。”   “说得不错。不过我想不通你是怎么识破我的。”张金山眯着眼,颇有兴致地看着阿一。   “我识破了公子,却没有识破你。”阿一一语道破,“你下黑手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我始终都不相信你,就如同你也从未相信过我一样。”   “不错。”张金山点点头。   阿一冷笑道:“只是想不到你会投靠公子,我还以为你会为了保存家业誓死抵抗。”   “公子雄才伟略,一味顽抗不过是以卵击石,我不过是顺应天意而已。”张金山拍马溜须起来也是头头是道。   “你就不怕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万金堂与公子一弱一强,此时大局已定,双方必定心怀鬼胎,阿一此言更是诛心,大有挑拨离间之意。   “嘿嘿,小子,别在那使小聪明,张堂主又岂是你能够挑拨离间的?”公子瞬间洞悉,道破其中玄机。   “公子所言甚是。而且在下并非只会打打杀杀的江湖草莽,尤其精于经商之道,相信在公子身边必有所用。”张金山眼睛忽然一亮,“比如说现在!”   张金山一挥手,一名女子被押解上来,那人正是本该在客栈等着阿一归来的沈夜玫。   阿一点了沈夜玫睡穴独身前往,就是为了不让他涉险其中。看着曾经山盟海誓的人儿依然无法逃离公子魔爪,阿一心中一痛,孤身赴宴之时他就已有必死的准备,可惜还是未能保全心爱之人。   阿一压抑心中激荡,强作欢笑,“你没受伤吧?”   “还好,只是连累了你。”沈夜玫低声轻语,神情哀伤,忽又展颜微笑,“我说过我们永不分离的,现在我终于做到了。”   笑颜倾城惹人醉,如春风拂柳,神秘优雅而无丝毫惧色,似是将此刻身陷绝地的处境视若无物。   阿一自知难以脱险,也不做他想,毅然笑道:“也好。”   “很不好!你们这两个疯子!”公子面容阴冷,他已感受到两人的必死之心,要知道自己还被阿一锁住了死穴,若是两人决定玉石俱焚,恐怕自己也难逃一死,当即笑道:“我佩服你们不怕死的勇气,但很多时候,死并不是最可怕的。你们若是不放开我,恐怕我不得不让你们尝尝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且对于你这样绝世倾城的女人,嘿嘿……”   笑声阴邪,让人不寒而栗。   阿一面色深沉,没人会怀疑公子的手段,他并不惧死,却难以忍受心中的她受尽□□。   公子又道:“不过如果你肯拿一样东西,我倒是可以考虑放你们一马。”   沈夜玫急道:“别答应他!”   阿一却未理会,问道:“什么东西?”   “一颗人头。”    ☆、舍身      有云无风。   秦义剑尖一抖,抖出数道剑风。   剑风至,血花飘飞如雪。   “小子,受死吧!”   秦义刚刚刺中两人,又有马贼从后背发起攻势。他回身挺剑格挡,三柄鬼头刀砍在剑身,火花四溅。   这些马贼个个身手不凡,刚才一击更是集聚三人之力,势大力沉,秦义虽然一剑隔开,却也抵不住这巨大冲击力,身形急退,虎口开裂。   秦义做杀人的买卖通常都很贵,只不过这一次却是免费。   之前遇到一伙马贼打家劫舍,偌大个村子几乎被屠戮一空。   江湖仇杀不施加于平民百姓,这是公认的江湖规矩。可这批马贼不光抢劫财货,还滥杀无辜,连妇孺老幼也不放过。   秦义从不轻易出剑,但对于这种穷凶极恶之徒,他向来不会吝啬他的剑。   于是,他拔剑。   片刻之间,二十人的马贼已有一半死于剑下。但这批马贼也非等闲之人,武功底子俱都不弱,又都是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敢打敢杀,甚至不惜以命相搏,更兼互相之间配合有度,颇有章法,秦义虽是早已成名的高手,但也没讨到什么便宜,虽然毙敌过半,却也付出数道创伤的代价。   剑尖滴血,是马贼的血,也是秦义的血。   鲜血从左臂巨大的刀伤上汩汩流出,沿着剑身滴落,丝毫没有停滞的迹象。秦义渐渐感觉到体力的流失,他没有料到区区一帮马贼竟然如此难缠。   “哈哈,弟兄们,给我围住他,他受了重伤,不到一刻钟就会流尽鲜血而死。”赤面黑胡的马贼首领看出其中端倪,不再以命相搏,而是采取坚守围困的策略,企图让秦义流血而死。   秦义自然洞悉马贼的意图,身处如此境地,拖延一分便少一分胜算,只有速战速决斩杀马贼才能死中求活。   此时风微起。   剑身一抖,又是数道剑风,又有两名马贼应声而倒。   这正是秦义的苦练数十年的成名绝技。秦义感觉身上内力不济,是以每次出招都谨小慎微,力求一招毙敌,绝不无功而返。   眼见又有两名手下毙命,马贼首领恼羞成怒,“点子扎手!防守为主,耗死他!”   一来马贼见秦义剑法超群,势不可挡;二来老大发话,以守为攻,是以众马贼三五成群,结阵而守。   秦义眼看马贼阵势严密,无隙可乘,只得一剑刺向马贼首领。所谓擒贼先擒王,首领一死,这些人定成乌合之众,危局便迎刃而解。   马贼首领似是早有预料,也知这一招非同小可,便合身边两马贼之力共同抵御这飞来一剑。   “啪”的一声,两柄鬼头刀被秦义一剑击飞,但马贼首领也是颇为了得,硬是将这一剑接住。   “果然还是太勉强啊!”秦义微微轻叹,若非身受重伤内力不济,刚才那招不说让马贼首领血溅当场,起码也得留条胳膊,绝不至于徒劳无功。   秦义执剑而立,面色苍白如雪,刚才勉强出招,内力近乎枯竭,流血过多使得身体愈加疲惫,现在他连站着都有点勉强。   “弟兄们,这小子不行了,都给我上!”   马贼首领瞧出秦义已是风中残烛,一声令下,众马贼乱刀砍来。   “看来到此为止了。”秦义连剑都无法挥动,只得闭目,静静等死。   死亡往往只是一瞬,死前却出奇的漫长。   秦义并不惧死。出来闯荡江湖,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只是没料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晚。   他喝过最烈的酒,尝过最美味的菜肴,见过最漂亮的女人。他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还有最好的朋友。   即便身死,已然无悔,只是心中未免有些遗憾,遗憾没有和朋友喝一杯离别酒,没有看着可爱的女儿长大。   不过他知道遗憾不会太久,因为死人永远不会遗憾。   他等待死亡的这一刻!   忽然狂风大作。   刀光一闪,死亡降临。   秦义没有死。   八名马贼站立不动,目光呆滞,忽而咽喉处血花飞溅,无声倒下。   “看来你又欠了我一条命!”阿一眨眼调侃,青色的小石子在指尖飞舞。   每当他心情不错的时候,他总会用灵巧的手指拨弄小石子。刚刚救下最好的朋友,他的心情当然很不错。   “欠一条是欠,欠两条也是欠,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多欠几次。”秦义走过来拍着阿一肩膀,却不料扯动了伤口,禁不住叫出声来。   “看来你情况不妙啊!”阿一面色沉重,秦义的伤势颇为严重,伤口大而深,连番恶战更是雪上加霜,若是不赶紧止血包扎,恐怕危急性命。   阿一也不多想,当即清洗伤口敷上金疮药,然后找了个清静之地让秦义运功调息。秦义本就内功深厚,身体强健,半个时辰后便已恢复些许生气,面色逐渐转红,疲惫之感也一扫而空。   两人来到路边一家酒肆,二话不说就要了两坛好酒。   “欠了你两条命,所以这次我请。”秦义先干为敬,本来他正值受伤体弱,本不该饮酒,但朋友重逢,却又顾不了那么多。   阿一知道他的性子,也不横加劝阻,更是抱坛痛饮以示回应。   五斤酒下肚,秦义已有微微醉意,“她呢?”   阿一知道秦义口中的“她”指的是沈夜玫,于是淡淡道:“走了!”   “走了?走到哪里?”秦义有些诧异。   “不知道。”阿一摇摇头。   秦义若有所思,“有时候,别离就是为了重逢。只要活着,迟早会有重逢的一刻。”   他又道:“所以说,活着真好。”   语毕他又举杯畅饮。   看着毫无防备且醉意不浅的秦义,阿一确信,只要一招就能取下公子所需的人头。   可是他不忍,也不能。那是他最好的朋友。可若是秦义不死,自然也无法救出沈夜玫。   阿一的心在滴血,不再拨弄石子的手指紧紧扣住手掌,甚至要扣进肉里。   公子放了沈夜玫的唯一条件就是秦义的人头。阿一也知道这是公子的惯用伎俩,为的就是利用自己将知情人一网打尽。以公子反复无常的性格,即使他拿到了人头,公子也未必会遵守承诺。可为了她,他只能答应公子的条件。   秦义似乎并没有察觉出自己最好的朋友动了杀机,阿一缓缓抬起右手,他只需轻轻一点就能将其制住。   他没有出手,抬起的右手握住酒杯,一饮而尽,饮罢意味深长道:“你说得对,活着真好。”   酒过之后,两人来到山边悬崖,悬崖上的冷风吹散了些许醉意。   “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秦义迎风伫立,眺望远方。   “记得七年前我们在这里第一次见面。”阿一环视四周,指尖仍在拨弄着小石子。   “不错,没想到你还记得这么清楚。”秦义点点头,沉吟道:“说吧,我看得出来你有事情。”   阿一沉默许久,忽然耸耸肩,“还是瞒不过你。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秦义凝视着阿一,“因为我们是朋友。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他又道:“我知道你心情不错的时候有拨弄石子的习惯,不过我们以往见面,你却几乎没有这样,但今天却是少见的破了例,甚至一路上你都不曾放下石子。而且喝酒的时候我还感觉到一丝杀气,虽然非常淡薄,但以多年的江湖经验,我还是能感觉得到。这说明你的心情并不是那么好,你今天维持那种习惯不过是在掩人耳目。”   阿一自以为控制得很好,几乎没有露出破绽,却还是被识破。秦义说得不错,这只因为他们是朋友,他们太了解彼此,若是换个人,这点破绽绝不至于被轻易洞悉。   阿一苦笑道:“我遇到了麻烦。”   “我们是朋友。”秦义拍拍胸口。   “有人要你的头。”   “是公子?”秦义略微思索,说道:“看来你们行动失败了,她落入了潇湘公子手中,又威胁你来拿我的人头?”   秦义心思活络,片刻就将事情脉络猜个八九不离十。   阿一无言,只是点点头。   “活着的感觉好!”秦义深吸一口气,仍然眺望远方,仿佛在回首往昔,“不过若是没有你,恐怕我早就死了,所以……”   “所以你更该活着。”阿一打断了他的话语,转身欲离,他下不了手,唯有离开。   “不,你们才应该活着!”   说完,秦义拔剑。   剑光一闪,死亡真的只是一瞬。   此时渐黄昏,寒风呼啸。    ☆、暗手      头在滴血。   是人头。   阿一手里拎着一个包裹,里面是一颗人头。   这是公子想要的人头,也是阿一换人的筹码。   阿一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很快,他就能见到她。   尸首已冷,血犹存温。   他的手未曾沾血,可依然感受到血的热度。   体内血液开始沸腾,复仇火焰逐渐燃烧。   他并不是个易于发怒的人,但此刻却是满腔怒火。   他的步伐越来越快。   如果再次选择,他宁愿死的是自己。   以前他并不怕死,也不会为了别人去死。   对于他来说,死亡是多么寂寞的一件事啊!   最舒坦的莫过于携友举杯痛饮。他害怕寂寞,所以,也绝不轻易去死。   可现在,他巴不得死的是自己。   只是因为她。   月光下的原野寂寞而清冷。   沸腾的血液也逐渐冷却下来。   换人的地点不足五里路,阿一的步伐却慢了下来。   他此刻的心境还未完全平复,前面必定机关重重,以这种状态去换人绝对是有死无生。   在救她之前,他绝不能死!   绝不能!   “你来的很准时。”   看到阿一如约而至,公子的心情很不错。这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之中。他一向看人很准,也看出以阿一的为人,必定会按照他的计划行事。但凡事总有个万一,这些年来发生的意外也不是绝无仅有。好在这次没有万一,似乎也没有意外。   “我向来是个准时的人。”阿一淡淡一笑,小石子在右手指尖飞舞。   这里是一个废弃的荒园,人迹罕至。   若是有人死在这里,恐怕很难被人发现。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换人场所,却是一个绝佳的杀人地点。   公子确实想得周到,此处杀人都不用埋。   阿一的心情也不错,因为他看到了她。   沈夜玫却是高兴不起来,她当然知道他的心意,也知晓这就是个陷阱,自己几乎毫无胜算,她甚至希望他一走了之。   她轻轻摇头,秋水眼眸深深凝望,深情中却又带着些许哀怨。   阿一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她叫他离开,他只耸耸肩,微笑以对,仿佛将当下的危险处境置若罔闻。   公子也洞悉两人的一举一动,当即拍手笑道:“这个时候你竟然笑得出来,我还真是不得不佩服你。”   “在下也佩服得很。”   说话的是立在公子身旁的张金山,身后却是公子麾下两大高手宋管家和江凌云。   “笑着死总比哭着死要好。”阿一依然面中带笑,但从刚进来的时候就开始暗暗观察,发现只此四人,并无其他人影,公子似乎并未多带随从。   不过就算如此,阿一也不敢掉以轻心。就算沈夜玫不在公子手中,他也万万不是四人对手。   阿一又道:“不过能得到两位的赞叹钦佩,在下虽死也是无憾。”   公子忽然收敛笑容,冷眼斜眯,目光如刀锋般在阿一脸上逡巡许久,忽而笑容阴森道:“你这人有点意思。现在连我也猜不到你是故弄玄虚还是有恃无恐。”   公子又道:“说了不少废话,我想你也不是来听废话的。”   “的确不是。”阿一点点头,“我的东西已经准备好了。”   他打开包裹,头颅仍在滴血,在阴冷月光下显得阴森可怖,令人不战而栗。   公子一把将沈夜玫拉到面前,轻佻抬起她的下巴,戏谑道:“可惜啊,虽然是个二手货,但质量还不错。不过不要紧,交换完后,我又能马上抓回来,到时候再试试也不迟。我可是很有耐心的。”   语毕,公子疯狂大笑。   “希望你能信守承诺。”阿一目光一冷,心中杀机大作。他知道公子绝不会轻易放过他们,定会在人头到手后痛下杀手,但只要公子能遵守诺言暂时放了沈夜玫,他就有机会助她逃离魔掌。   公子轻蔑道:“放心,本公子还不屑于食言而肥。”   说着,公子将沈夜玫推向阿一,而阿一也同时将头颅抛向对方。   阿一飞身上前,欲将沈夜玫接住,忽然一点寒星直射她后背。阿一看得真切,公子果然阴险至极,竟然在将人推开之后发射了一枚暗器,沈夜玫此时穴道被封,根本无力躲避。   阿一抱住她,趁势扭转身形,那枚暗器却是结结实实打在他身上。   公子却并未去接头颅,而是凌空打出一掌,头颅被震得粉碎。他虽然胜券在握,但也谨小慎微,因而并不触碰头颅,如此一来,即便头颅上被安上什么机关陷阱也断然不会着了道。   “抓住他们。”公子大手一挥,身后三人便攻向阿一。   公子内力果真非同小可,尽管阿一运气抵御,暗器依然透入体内。阿一强忍剧痛,刚刚解开沈夜玫身上穴道,身后三人就已飞身而至,根本没有逃脱的机会,无奈只得与沈夜玫联手御敌。   五人瞬间战作一团。张金山三人以逸待劳,内力充沛,出手凶狠,招招致命。   阿一伤口血流不止,勉力敌住宋管家。沈夜玫却是以一敌二,对方两人俱是高手,联手之下,她也只有招架之力。   公子并未加入战局,只在一旁静静观看。他相信大局已定,根本用不着自己出手。   不到一会儿工夫,阿一就已抵挡不住,宋管家连连出掌,阿一也是连拍数掌,却是出一次掌就吐一口血。宋管家是公子麾下的心腹高手,内力雄浑,非同小可,若是阿一身体完好,自然不惧。可带伤御敌,却是难以与之抗衡。此时带伤之身更是伤上加伤。   眼见阿一抵敌不住,沈夜玫浑然不顾眼前两人攻势,趁机攻向宋管家。   宋管家没料到沈夜玫竟然致自身安危于不顾,顿时猝不及防,阿一也松出一口,可张金山江凌云二人趁势攻杀,沈夜玫来不及招架,肩膀受了一掌。   三人不让阿一沈夜玫喘口气,乘胜追击,两人深受重伤,再无力抗衡。   公子目光一亮,胜负就要揭晓,一切尽在掌握中。   忽然一人飞出,三道剑风分击张金山三人,竟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张金山等三人自然不愿受伤,于是放弃攻势,回身闪避,沈夜玫与阿一也幸免于难。   “嘿嘿,早知道头颅是假的。你果然出现了。”公子似是早有预料,依然镇定自若,一闪身也加入了战局。   来人自然是秦义。当时阿一不肯取他的头颅,但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他愿意自刎献头。可在他拔剑时,阿一却制止了他。一番相商也无良策,只得选了个容貌有些许相似马贼,割下头颅,以假头换人。以公子之智,定然不会上当,但只要能拖得了片刻时间,救出人质也不是不可能。为了谨慎起见,还在头颅上做了点手脚,可惜被公子识破。   不光如此,公子甚至连秦义的出现也早有预料,这不秦义刚刚现身,他便迫不及待的出手,欲将三人一网打尽。   以三敌四,两人带伤,又岂是四大高手的对手?   片刻间就已几近溃败,眼看就要身死人手。   “哈哈,这就送你上路!”公子得意大笑,一记手刀斩向阿一,这一招集聚了他毕生所学之精华,实乃石破天惊的死亡一击,若是斩实了,定然是颅粉骨碎。   “不要!”沈夜玫想挺身相救,却也自顾不暇,只得眼睁睁看着与她山盟海誓之人命丧黄泉。   秦义此时也是有伤在身,被紧紧缠住,难以相救。阿一却依然笑容以对,静静等待死亡来临。   骤然一声惨叫,将公子先前狂妄得意的笑声湮没。   “为什么?”   阿一没有死,公子却已显现死亡气息。就在公子出手斩杀阿一的一刹那,张金山江凌云和宋管家突然如迅雷般暗袭公子,公子猝不及防,被三人六掌打了个结结实实。三人俱是威名赫赫的顶尖高手,此次偷袭又是全力施为,威力非同小可,即便公子身负惊人艺业,也当即连连吐血,脸色灰败,心脉俱断,已经剩不下几口气了。若非有自身浑厚内力吊着口气,怕是早就咽气见阎王了。   突如其来的巨大变故也让阿一等三人惊诧不已,不过三人亦是心思通透,此时此刻最重要的并非刨根问底,是以相视会意后马上乘机逃离。   张金山等人却对三人逃离熟视无睹,没有任何追击的意图。   “为什么?”宋管家高声道:“做了这么多年的狗,终于可以做人了。”   公子断断续续道:“原来你们早就勾结在了一起。想不到我纵横江湖,最后竟然死在你们这些狗奴才手上……”   语毕,公子一动不动,已然七绝。   江凌云探了探公子气息,已无脉搏,他似乎仍然不放心,一记手刀斩下头颅,狞笑道:“我亲自送你一程。放心吧,看在你往日对我不薄的份上,我会给你准备一口棺材。”   他掏出手绢,擦拭着手上残留的血迹。   忽然黑暗中走出一个黑衣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也许他是刚刚现身,又或是从始至终一直都在,他仿佛与黑暗混为一体,让人难以察觉。   黑衣人哈哈笑道:“好,你们做得很好。”   张金山三人拱手道:“大人过奖,能为大人效力,我等荣幸之至。”   黑衣人点头道:“你们放心,我不会像公子那样把你们当狗。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宋管家与江凌云闻言大喜。两人之所以敢暗算公子是因为他们知晓黑衣人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势力,他们在公子麾下数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公子为人多疑且生性凉薄,两人多年来兢兢业业也不过如同狗一般的活着,不过公子身负绝世武功,且势力雄浑,若非有人挑拨,也绝不至心生二心。但有了黑衣人背后势力撑腰,加上黑衣人的诸多承诺,两人这才决定铤而走险。   而张金山虽说被公子说动,形成联盟,但以公子的霸道作风,又岂能容忍卧榻之侧有他人安睡?   是以很快被拉拢。因此三人也定下了此次行动,一切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多谢大人提拔!”宋管家满是恭敬之色,心想,终于不用做狗了,忽然觉得脖子一凉,只来得及说出一个“你”字,会同江凌云一齐倒下。   “大人,这……”张金山也未料到事情竟会如此转变,当下声音颤抖,冷汗直冒,心中也异常警惕,这位大人的出手速度如此之快,连他也无法察觉。   “既然不想做狗,那就是做个死人了。”黑人冷冷地看着两人尸体,忽又转向张金山,拍着他的肩膀道:“你愿意做人还是做狗?”   张金山颤了两颤,强作镇定,“做狗总比做个死人强。在下定为大人效劳。”   黑衣人盯着张金山看了好久,这才笑道:“好,很好!”   他拍了拍张金山的肩膀,又道:“在我主人看来,狗比人有用。我相信,你也会很有用。”   黑衣人拉下蒙面露出真容,那面孔正是常傲。   张金山低声问道:“大人,逃跑的三人怎么处理?”   “这件事你就不用管了,他们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常傲举头遥望,月光下的夜幕依然漆黑一片,他轻轻握着右手,仿佛一切尽在掌中。    ☆、疗伤      阿一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一旁静静睡去的沈夜玫。   似乎感受到细微动静,沈夜玫醒过神来,看到阿一恢复神智,关切问道:“感觉怎么样?”   “死不了。”感受到自身的虚弱无力,阿一勉强微笑,却依然掩不住苍白的面容与虚浮的声音,他又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三天三夜。”沈夜玫抚摸着他的脸庞。   那天三人逃离后,伤势最重的阿一不省人事。三人来到这家客栈,沈夜玫与秦义虽有些许伤势,但并无严重内伤,与阿一伤势不可同日而语,加上两人内力深厚,调息之后便已无甚大碍,但阿一却是一直昏迷不醒。秦义因为担心女儿暂时作别,只留沈夜玫日夜照看。   沈夜玫帮阿一运功调息了半日,上了药处理了伤口让他躺下歇息,自己则日以继夜守候左右,眼见迟迟没有苏醒,心里颇为不安,寻思着找个大夫看看,可若自己走开,一时间无人照看,若有歹人前来怕是阿一难免遭遇不测,是以一直寸步不离。   “辛苦你了。”阿一想翻转起身,竟似丝毫使不上力,一下子躺倒在床。   沈夜玫安慰道:“受伤初愈,应该多多静养,还是躺下休息吧!”   阿一摇摇头,又尝试了一次,不出意外以失败而告终,他默默运气,却发现体内真气竟然荡然无存,这种事情以前从未见过,一向冷静沉稳的阿一一时间竟有些手足无措,但为了不让沈夜玫多加担忧,便只淡淡一笑,“我好像功力全失了。”   沈夜玫先是一怔,继而温婉笑道:“放心吧!你这次内伤很重,明儿请个大夫来看看,静静调养,慢慢会好起来的。”   阿一点点头,多想无益,只得暂时歇息休养。   沈夜玫点了几样小菜,阿一几日未食,胃口颇好,只是身子骨过于虚弱,连碗筷也使不利索,沈夜玫便一口一口喂,他便一口一口吃,虽只寻常小菜,两人却也乐在其中。只是阿一再要酒时,她却坚决不许,犹如一个管教甚严的管家婆。   夜深时,两人并排在床上,只是紧紧依偎,互相凝视,未有多余动作。   沈夜玫忽然想到了几年前,那时的自己绣花织衣,独自守候,只为等到心中人归来,可偏偏等来的却是冰冷的一剑。   而现在,她已不用再等,因为心中之人已在眼前。   两人相顾无言,阿一问道:“在想什么?”   “想得很多。”沈夜玫眨眨眼,也问道:“你呢?”   阿一略作思索,说道:“要是以后我是个废人了会怎么样?”   “有我在废不了,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沈夜玫轻轻拧着他的大腿,引来阵阵求饶。   夜深人相依,此心同彼心。   第二天,沈夜玫请了城里有名的大夫,白衣白须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大夫一番听诊把脉,开下了药方,嘱咐多多调养,不可过度操劳,阿一听后也是松了口气,却没注意到大夫对沈夜玫使了个特殊眼神。   沈夜玫自是会意,于是起身送大夫出门。   沈夜玫知晓大夫别有深意,问道:“大夫,是否另有隐情?”   “刚才病人在场,老朽不便直言相告。”大夫摇摇头,拈须叹道:“恕老朽直言,病人内伤颇重且又身中奇毒,内伤经过调养即可慢慢恢复,但身上奇毒老朽却是无能为力。”   “中毒?”沈夜玫想到潇湘公子射向自己的暗器,又道:“可知是什么样的奇毒?”   大夫摇头道:“老朽也不知。不过依老朽之见,此毒毒性猛烈但见效甚慢,病人应该有三个月的时间,十天后应该恢复功力,但随着毒性深入经脉,又会在两个月后逐渐丧失功力,变为废人,那时候,就是大罗神仙也难以妙手回天。”   “大夫,难道真是无药可治?”   “若是神医应妙手,或可有救”   沈夜玫随大夫抓了药后却没有将真相告知,依然若无其事精心照料,只是她万万没料到阿一无意间透过窗口看到她和大夫的对话。   他懂唇语,虽然并不完整,但从大夫的只言片语中也能猜到自己的病情。他早就怀疑公子暗器中有毒,大夫所言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他也不露声色,没有显出丝毫异常,甚至还提出要喝半壶酒。   沈夜玫竟然没有反对,反而陪他喝了几杯,算是对阿一无甚大碍的病情的一番庆祝。   临睡前,阿一又问:“万一成了废人怎么办?”   “少说这种不吉利话,大夫说了,很快就好。”沈夜玫白了他一眼,重重拧了一把以作安慰。   夜深人相依,两人心已不同,唯一相同的却是心思重重。   七天后,阿一的内伤好了个七七八八,无奈内力依然没有恢复的迹象。沈夜玫这些天倒是不见踪迹,颇有些神神秘秘。   这会儿,阿一帮着客栈伙计劈了点柴火,没干多久已是气喘吁吁,昔日纵横江湖的高手现在却是手无缚鸡之力,比废人好不了多少,这让他唏嘘不已。   这些日子他想过很多,也看淡了不少,只是知道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自己现在武功尽失,且命不久矣,无疑是个累赘。   “是时候了。”他使尽全力劈开最后一根木柴,望着被风儿吹得逐渐远去的树叶,仿佛已下定了决心。   沈夜玫回来的时候已是入夜,却不见阿一踪影,问过客栈小二也被告知不知去向,她只得沿街寻找。幸好这条街并不算大,当她在不远处一座酒馆找到阿一时,他已酩酊大醉。   “走,咱们回去。”沈夜玫知道阿一心情并不好,是以没有多加责备,只想扶他回客栈。   “回哪去?”阿一醉醺醺道:“你又是我什么人?”   沈夜玫眉头微蹙,记得两人认识以来,他从未对自己这样说话,不过她也并未在意,只是想扶他离开。   “我不回去,给我酒!”阿一似乎醉得神志不清,将酒壶碰倒,流出的酒洒了沈夜玫一身。   沈夜玫也顾不得这么多,拉着阿一就走,阿一却是死活不肯,似乎赖在这里不走了。   此时天色已不早了,酒楼客人余下不多,两人拉拉扯扯引来不少目光。   “哟,夫妻吵架来这里买醉来着?”一个酒客忽然询问,言语举止颇为轻浮,从沈夜玫进来时就暗暗窥视,显然是不怀好意。   “哪来的老婆?我要喝酒。”阿一回了一句。   “原来不是一对。”那酒客走了过来,更是是肆无忌惮道:“嘿嘿,这还真是稀奇事儿!只见过男人缠着姑娘,还没见过姑娘缠着男人的。若是姑娘想要男人,又何必找一个醉汉呢?”   说着,他竟然明目张胆想去摸沈夜玫的下巴。此人店里不少人都认得,名叫刘四,是这里有名的泼皮无赖,素来游手好闲调戏良家,吃过亏的不在少数,只因此人力大如牛还有些拳脚功夫,是以寻常人等皆是敢怒不敢言。这晚,刘四伙同几个臭味相投的无赖来店里喝酒,碰巧瞅见沈夜玫那倾城之貌,顿时见色起意,滋事寻衅。   “松手……”   刘四惨叫一声,那只快要触及沈夜玫的下巴忽然被一把抓住,那双看起来纤弱柔美的手竟如铁钳一般,将他的手指扭得变形弯曲,隐约有骨头断裂的声音。   “如你所愿。”   沈夜玫松开手,刘四痛得涕泪俱下,不停鬼嚎,丢下一句“臭娘们,你给我等着”后仓狂而逃。   “走走走。”那刘四的同伙不敢久留,随后跟去。   沈夜玫也是干净利落,扶着阿一就走,兴许是沉醉起睡意,阿一不再挣扎,却是整个人都靠在了沈夜玫身上。   沈夜玫也不在意,付账后半扶半背着离开了酒楼。   余下酒客心里直嘀咕,“这俩究竟是什么关系?”   是夜,沈夜玫服侍阿一躺在床上,自己却在趴在床边缓缓闭眼,她的手握着他的手,不曾松开。   夜深,人却无寐。   看着久久熟睡的沈夜玫,阿一亮如明镜的眼眸不复半点醉意,只是依稀有点泪珠,“对不起。”   他微微挣了挣手,却没有挣脱开。她握得很紧,哪怕是在睡梦中。    ☆、此心谁人知      翌日,一大早醒来的两人好似浑然无事,唯一异于往常的是两人没有太多言语,气氛显得有些冷清。   女人天生的直觉让沈夜玫觉察到了细微的变化,几次都欲开口询问,却是欲言又止,最终她什么都没问,什么都没说,和昨天一样早早出门了,这些天她都忙着四处打听神医的消息,和阿一的病情相比,一切的猜忌与疑惑都显得微不足道。   既然已经等到,她就绝不放开。哪怕阎王爷也休想夺走。   阿一则是一脸冷漠,始终不闻不问,对着曾经山盟海誓之人却是有着几分形同陌路的感觉。谁又知道那颗状似冰冷的心却是痛得发抖。但一想到昨夜那双紧握不放的手,他那迷惑不定的眼神竟又显出一丝决绝。   他觉得自己不配。   他已残废,唯一能做的就是买醉。   所以他现在醉得厉害。这几天他都在这家酒馆喝酒,这里酒并不算好,反而口感差且酒性烈,一般人下不了口,但他已灌下了三坛,喝酒如喝水。   他痛,喉咙似火烧。   但与那颗隐隐作痛的心相比,却又微不足道。   他狂饮,狂醉,只因痛到深处,便已不痛;情到浓时,或可转薄。   酒馆店小二见过不少酒客,可从未见过这么能喝的。不光能喝,而且还慷慨得不得了,每次结账都会额外给点小费。所以小二也是殷情伺候。这位能喝的酒客甚至还请自己喝酒,两相往来,两人竟似成了朋友。   男人喝酒,通常会谈及女人。   这位酒客今天颇有兴致,不光请他喝酒,还向他打听哪里有不错的女人。   正值年轻气盛且食髓知味的小二当即拍着胸脯,“客官,您可算问对人了。”   对于把大半月酬劳都花销在女人身上的小二来说,去哪里物色模样好价钱公道的女人自然是门学问,对眼前异常慷慨的客人,厚道的小二也没有敝帚自珍,和盘托出。   阿一早就喝得迷糊,任凭小二说得天花乱坠,也只记得“燕子巷”三个字。   当看到慷慨的酒客被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搀扶离开的时候,小二恨不得捶胸顿足,这哥们可真贪心呀!有这样的女人还去找其他女人干啥?   两人依旧无语亦无言,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又仿佛发生了很多事,只是无从下口。   沈夜玫一大早就出去了,阿一仍然去了酒馆,昨夜一如往常,只是依稀听到啜泣声。   燕子巷的月儿今儿格外犯愁,那天她拒绝了刘四的要求后被痛打了一顿,半个脸都肿成了馒头,根本没法见人,调养了半月后才恢复过来。   她没有埋怨,或许是心冷了,这世道,人命贱如狗,更何况是她这样人人唾弃的残花败柳。   她还记得两年前从乡下过来时候的惨淡光景,身上仅有的一些银子被骗个精光,碰上个好心人,却在醉酒后被夺去了童贞,无奈只得丢下脸面干起这行。   原本只想做个两年,攒够了银子就回乡下找个实诚人了此余生,可现在看来,即便是这样的想法都成了奢望。   非但没有积攒银子,由于最近没出来接生意,连房租都没着落,若是月底凑不齐银子,恐怕只能露宿街头了。   无奈之下,月儿又挂起了招牌。   即便这样,她也不无担心,虽说自己模样不错,以前生意还过得去,但之前刘四放出话来,不许别人上门,这刘四虽说是个不学无术的地痞流氓,但这附近的人若是惧怕惹祸上身,说不定真的不再上门,那样的话自己也就真的走投无路了。   她只默默祈祷,希望能度过难关。   可惜事与愿违,她枯坐一整天也不见一个客人上门,天色已晚,正准备关门歇息,忽然门口多了一个男人。   月儿从未见过醉得这么厉害的男人,她将他搀扶进门。男人整个身子近乎倒在她身上,不过,她没有心生厌恶,因为她知道这是个好兆头,这个月的房租很可能有着落了。   男子躺在床上,似乎醉得有些神智不清。   借着烛光,月儿细细打量着醉酒的男子,出奇的年轻,虽然衣衫褴褛,却难掩白净英俊的脸庞,朦胧醉眼中透出澄净清澈。   月儿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睛。她接过不少客人,在那些满是欲望与罪恶的眼神中,她只觉得自己是只无力抵抗的绵羊。   可在这个男人面前,她却没有这种感觉。   这一刻,她有点怀疑男人是不是走错门了,以往哪个客人进门不是猴急着要了自己的身子,可眼前男子却是躺倒在床,没有丝毫无礼僭越之处。   这时,男子掏出的一锭银子打消了月儿的疑虑。   这些银子便已足够半年的房租,这是她见过的最为慷慨的客人。   男子醉得实在厉害,月儿不觉得这样的情况能保证生意正常进行,于是端了杯热水喂进男子口中,甚至还用热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滴。   月儿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会如此细心周到地照顾客人,这在以前简直不可想象,更不可思议的是,自己竟是心甘情愿。   月儿驾轻就熟脱去罗裳,只留肚兜,露出光洁晶莹细腻如玉的肌肤。   她已经准备好了,但客人依然没有清醒。   她轻轻挽着他的手,静静看着他。   以前接待客人时,她几乎是闭着眼睛,她怕一旦看清楚,会忍不住恶心得吐出来。   这次却是瞅得清楚而真切,如同看着心上人一般。她托着香腮,就那样静静看着,感受彼此的温度,甚至希冀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忽然间寒风吹过,月儿记得自己早已关了门,可回头一看却发现敞开的门边站着一个女人,一个连她都忍不住嫉妒的如天仙般的女人。   几乎走遍了附近的医馆,也不曾听闻神医的下落,这让沈夜玫有点沮丧。她回来时不见阿一,奇怪的是在他常去的那家酒馆中也不见踪影,幸好从店小二口中打听出一些线索,她来到了燕子巷,于是她看到了他躺在一个女人的床上。   大红棉被散乱不堪,阿一和眼前这个娇小玲珑只剩肚兜的女人都有显而易见的汗滴,这和此时颇为寒凉的天气不合时宜,两人甚至还亲密地挽着手,究竟是激情过后的感受彼此,还是尚未得逞的酒后乱性,沈夜玫不得而知。   两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又是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亲密?   她不想知道,她忽然觉得自己卑贱得无以复加,她甚至想一走了之。   但这个念头一闪而逝。   她不相信他是这样的人。既已拥有,她就绝不轻易松手。况且和他的性命相比,这些不过是不值一提的琐碎小事。若能救活心爱之人,就算他真的离开了自己,她也无怨无悔。   她搀扶着他离开时,那个女人眼中的眷恋与不舍让她心中更痛。   那一夜,她依然握着他的手,直至天明。   阿一呼吸沉稳绵长,眼睛紧闭,仿佛睡得深沉,可他却是一直醒着,他能清楚地感受到深夜时分滑落到他手中的冰冷泪滴和无声啜泣。   他的身体没有丝毫颤抖,仿佛熟睡得如同一具麻木冰冷的尸体。   是痛还是不痛?   他已分不清楚,或许,真的只是痛到深处,已然麻木。    ☆、情到浓时      万春楼今儿格外冷清,上上下下就只一位客人。半老徐娘的老鸨一边嘱咐下人精神着点儿,一边哼着小曲,心情着实不错。   因为今天这里被一位神秘的客人给包了。虽只一位客人,但到手的银子却比一百位还多,而且这位客人出手大方,上到花魁佳丽,下到龟公仆从,见人就赏,任何人不曾落下,老鸨也得到一份儿不小的赏赐。在青楼摸爬滚打几十年,这样阔绰的人儿还真没见着,客人模样白净英俊,一双眼睛更是勾魂摄魄,要不是自己年事稍长难上台面,怕是今天也要忍不住亲自挂牌上阵了。事少钱多人慷慨,这样的好事儿哪里碰?   老鸨估摸着客人可是大有来路,上上下下嘱咐了个遍,定要将这位爷给伺候舒服了。   阿一感觉舒服极了。十来位身姿婀娜年轻妖艳的花魁正轮番为他斟酒,还有两名佳丽正为他捏背捶腿,动作娴熟,力度也是恰到好处,这伺候人的功夫确实不赖,还不时拈着一点新摘的水果送入口中,阿一只需动动口,就能品尝美酒佳肴,欣赏众多花魁的特色风情,简直是快乐似神仙。   “公子,贱妾服侍您喝酒。”   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捧着白玉盏将酒倒入阿一口中,顺便在他脸上留下两个唇印。   半个时辰下来,酒没喝多少,脸上倒是多了半斤胭脂水粉。   混迹勾栏的女子哪个不是惯于逢场作戏的老油条?可看这架势,这些面容姣好艳名四溢的花魁佳丽却恨不得眼前人儿立马将自个儿生吞活剥。   年轻潇洒英俊多金,正是姑娘们的梦中情人,这样的人儿何处寻觅?众多殷殷艳艳不乏眼光奇高者,还有少数对赎身拒之门外,此刻也是浑身解数,只为引得眼前客人的赞赏眼光。   阿一却是有点招架不住这无休无止的艳福,不过却是来者不拒,人这一生,总得荒唐一回不是?   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女人,白衣素面,不施粉黛,但那美若天仙的绝世风姿足以睥睨任何花魁佳丽。   沈夜玫这些天总算没白忙活,神医已有了些许着落,在那家常去的酒馆没见着阿一,找到店小二打听,听说是在万春楼。   她知道万春楼是什么地方,她当然不肯相信他是那种人,更不会轻易质疑先前的山盟海誓。   她原想不予理睬,却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万春楼前。   是想证实店小二看错了人,还是想证明两人之间的山盟海誓?   她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心中有所动摇。   她又心生悔意,她觉得自己不该怀疑他,怀疑两人之间的情感。   她想转身离开,却又迟迟未动。   他应该不会在这里,就算他在这里,也不意味着他是在找别的女人寻欢作乐,或许是和人约在这里处理一些事情也说不定。   她不断安慰自己,而后鬼使神差地踏入万春楼,然后看到了酗酒狎妓烂醉花间的阿一。   除了这些妖娆艳丽的女子,再没有别的人。一切已一目了然。   心痛如刀绞。   前有一剑穿心之痛,此时此刻却更胜从前。   多日来的积怨让她急火攻心,她捧心吐血。   鲜血浓如墨,滴落素衣,映出绝美血花。   血花开时,她转身离开。   她走了,她终于松开了手。   阿一也松了一口气,自甘堕落的伪装不就为了等待这一刻的来临?   他彻底解脱,于是他狂饮狂醉。   他放声大笑,却是泪如雨下。   月儿今天没有接客,不只今天,甚至她觉得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接客了。   最近常常想到他,一想到他,她就无法再忍受别的男人的接近,她忽然觉得恶心,即便是闭着眼睛。   她知道自己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痴心妄想,但好在那锭银子已足够支撑很长时间。   正要关门时,她看到了那天如天仙般的女人。   女人依旧美得让人嫉妒,可今天,女人唇中带血。   月儿看得分明,是血,不是胭脂,对于胭脂水粉她最为熟悉不过。   “告诉我那天的事。”   月儿摇摇头。   “五十两。”   月儿呼吸急促,依然摇头。   “一百两。”   月儿倒吸一口气,这笔银子已足够她回乡下度过余生。但她还是没有答应,只是因为他。   那天客人随手递过银子时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陪我演场戏,替我保密”。   既然收了银子,她就要将事情做好。   女人转身离开,唇中血依然未干。   月儿怔怔看着还未远去的身影,仿佛看到了自己,忽然情不自禁地说道:“我告诉你。”   女人回头,似是要掏出银子,月儿摇摇头,嫣然一笑,“我也不收银子。”   阿一仍在狂饮。他双眼呆滞无光,如同死人一般。他还活着,至少还能活一段时间,但却恨不得马上去死。他想这样醉死。   姑娘们都被吓着了,她们从未见过这么能喝的客人。不过她们并未理会,依然以妖冶媚笑勾起客人内心的欲望。   阿一看都未看,只冷冷吐出一个字,“滚!”   这些花魁哪个不是众人追捧的绝美佳丽,又岂会低三下四自讨没趣?瞬间便作鸟兽散去,消失个无影无踪。偌大厅堂只剩阿一一人,冷冷清清,不复先前莺歌燕舞的迷离浮华。   阿一忽然大笑,这些女人松手得真快。   他狂饮,而后狂吐。他吐了足足半个时辰,似乎连心都要吐出来。   然后他看到了不知何时出现的沈夜玫和月儿。   她并未离去,也从未松手。   两人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先前的伪装演戏在山盟海誓的人儿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你早就知道了自己的病情?”她紧紧握着他的手。   阿一默默点头。   “所以你就演了这么一出戏想让我死心让我松手?”   “对不起!”   他拥着她,眼神又恢复以往的明澈坚定,就算是死,他也不会再放手。   月儿准备回乡下了,临走时,阿一沈夜玫还送了一程。   她有了足够自己度过余生的银子,最重要的是她不再迷茫,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除了隐隐约约的嫉妒,更多的却是期待。   她仰望天空,眼神不再飘忽不定,而是明澈纯净,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他,只要她不放手。   阿一的病情没有丝毫好转,功力也不见恢复的迹象,不过他也不以为意,仿佛看淡了生死。他唯一在乎的就是她。他已不愿浪费每一刻。   沈夜玫依然忙前忙后寻找所谓的神医,阿一有心阻拦却也拗不住她的执着,只好随了她的性子。   这天,沈夜玫终于寻找到之前大夫所说的神医应妙手,此人年事虽高,须眉却未尽白,反而有些返老还童的迹象,颇有点神医高人的风范。   一番诊断后,应妙手所言几乎与之前大夫并无二致。显而易见,此毒毒性非同小可,难以祛除,不过神医并未将话说死,说是回去细细琢磨两日,此毒虽然难以根除,好在毒性尚缓,拖延几日也无妨。   两日后,沈夜玫寻得神医,神医拈须道:“此毒倒是有祛除之法,不过……”   神医眼中竟然流露出与其高龄不相适应的欲望。   以前绝代风华的沈夜玫对此并不陌生,在她面前,男人充满欲望的眼神占据多数,像阿一那样纯净清澈的眼神绝对是凤毛菱角。   “可以,你什么时候要?”   沈夜玫镇定自若,若能救得他的性命,即便付出一次又何妨?   “现在。”所谓的神医兴奋得发抖,那双干瘪枯瘦的手忍不住抚摸那纤细嫩白的肌肤。   此时,另一只手一把将这丑陋无比的鬼手抓住,沈夜玫回头一看,是阿一。   “你真的是大夫?”阿一似笑非笑盯着所谓的“神医”,仿佛已洞察一切。   神医面色一沉,干瘪枯瘦的鬼手竟如灵巧滑腻的蛇一般脱开了阿一的手。   这好色的老不羞竟然是绝顶高手。   可惜的是他的对手也并非等闲之辈,阿一一绕一缠,又按住了他的手臂。   沈夜玫既喜且惊,喜的是阿一似乎恢复了功力,惊的是自己竟然对这所谓的神医毫无提防,若非阿一出手,自己恐怕着了道。   两人联手对敌,神医捉襟见肘,不一会儿便已落入下风。阿一探手一抓,却是抓到一块面皮,原来所谓神医竟是乔装而成。   沈夜玫乘虚而入,一把将其制住,“说,是谁派你来的?”   “嘿嘿,你们跑不了的。”   神医怪笑一声,忽然往下一倒,口鼻流出黑血,阿一细探脉搏,却是早已气绝。   “你是怎么发现其中端倪?”沈夜玫问道。   阿一笑道:“他的诊断几乎与之前的大夫一模一样,虽然他的诊断手法有模有样,但却不难发现有生疏感,这简直匪夷所思。”   “所以你又去了那个大夫那里一趟?”   “不错。不过听其家人说失踪了。所以我怀疑被人杀了灭口。”阿一分析道:“这段时间你出没频繁,难免被公子的人盯上。估计这人一直暗中跟踪你,又到大夫那里打听到了我的病情,看你一直找寻神医,他又想以假乱真,伺机而动,但又怕我们会再去找那大夫露出破绽,所以一不做二不休杀人灭口。虽说那天公子离奇被杀,但以张金山等人的个性,更不会放过我们,反而会将公子之死诬陷在我们头上,若是不将我们一网打尽,他们焉能高枕无忧?所以,此人必是他们派来的。”   阿一深情地看着沈夜玫,“以后别做这种傻事了。”   沈夜玫却是不置可否。   “还要去找神医?”   “那是当然。”沈夜玫嫣然一笑,目光依然坚定。    ☆、小乞儿      阿一凝视着沈夜玫,似是陷入憧憬,“很想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那里没有尔虞我诈江湖仇杀,只有青山绿水鸟兽虫鱼。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如果有这样一个地方该多好。”   他忽然厌倦了这无休无止刀头舔血的日子,只想与心爱之人归隐田园。   虽然此刻功力恢复,但也知晓自己时日无多,他也不再有祛毒恢复的奢望,只想安安静静和心爱之人度过剩下的每一刻。   “你身上的毒……”   话音刚落却被打断,阿一无声摇头。沈夜玫也是默然无语,秋水眸中依稀有泪。   若有一丝希望,她又岂会轻易放弃?但也知道公子所施之毒绝非寻常庸医所能医治。   想及此处,沈夜玫不由得点头,“你想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两人相拥依偎,良久,阿一又道:“你我归隐,那么你的仇……”   他虽然不知道她的过去,但隐约间感受到她内心深处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仇恨。   话未说完,艳如玫瑰的红唇贴上他的唇角。   他当然明白她的心意,为了他,她已不惜一切,甚至是昔日那段穿心之恨。   两人不再言语,只是感受彼此。   夕阳下的两人身影重重叠叠,仿佛彼此交融,再也不可分离。   可惜事与愿违,两人回到客栈时收到秦义寄来的信,说是芳芳出了意外,发生这种事,两人归隐计划只得暂时搁浅。   “以秦义的武功竟然无法保全芳芳,可见来人绝非等闲之辈,恐怕与张金山等人脱不了关系。”沈夜玫略作思量后作出揣测。   “很有可能。”阿一点点头,“不过信上没有多作说明,我们立即前往便可自见分晓。”   说罢两人即刻动身。   阿一见到秦义时,他的状况不是太好,素来身体硬朗的秦义此时却是形容枯槁,精神萎靡,胸口一处刀伤还在渗血。   “你总算来了。”秦义眼睛一亮,暗淡无光的眼神恢复了些许往日神采。   “谁能把你伤成这样?”   阿一面色愈发沉重,以秦义的武功造诣,就算武功盖世的潇湘公子亲自出手,只凭单打独斗也难以将他重创,即便秦义不敌,大可暂避锋芒,一走了之,以他的轻功,能留下他的人几乎没有。此刻他却身负如此重伤,令人匪夷所思。   “不光你想不到,我也想不到。”秦义苦笑道:“还记得你带回来的小乞儿?”   “莫非是他?”沈夜玫也是惊诧不已。   “若是你们以为他真是个可怜兮兮的小乞丐,恐怕你们的下场也不会比我好多少。”秦义目光停留在胸口刀伤上,“他是一个绝顶的杀手,这条刀伤就是拜他所赐,若非他手下留情,恐怕我难逃一死。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绑架芳芳,以此作为要挟,引出你们,从而一网打尽。”   “难道他不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阿一心生疑惑。   “他非但不小,怕是比你我都要大。”秦义沉声道,“他是个侏儒,虽然身材虽然弱小,但他的杀人手法却是防不胜防。”   秦义如此一说,阿一也渐渐洞悉其中端倪。小乞儿出现在刺杀行动中,这一点存有蹊跷;那日行动可谓凶险无比,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乞儿面临血雨腥风竟然没有哭闹害怕,这更是引人生疑。   阿一从头至尾细细琢磨,定下结论,“想不到小乞儿竟是一枚棋子。”   “你说得不错。”秦义点头道:“若非有人通风报信,他们哪里会轻易找上门来。所以小乞儿必是他们安插的棋子。”   秦义接着道:“公子之死着实让人匪夷所思,那日暂别之后私下查探,果真查出了一些蛛丝马迹。以张金山胆小求稳的性子,就算与公子手下两名高手相互勾结,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挑战公子。种种迹象表明,他们身后还有一个幕后黑手,仅凭他们,根本难以成事。”   阿一略微琢磨,只觉此话不无道理,说道:“既然他们的目标是我们,芳芳应该暂无性命之忧。”   他又笑道:“以你的性子,想必你也有了打算。”   秦义拿出一个布条,上面写着“初九,新月桥后”。   “这是约见的时间地点。”秦义叹了口气,“我是不成了,恐怕得你们出面了。”   挚爱的女儿落入敌手,秦义却是有心无力,颇有些沮丧。   “交给我们了。”阿一拍拍他的肩膀,“我们是朋友。”   秦义一脸无奈,“我又欠你一条命。”   阿一哈哈一笑,“一条命,一杯酒,等我救出芳芳,你得多请我喝杯酒。”   小乞儿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瘦削的手在兔子洁白柔软的毛皮上滑动,动作轻柔得如同一个满怀爱心童真的小孩子。   他当然不算是孩子,大部分当他是孩子的人都死了。   他又想起了那段暗无天日的往事。   五岁时父母双亡,他被寄养在亲戚家。他似乎永远长不大,他十岁时看起来竟然比五岁孩子更矮更小,村里人都把他看作怪物。每次外出玩耍,同岁孩子都远远躲着,用石头砸他,连大人也像见了瘟疫一般,拿藤条抽他。   于是,他再也不敢出门。   更糟糕的是,在亲戚家也被当成怪物受尽白眼,轻则无故痛骂,重则虐待毒打,有一次甚至差点被活活打死。   直到那位大人救了他。   他又不得不走上另一条道路。   他每天练刀四个时辰,挥刀一万次,完不成就只有饿肚子。每次挥出第一万刀的时候,他已感觉不到胳膊的存在,全身汗水早已干涸,只在干燥欲裂的皮肤上留下一层厚厚盐末。   不光流汗,还得流血,甚至杀人。不光杀人,甚至喝人血吃人肉。   若是做不到,他就得死。   以前,他的手拎的是刀和人头;现在,手里却抱着一只兔子。   以前在他看来,兔子不过是一块活生生的肉;可现在,他却把它当成了一条小生命。   在他看来,这简直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当然。   只因为,芳芳想要一只兔子。   芳芳无论要什么,他都不会拒绝。   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当他是怪物,即便在那位大人眼中,他也不过是一个代号,一个精于杀人且冷漠无情的畸形侏儒。只有芳芳拿他当玩伴,当朋友。   有时他会寂寞,寂寞了就会想找女人。   他不是没有过女人,他有大把大把的银子。   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第一次,当他把一锭金子放在女人胸口的时候,这个在别人面前高傲得如同凤凰的漂亮女人立即以诱人的姿态脱去罗裳,心甘情愿在他□□婉转承欢,只不过,在她眼中,自己依然是个变态的矮小畸形,她的眼里,充斥着的仍是那锭金光闪闪的金子。   忽然,他觉得身下的女人和屠户肉案上的猪肉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他觉得恶心,他想吐。还未完事,他就叫她滚,然后吐得一塌糊涂。   女人走了,欲望却未消退,他只好自己解决;欲望消退后,他却愈发寂寞。   直到他遇到了芳芳,那段时间里,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乐,怎么样活着才像一个人,而非怪物。   他已暗暗发誓,绝不会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绝不会!   前面就是芳芳所在的院子,想到快要见到芳芳,小乞儿加快了步伐,却被两个守卫拦住。   “闪开,否则死!”小乞儿连头都未抬,目光冷如刀,只言片语便已透出浓浓杀气。   多年来人人视他为畸形怪物,这种遭遇已让他习惯了用更为简单粗暴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曾经他也尝试过用平和的语言来说服,最后换来的不过是谩骂与鄙视,纯属自取其辱。   尽管知晓此二人是那位大人的心腹,奉命看管着芳芳,但他相信自己在那位大人眼中的有偌大价值,因而言语中肆无忌惮,毫无退缩。   这就是他的行事风格,简单而粗暴。   二人眼中露出畏惧之色,相视后不约而同让开,小乞儿大踏步前行,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事风格立马见效。   “嘁,不过是个丑陋的矮子,狗一般的人物,嚣张个什么劲儿?”   小乞儿尚未走远就听到二人出言讽刺,心里却是古井不波,对于这种谩骂鄙视,他早已司空见惯。而且他也颇有自知之明,二人并未完全说错,在那位大人眼中,自己的确只是个精于杀人的狗罢了。在这里,他甚至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四号。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谢谢你,小木头。”   见到抱着小兔子的小乞儿,芳芳高兴得欢呼雀跃。   小乞儿早已忘却自己充满屈辱的真名,除了四号这个杀手的代号外,他又多了一个不像名字的名字“小木头”。   那是芳芳给他起的,因为他们之前一起玩耍的时候,沉默寡言的小乞儿很像一块木头,芳芳问他名字的时候,他竟然无言以对,于是芳芳顺口叫他“小木头。”   听到芳芳亲切的称呼,小乞儿挠头憨憨一笑,笑得像个天真的孩子,身上冷冽杀气早已荡然无存。   每次芳芳叫他“小木头”时,他都会笑。   “来,咱们一起喂小兔兔吃草。”天真烂漫的芳芳拉着小乞儿去树下玩耍。   看着芳芳毫无戒备,小乞儿心中歉疚不已。行动那天他把芳芳骗到了这里,还伤了她的父亲秦义。接到这个命令时,他也曾犹豫不决,他不想伤害芳芳,但若是违抗命令,他就得死,而芳芳也会死得更快,那些杀手可不会对一个孩子心生怜悯。   “哇,小木头好厉害呀!”两人又在玩抓石子,看着石子在小乞儿手中巧妙地排成各种形状,引得芳芳拍手赞叹,小乞儿脸上的笑容也肆意绽放。   自打出生时候,小乞儿笑的次数寥寥无几,与芳芳认识的日子并不算漫长,可在这段时间里,他笑的次数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多。   他从未想过自己也会如孩子一般欢笑,也从未想过有人会赞扬欣赏自己,这一切的一切,都源于芳芳。   “小木头,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呀?我想爹爹了。”玩得有点倦意的芳芳无意问了一句。   “快了。”小乞儿有些心虚,言辞闪烁。   他知晓秦义阿一和沈夜玫的武功,也更清楚那位大人的冷漠无情,组织里像他这样的杀手多如牛毛,初九就是行动日期,此次行动计划周密,无论怎么看,秦义等人都是个被一网打尽的结局。而以那位大人的手段,想让他事后放过眼前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无异于痴人说梦。   小乞儿对此不抱任何希望。有时他想偷偷放走芳芳,但这个想法一闪而逝,他知道即便如此行事也是徒劳无功,最后还得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对自己的杀人手法非常自信,但他不会天真地认为仅凭一己之力就能与组织抗衡周旋。   想到芳芳似已注定的下场,小乞儿陷入深深忧虑。   芳芳并未觉察到小乞儿的心事,还在他耳边说起了悄悄话,“小木头,外面那两个大人似乎不是好人,你要小心哦!”   小乞儿拍着胸口,像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   “真的吗?”   “当然,你要是不信的话咱们拉勾勾。”   “好,拉了勾勾,就要说话算话。”   两根细小的手指紧紧勾住。   似乎是玩累了,芳芳慢慢睡去,酣睡时还迷迷糊糊说着:“唔,芳芳,小兔兔,还有小木头,要永远一起。”   她的手指勾着他的手指。   小乞儿眼中隐约有泪。   此时心中更加坚定,他一定要保护她。   一定。    ☆、营救      “给我好好照顾,若是稍有差池则决不轻饶。”丢下这句话,小乞儿暂时离开。   他已打算营救芳芳,但自己势孤力单,若是没有万全之策,怕是毫无胜算。他准备回到住处仔细谋划一番再作打算。   “四号!”   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了小乞儿,来人是五号。五号也是组织中的杀手之一,此人身材瘦小,肤色白皙,英俊脸庞上的桃花眼略带轻佻,整个人显得阳刚不足而阴气有余。   作为四号杀手的小乞儿从来都不敢小觑这个有点娘娘腔的同僚,五号睚眦必报的性子在组织中是出了名的,以前有许多人都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不过后来都无一例外的身死其手,个个死得异常凄惨,手段残忍变态得令人发指,曾经有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不过对他说了一句“好漂亮”,结果第二天便被剥皮喂狗。   五号似乎是特意来找小乞儿的,“四号,大人命你去一趟。”   小乞儿点点头,一言不发。   “哟,还是这样冷冷冰冰,真让人讨厌!”   五号声音高扬,桃花眼娇媚一瞥,言语中还带着女人特有的嗲声嗲气,令小乞儿毛骨悚然,他强忍着恶心,依旧默不作声。   “嘁,无趣。”五号转身离开,此时那娇媚的桃花眼中含着一丝让人难以觉察的冷冽杀机。组织中的代号不仅仅是数字,还象征着身份地位。一直以来,被一个不足三尺的畸形矮子压在头上,这让素来自视甚高的五号引以为耻。若非组织严令不可自相残杀,他早就将这个窝囊丑陋的畸形矮子剥皮喂狗。   小乞儿跟在五号身后,五号的心思他焉能不知,不过他可没有闲工夫和这个变态恶毒的娘娘腔玩这种勾心斗角的游戏,他现今所想的只是营救芳芳,大人突如其来的命令让他有点茫然无措,若是组织将他调离,他将再也没有机会下手了。不过此时他也无可奈何,只得静观其变。   幽静的阁楼,有一等人高的玉座。常傲轻轻啜了口茶,坐于玉座之上。小乞儿和五号则收敛心性,唯唯诺诺立于人下,态度恭敬谦卑。因为座上之人正是那位大人。   常傲很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就仿佛自己是一个君临天下的君王。   他还记得“剑有傲骨”四个字,这是堂主程万里对他的评价,他深以为然。   但他的人比剑更为高傲,他仿佛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傲视众生睥睨天下的傲气。   所以他几乎没有朋友,而且也不需要。   在他看来,有资格成为朋友的只有两个,堂主程万里算一个,淮海公子也算一个;一个是他的上级,而另一个,却是他的主人。   像他这样高傲的人本不应该有主人。   他虽傲气,却并不愚蠢。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实在算不上江湖第一人。   所以暂时看来,他得有个主人,而最终,他的主人只有他自己。   他也很少在乎别人的想法,就像现在,四号和五号作为组织里数一数二的杀手,且在江湖中足以令人闻风丧胆,这样非比寻常的两人竟然如同奴仆一般谦卑地站在这里,并随时任人差遣,这在别人看来简直不可想象。   但常傲不在乎,他若让他们去死,他们就得死。   不过现在找他们来当然不是让他们去死。   “四号,这两天我暂时离开一趟,接下来的计划就交给你负责,那个小女孩你也给我照看好了,不许有丝毫差池。五号从中协助,一切按计划进行。”   常傲话语平淡,却是不容置疑的命令,小乞儿和五号拱手齐声道:“是!属下必定竭尽全力。”   “很好!”常傲对这种回答非常满意,他需要的就是执行,而非质疑,所有质疑他的人都得死。   他又轻轻啜了口茶,右手一挥,小乞儿和五号躬身退去。   “想不到又被你压了一头,咱们走着瞧。”   出了阁楼,作为副手的五号极为不甘,恶狠狠地丢下一句狠话后扬长而去。   小乞儿却无心计较,因为他知道,营救的机会来了。   至于那位大人因何事离开,他就不得而知了。如果那位大人尚在,恐怕他也无计可施;但若真的离开,虽说营救芳芳依旧困难重重,但也并非完全不可为。   他也深知那位大人严谨周密的行事风格,此次离开的全权任命,究竟是事发突然的仓促安排还是彻头彻尾的机关陷阱,他左思右想也没有头绪。但他知晓,即便是个陷阱,他也非得闯一闯。   翌日,小乞儿再次来到院子时,芳芳似乎有些精神不振。   “小木头,咱们什么时候能回去,我想爹爹了。”芳芳嘟囔着嘴问道。   “快了。”小乞儿回了一句,却是很没有底气,虽然必定会营救,但还没有详细的计划,这里的守卫他最为清楚不过,个个悍勇异常,杀手眼线也遍布各处,若是贸然行事,绝对是十死无生。   “你骗人,我知道那些都是坏人,他们不会让我们走的。”芳芳几乎要哭了出来,聪慧无比的她也从院外看守的一举一动看出些许端倪。   “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小乞儿信誓旦旦,他不想让芳芳失望,更不愿芳芳死在这里。   “真的吗?”芳芳睁大了眼睛,一脸狐疑。   “真的。”小乞儿点点头,眼神无比坚定。   “我相信小木头绝不会骗我的。”芳芳破涕为笑,忽又摇摇头,“可是如果你放了我,他们就会杀了你,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等着我爹爹来救我好了。”   芳芳天真的言语如同晴天霹雳,深深震撼着小乞儿的心。从小到大,从未有人像芳芳一样在乎他的生死,可为了自己性命着想,芳芳竟然不愿自己相救。如果说之前他还有些许顾虑,那么现在,这点顾虑早已烟消云散。   他安慰芳芳道:“我一定会救你出去,而且也不会死。”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小乞儿又和芳芳拉起了勾勾,“我们说过,要永远一起。”   芳芳重重点头,“永远一起!”   小乞儿又从怀里掏出一串糖葫芦,这是他特意买的。小芳芳喜不自禁,边吃边说,“小木头最好了,那两个大人好坏,居然不给芳芳饭吃。”   小乞儿面色阴沉,他没有料到两个守卫竟然如此胆大妄为,好在有了那位大人的命令,自己也可以随时随地照顾芳芳。   临走时,他对两个守卫说道:“大人的命令你们收到了?”   “是!”阳奉阴违的两人大气不敢出,唯唯诺诺点头称是。   “给我照顾好了,若是再有下次,定不轻饶。”   “是,小的遵命!”两人陪着笑脸,不敢有丝毫违逆。   小乞儿并没有大动肝火,在营救之际,他不想露出太大动静。五号以及众多耳目都会紧紧盯住一切,若有意外,恐怕会打草惊蛇。只有一切照常进行,他才能出其不意进行营救。而且守卫的所作所为也让他生出对策。   这天晚上,阿一和沈夜玫正商量营救芳芳事宜,突然从窗外飞来一枝暗箭,等到阿一飞身追去时却已人影无踪。   箭上绑着一个字条,沈夜玫看后问道:“来人是谁?究竟意欲何为?”   “不知道。”阿一摇摇头,又道:“但我知道不管这是不是陷阱,我们都要去看个究竟。”   小乞儿已经布置好了一切,只待夜幕降临。   下午趁人不备,他在这里唯一的井中下了药,如果不出意外,这里大部分守卫和杀手都会中毒失去意识,到时候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救出芳芳。   此处往西五里有一处树林,即便出了意外被人发现,他也大可带着芳芳逃进树林,借着夜色漆黑,想要再抓住自己绝非易事,而且他还通知了阿一前来接应,如此一来,逃出的机会也大大增加。   现在他只暗暗期待不要发生意外,能顺利毒倒所有人。   已是亥时,小乞儿潜入一座哨塔,里头依然留有火光,他叫唤了一声,颇似鼠叫,无人出来查探,他又弄出更大动静,依然无人出来,他又蹑手蹑脚潜入塔内,三名哨塔守卫早已不省人事。   小乞儿松了一口气,倘若这三人并未中毒,就算救出芳芳也会立即被察觉,到时候面临围追堵截,想全身而退简直是痴心妄想。   如今三人已中毒,短时间内不可能醒来,料想其他守卫暗哨也应如此,小乞儿便不再耽搁,动身去往芳芳所在的院子。   不过片刻工夫,小乞儿来到院中,两名守卫也着了道,不省人事,目前进展还算顺利。   正要入睡的芳芳忽然觉得门外人影闪动,正要叫出声来,却被堵住了嘴巴。   小乞儿“嘘”了一声,“芳芳,别出声,是我。”   “小木头,你怎么来了?”见到来人是小乞儿,芳芳也是万分惊喜。   “别说这么多了,马上跟我走,我们逃出这里。”小乞拉起芳芳就走,现在情形已是刻不容缓,多耽搁片刻就多一分危险,趁着无人察觉立即逃跑方为上策。   临走时,芳芳还带上了小兔子,小乞儿暗自默许,他还记得之前的约定,芳芳和小兔子还有他要永远在一起。   他还叮嘱道:“芳芳,待会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叫出声来。”   虽然有些疑惑不解,但芳芳也颇为乖巧地点点头。   芳芳年岁小体力弱,无法跟上小乞儿的速度,为了尽早逃离此处,他抱起芳芳施展轻功飞身离去。   眼见平时冰冷呆板的小木头竟如燕子般在空中飞驰,小芳芳惊得目瞪口呆,不过始终都未叫出声来。   小乞儿看着缩在怀里如同受惊雏鸟的芳芳,也知晓这种速度与高度对于从未接触过的小女孩来说着实有些难以适应,难免生出惊恐,笑着安慰道:“别怕,闭上眼睛。”   “嗯!”芳芳乖巧地点点头。   现在已逃出了哨塔的监视范围,距离树林也仅有三里路,只要逃进树林,那么芳芳也就安全了。   小乞儿暗暗庆幸,若非大人临时有事,自己根本没有营救的机会;若非运气足够好,毒倒了暗哨守卫与诸多杀手,恐怕自己的行动早就暴露人前。眼见成功在即,心中欣慰不已。   正要松一口气,黑暗中传来一个诡异的声音,“四号,我等你很久了。”    ☆、承诺      小乞儿循声望去,不是别人,正是他最不愿看到的那位大人。   此时此刻,他心中已然明了,之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他运气好,而是彻头彻尾的陷阱。   “四号,你太让我失望了,想不到你竟然会背叛我。”常傲摇头叹气,似是颇为惋惜。但他惋惜的并不是小乞儿,而是自己,因为他又少了个听话的杀人工具。   小乞儿没有回话,事到如今已是多说无益,背叛组织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与其浪费唇舌倒不如细心查探,寻求逃脱的机会。   他仔细观察了一番,常傲带来的人只有五个,并不算多,不过他却不敢小觑,能留在组织里的人绝非庸碌之辈,再加上常傲孤高绝世的武功,即便是他孤身一人,逃脱机会也不大,如今还要腾出手来护着芳芳,这样一来,想安全脱离简直是痴人说梦。   但他并不甘心,就算是死也要救出芳芳,他只希望阿一秦义他们能及时接应,到时候他拼着性命拖住常傲,如此就能给芳芳的逃脱赢得一丝机会。   常傲似乎洞悉小乞儿心中所想,傲然笑道:“放心吧,四号,对付你还用不着别人帮忙,我一个人足矣,这也算是你多年来为我效劳所得到的一点优待吧!”   他手握孤高利剑,因而他决不会假借他人之手,也从不和别人联手对敌,对于叛徒,他更愿亲自出手,叛徒临死前后悔绝望的眼神让他乐此不疲。   话音刚落,小乞儿一跃而逃,他已没有时间去分辨常傲所言之真假虚实,现在最重要的莫过于赶到树林。   小乞儿瞬间奔出三丈开外吗,常傲也执剑而动,两人一前一后,如流星般在夜色下穿梭。   “不错,四号,看来你的轻功大有长进啊!”   两人距离并未明显缩小,常傲禁不住赞叹,忽又戏谑道:“这才有点意思,不过,你又能支持多久?”   言罢他再一提气,如流星赶月,距离再度缩小,他确实有高傲的资格,凭这一手超凡飘逸的轻功以及浑厚无比的内力就足以屹立于江湖之巅。   常傲愈加迫近,小乞儿也无任何保留,疯癫狂奔,若被追上则必死无疑,可惜的是他人矮腿短颇为不利,更兼内力轻功也要逊色一筹,距离已不到两丈,形势愈发危急。   此刻,常傲抬手出剑,一道凌厉剑气斩向小乞儿后背。小乞儿听出背后异响,却没有回头细看,凭着直觉向右闪避,“呲”的一声,左臂被剑气割伤,鲜血汩汩流出。   眼见小乞儿受伤流血,芳芳忍不住担心道:“小木头,你怎么样了?”   小乞儿微笑以对,却并未出声,此时开口说话无疑会打乱内力运行,势必减缓速度,得不偿失。   左臂剑伤并未削减小乞儿的速度,反而由于疼痛的刺激,小乞儿心中的狠劲顷刻间释放出来,使得速度更为迅猛。   “这样才算有点挑战。”常傲冷冷一笑,右手再次挥出数剑。   小乞儿依旧听声闪避,“呲呲”又中数剑。他当然知道若是回头辨明剑气,自然可以躲避,不过如此一来,速度势必有所减缓,这对救出芳芳尤为不利,因此仍然不肯回头。虽然并未完全避开剑气,但几处剑伤均为皮肉伤,一时间并不致命,只是时间拖长流血过多,也会危及性命,不过小乞儿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距离树林不过一里路了,希望就在前头,若是碰到阿一秦义接应,局势势必扭转,想到这里,小乞儿浑然不顾伤口疼痛,带血狂奔。   “嘿嘿,四号,让你失望了。”   前方黑暗中又传来阴森残忍的笑声,来人正是一直视小乞儿为眼中钉的五号,他早就在此守株待兔,此时小乞儿现身正中他下怀,二话不说便是出掌招呼。   “这下完了。”   小乞儿已知陷入绝境,却仍然没有放弃,他自然明白五号的如意算盘,若是闪避或出掌抵抗,则常傲必定伺机追上,到时候两人首尾夹击,自己则会死无葬身之地。   当下心里发狠,也是抬手一掌,掌劲并非抵消五号的掌力,而是直扑其胸口,这一着竟是玉石俱焚的打法。   “你这个疯子!”五号也洞悉小乞儿心中所图,他可不想和这个发疯的矮子同归于尽,正想收招却已然不及,只得侧身避去。   “啪啪”两声,两人同时中掌,但都未击中要害。   小乞儿右肩中掌后借力侧转恢复平衡,正欲继续狂奔,只是刚才速度锐减,常傲一下子追赶上来。   “去死吧!”常傲与五号同时出招,欲置小乞儿于死地。   “对不起,还是没有救你出来。”小乞儿也知逃脱无望,深深凝望芳芳,低声轻语。   临死的一刹那,他忽然发觉,死亡也那么可怕。唯一遗憾的是,他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没有救出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把他当人当朋友的小女孩。   小乞儿闭目,眼中一片漆黑。   “快走!”   忽然黑暗中跳出一道身影,将常傲与五号的攻势化为无形,来人正是阿一,他顺手一推,将小乞儿推出数丈远。   死里逃生的小乞儿欣喜若狂,他知道接应的人终于来了,是成是败,在此一举,想到此处更是不顾一切奔向树林。   阿一以一敌二却是不落下风。   眼见敌人武功卓绝不下于己,这让孤高绝傲的常傲隐隐生出一决高下的争雄之心,于是命令道:“五号,你去追四号,这里由来对付。”   始终将小乞儿视为头号仇敌的五号自然是无比乐意,□□追去。   小乞儿一路奔逃,终于在树林入口处见到沈夜玫和秦义。   “小木头,谢谢你救了我。”见到爹爹,芳芳异常欣喜,不过看到小乞儿全身鲜血淋淋后又皱眉道:“小木头,你流了好多血,没事吧?”   “没事。”小乞儿挠挠头,昔日冷血无情的杀手此时似乎一瞬间又变成了害羞天真的小男孩。   “哎呀,小兔兔不见了,刚才还在我怀里的。”芳芳失声惊呼,这些日子以来,她与小兔子形影不离,早已生出深厚情感,此时不见小兔子,自然颇为着急。   “我这就去找。”小乞儿转身离去,他还清楚得记得芳芳那句话,自己和芳芳还有小兔子要永远在一起,既然承诺了,他就必须做到。   小乞儿记得在遇到阿一的时候,小兔子并未丢失,如此一来,范围并不算大。于是不顾身上伤势,低头寻找。   “嘿嘿,四号,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小乞儿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五号,他手里竟然抱着小兔子。   “让我猜猜,你不会是在找这个吧?”五号提起小兔子问道。   小乞儿不露声色,他知道五号正用小兔子扰乱自己的心神。高手过招,天时地利心境缺一不可,若是心神不宁,稍有不慎会将自己置于险地。   “嘿嘿,既然你不是找的这个,那也没什么用了。”   五号残忍一笑,随手抛出,要将小兔子摔死。   此刻,小乞儿纵身一跃接住兔子,五号却是早有预料,乘机出手,一掌正中小乞儿后背。   小乞儿倒地吐血,先前早已伤痕累累,刚才这一掌更是打得结结实实,此时的小乞儿内伤甚重,几乎油尽灯枯。   “想不到鼎鼎大名的四号如今会怜惜一只兔子。”   五号唏嘘不已,缓缓靠近小乞儿,眼见小乞儿吐血喘息,似乎没有抵抗之力,这才完全近身,准备取其性命,小乞儿忽然暴起,右手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直刺五号心窝,这是他最后一击。   “早防着你了。”五号竟是早有防备,以短刀架住这致命一击后,得意大笑,“这下你没辙了吧?”   “那可未必!”小乞儿冷笑一声,匕首顶部骤然射出几道银星。   “你……”五号从未想过这把平平无奇的匕首竟有如此机关,顿时猝不及防,脸部被暗器打中,话未说完便已气绝。   小乞儿踉跄倒地,连吐数口鲜血,刚才一击已已让他使出所剩无几的力气。   他很想倒地不起,但他不能,因为芳芳还在等着他。   他无比艰难地爬起来,那双曾经沾染无数高手鲜血的手竟然无力的颤抖。   他一瘸一拐,托着脚步慢慢向前走。   小乞儿此刻面色灰败惨淡,似有三分死气,每一次呼吸都痛得难以忍受,但他仍然没有停住脚步。   回来的路明明不远,却又出奇的漫长,无尽的痛苦让他觉得像是在地狱中走了十八个来回,只是在看到芳芳天真无邪的灿烂笑容时,一切折磨与痛苦尽皆烟消云散。   “谢谢你,小木头。”看到小乞儿和小兔子平安无恙,芳芳欢呼雀跃起来。   “我说过我会救你出来的,我做到了。”苍白的挤出一丝微笑,小乞儿伸出右手小指。   “嗯,小木头最棒了。”   芳芳也伸出小指,两指紧紧相连,仿佛再也不松开。   “小木头和我还有小兔子,我们永远在一起。”芳芳身子虽然弱小,声音却无比坚定。   “嗯,永远在一起。”小乞儿咽下口中血,虚弱的声音中带有无与伦比的意志。   也不知两指连在一起多久,小乞儿忽然松了手,淡淡说说了句“我去休息休息”,而后朝着夜色下树林走去。   他走得很快,似乎是在跑。   他已感觉到自己生命力在流失,五号那一掌震碎了心脉,若非浑厚内功吊着一口气,他早就气绝死去。   他现在随时可能倒下,但他不想让芳芳看到。   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呆着,然后静静死去。   他躺倒在树下,仰望静谧夜空,和芳芳一起的难忘岁月历历在目。   他总算救出了她,遗憾的是刚刚履行了一个承诺,却似乎无法实现另外一个了。   “抱歉,不能永远在一起了!”   小乞儿做了一个梦,在一个不知名的梦幻国度中,他和芳芳还有小兔兔永远在一起。    ☆、决战前夕      战况颇为激烈,阿一与常傲俱是身负惊人艺业的绝世高手,每一招尽皆奥妙无穷,两人出手如电,来来回回斗了许久也是难分伯仲。   阿一更是心惊,并不仅仅是因为常傲那令人叹为观止的武功造诣,更是因为此人出手风格与杀人手段竟与剿灭谢家庄的蒙面高手有七分神似,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此刻两人高高跃起,如大鹏展翅,身形在空中交错,滚滚气浪卷起漫天尘土,两人骤然落地,于夜色中迎风伫立,忽而两人同时吐血。   沈夜玫刚刚赶到,眼见身中奇毒而未解的阿一再次受伤,急忙上前搀扶,关切之色溢于言表,阿一却是淡淡一笑,以示放心。   这时常傲属下也已赶到,素来纵横无敌的大人竟然也会受伤,这令他们异常惊讶,在看到对面不过两人,正要出手围杀,常傲却摆手喝了一声,“住手!”   冷冽目光再次凝视阿一,他又道:“阁下武功精湛,在下佩服之至。”   “彼此彼此!”阿一亦拱手以答,言语间颇为敬重,此人不光武功深不可测,更兼有君子之风,倘若刚才并不阻拦下属围杀,敌众我寡,他和沈夜玫必将在劫难逃。   阿一忽又道:“我们交过手,那日突袭谢家庄的蒙面高手就是你。”   “你说得不错。”常傲没有否认,心中孤傲之气让他不屑于做那种敢做不敢为的小人勾当,倒是对能从无迹可寻的招式中看破自己身份的阿一更加高看,他又淡淡说道:“下次再一较高下。”   语毕,常傲挥袖转身离开,即便尚未取胜,其一举一动也尽显傲然之气。   “定当奉陪!”   能和这样的敌手一决雌雄也是人生一大快事,阿一自然不会拒绝。   他原本以为好友谢俊鹏之死的幕后主谋为潇湘公子,可此人却也参与突袭谢家庄的行动,甚至从秦义口中得知公子之死也与此人有关,种种迹象表明这其中必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沈夜玫看着常傲远去的背影怔怔发呆,阿一笑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沈夜玫微笑以对,眼神中的慌乱转瞬即逝,不过她却并不知晓这一切并未逃过阿一敏感的目光。   发现小乞儿时,他已然了无生机,芳芳顿时哭成了泪人。   这里很快多了一块墓地,墓碑就是一块木头,上面写着“小木头之墓”五个字。   “小木头,你不会孤单的,我和你还有小兔兔会永远在一起的。”   芳芳将木雕放在墓旁,木雕是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只兔子,那个小女孩和芳芳一模一样。   芳芳伸出小指,轻轻触碰墓碑,仿佛阴阳相隔的两人再次勾着小指,永不松开。   阿一休养了十来天才恢复过来,身中奇毒的弊端已逐渐显露,若是以往,这种伤势调息三五日便可痊愈,他已感觉身体日渐虚弱,先前大夫所言非虚,毒素渐渐侵蚀脏腑经脉,他估莫着要不了多久,自己又将变成一个武功尽失的废人甚至死去。   沈夜玫也瞧出阿一身体上的变化,不时软语安慰并提出明天归隐山林以度最后时光,阿一欣然接受。   已是丑时,沈夜玫正入梦,阿一却无眠,想到自己时日无多,西归之后又留下她一个人形单影只,心中歉疚难安,辗转难眠。他也不知归隐山林度这个决定是否妥当,可是自己身中奇毒已是神仙难救,又能作何选择?   反复思量依然无果,阿一只待天明。   “不要!”   本已入梦的沈夜玫忽然发出惊恐欲绝的叫声,她无助挣扎,哀怨哭嚎,似是陷入恐怖绝望的噩梦之中。   阿一从未想过她竟会如此绝望无助。   她始终被昔日的噩梦纠缠。   阿一似乎下定决心,他绝不能让她终身陷于梦魇,至少在自己功力未失之前,他要做点什么。   阿一又想起在那日与常傲一战之后沈夜玫颇为反常的举动。那段难以忘却的过去与仇恨必定与之有关。   阿一拥着她,紧紧握着她的手,他已作出选择。   翌日,沈夜玫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我昨晚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   “好像做了一个不太好的梦。”阿一打趣道:“带着这种噩梦可不是件愉快的事,所以在归隐之前,我们还有把这个噩梦剔除掉。”   沈夜玫知晓阿一觉察到了什么,忽然抱住他,苦苦哀求道:“不,你绝不能去,不然你会死。”   “反正也活不了。”阿一依旧笑颜调侃,他已看淡生死,更何况既然生死已定,他唯有争取最好的结局。   沈夜玫心知阿一主意已定,势必难以回头,又道:“就算去也要一起。”   “那是当然。”阿一一口答应。   沈夜玫缓缓诉说那段痛彻心扉的往事。她早已查出昔日带给他穿心一剑之人正是如今隐约成为江湖第一人的淮海公子,而那日与阿一一战的常傲则是其左膀右臂。无意中遇到常傲也勾起昔日心中之殇,是以昨夜噩梦缠身。   一旁倾听的阿一也为此动容,柔声安慰道:“这是你最后一次做噩梦了。”   他拥着她,却是更紧。   月黑风高夜。   作为影楼堂主的程万里像现在这样忙到深夜的情况并不算多,正要入睡,忽然警觉地望向窗外,“既然来了,何妨现身一见?”   窗外闪出一个人影,正是阿一。   “你怎么会来到这里?”两人本就认识,程万里放松了警惕。不过阿一此时出现,也让他心生狐疑。   “自然是找人。”阿一言简意赅。   程万里略作思索,忽而拈须意味深长道:“是找人还是杀人?”   两人本不该在如此状况下见面,深更半夜潜入自己居所,很难让素来谨小慎微的程万里不往最坏的地方去想。   “有可能找人,也有可能杀人。”阿一似笑非笑,话语表情令人捉摸不透。   此话一出,程万里也放下心来,真正杀人的人通常不会把“杀人”二字放在嘴边。   阿一淡淡说道:“公子的秘密计划可以收尾了。”   程万里对此颇为意外,这个秘密计划只有他们和公子三人知晓,虽然在他看来这个计划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但公子一意孤行,作为下属也只得遵从。现在听闻计划已可收尾,也满意地点头道,“不错,不愧是公子看中之人,相信公子定会非常满意。”   程万里眯眼凝视着一脸镇定自若的阿一,忽然脑中灵光一闪,似是有所觉悟,拈须笑道:“你说得不错,你的确是来找人,也是来杀人,只不过找的人是我,杀的人却是另有其人。”   “哦?”阿一眉头一扬,淡淡笑道:“不妨说来听听。”   “你想杀的是公子。”程万里表情波澜不惊,言语却如惊涛骇浪。   淮海公子早已是尽人皆知的江湖霸主,无数高手能人皆臣服其下,刺杀公子无疑是自寻死路,又有谁会如此愚蠢?   阿一闻言,忽然大笑。   程万里没有丝毫不悦,只是淡然道:“难道这话很好笑?”   “的确很好笑。”阿一笑容微敛,“对于公子的可怕你我最为清楚不过,你认为我会愚蠢到这种地步?当然,我可以把刚才那句话当做一种试探。”   程万里摇摇头,“你错了。刚才所言自然不是信口开河,我有足够的理由。”   “说来听听。”   “理由有三。”程万里冷静分析道:“其一,你深夜潜入,自然是为了掩人耳目。你想掩谁的耳目?只有公子,因为这里都是他的耳目。”   “继续。”阿一不动声色。   “其二,我刚才并未提及公子的秘密计划而你却主动交代,这一点很是可疑。公子的秘密计划只有我们三人知晓,通常情况下都是我去找你,这次却截然相反,这说明什么?说明你提及秘密计划的目的根本不是汇报,而是另有所谋。我思来想去,可能性只有一个,就是刺杀公子,因为计划的最后一步一定要当着公子的面,这样你才能接近公子,而且那时公子必定对你毫无戒备,如此一来,你才会有更大的把握。”   “精彩精彩。”阿一拍手赞叹,又道:“还有呢?”   “情!”口中重重吐出一个字,程万里目露精光,仿佛已看破一切。   “此话怎讲?”阿一目光闪烁,心中似有所动。   程万里看向窗外,缓缓道:“我看得出你并不是无情之人。而那个计划我认为只有真正冷血无情的人才能成功。”   阿一沉默不语,同样望向窗外寂静夜空,许久,两人依旧无言,忽然阿一盯着程万里笑道:“其实想杀公子的并不是我,而是你。”   “看来你的想法也不少,不妨说来听听。”程万里对此颇有兴致。   阿一盯着程万里道:“你闯荡江湖多年,论武功资历,江湖中人无人可及,如今却要屈居年少资历浅的淮海公子之下,你又岂会心甘情愿?”   程万里却是沉吟片刻,皮笑肉不笑“哈哈,这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的猜测罢了。”   阿一接话道:“不巧的是,有时候猜测也会是真的。”   “刚才你所说的是真的?”程万里反问。   “你呢?”   两人相互试探,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一时间竟是真假难辨。   两人四目相对,目光冷如刀,紧紧盯着对方,竟似有些剑拔弩张,随时都会火并厮杀。   忽而两人齐声大笑。   “不错,你猜测的确实不假。”程万里不再遮掩。   “你说的也是真的。”阿一同样吐出真言。   刹那间,一切有如拨开云雾见青天。   阿一又道:“一切如你所言,但要刺杀公子,就少不了你的帮助。”   程万里点头道:“不错,若是没有我调离公子身边的守卫,恐怕你们完全没有成功的机会。”   “你不反对?”阿一有些愕然。   “为什么要反对?”程万里目中露出勃勃野心,“你说得不错,我确实不甘心久居人下。其实在公子眼里,除了他自己和他母亲,他从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我不过是一条有用而又听话的狗罢了,对于他来说根本毫无威胁。就算你们行动失败身死,想必以公子的性子也不会让我死。若是没有我帮他打理诸多事务,他又焉能逍遥快活地做个江湖第一人?”   阿一又拍手赞叹,“姜还是老的辣,成功了你就能取而代之,失败了还能留下性命,果然好算计。”   “彼此彼此。”程万里眯眼拈须,嘴角弧度颇为狡黠。   “我还需要一件东西。”   “什么?”   “一件金丝甲。”    ☆、一剑      (一)   香香坐于梳妆台前,镜中人浓妆艳抹雍容华贵,那张脸依旧明艳动人,可她却觉得恶心而丑陋。   因为她知道镜中人是他的母亲,而非真正的自己。   上次月圆夜赏花醉酒后,公子对她依旧千依百顺,与之前并无二致。但她知道,自己在他心中仍是母亲,而非女人。   她已受够了这一切。   她忽然从怀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只需轻轻划过脸颊,镜中的母亲将永远消失。但她不敢,若是毁了这张脸,她就再也无法留在他身边。   匕首落地时,她已是泪如雨下。   她浑身颤抖,双手紧握,青葱玉指因过度用力而嵌入肉中,晶莹剔透的指甲转瞬染成血色。   血已干,泪还流。泪滴划过指尖,却也无法洗去指尖的血迹。   最近淮海公子的心情不错,因为他收到了程万里传来的消息,说是自己精心策划的秘密计划已经可以收尾。   他已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一刻。   今天这里有两个新来的,只因之前有两个老面孔在昨天被秘密处理掉。   被处理的两人其实并没有什么过错,只因他从始至终都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   那些人临死前绝望的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最为美妙的享受。   在他看来,最美好的时刻莫过于从希望变成绝望。   而现在,他马上就要迎来这最美好的时刻。   (二)   程万里坐于亭中。   亭前有楼,楼中有人。   一样的亭子一样的楼,不一样的是,程万里没有等人,因为他等的人早已到来。   阿一和沈夜玫也身在亭中。   阿一并没有告知秦义,之所以不辞而别,是因为他知晓此去多半是有去无回,两人是真正的朋友,阿一又岂能让他陪自己走一遭?   “一切已经安排妥当,公子就在里面。”程万里面无表情说道。   阿一没有多言,只是点点头。   直到此刻,沈夜玫才知晓阿一与影楼堂主程万里竟然有不为人知的关系。阿一也没有告诉她全盘计划,但她并未有任何异常举动,因为她相信他,这便已足够。   依旧是巨大铜门。   铜门前的守卫原本已被程万里调走,此刻却还有一人,那人正是常傲。   “你怎么在这里?”常傲的意外出现也令程万里颇为诧异。   常傲冷笑道:“看来程堂主对公子怀有二心啊!这几天无意中发现有大量守卫被调动,有权利这样做的只有你和公子了。想不到真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能入常傲法眼的人并不多,除了公子,程万里也算是一个,这个昔日令他心怀敬意的堂主大人竟然会背叛公子,这让他大为震惊。   “常傲,这件事你就别掺和了。”程万里劝说道。   常傲依旧面无表情,虽未言语,剑已出鞘,“想过此门,只有踏过我的尸体,拔剑吧!”   上次与阿一一战未分胜败,常傲内心的孤傲决不允许他再次临阵退缩。   若无必要,阿一并不想此时与常傲一战,两人武功造诣只在伯仲之间,就算分出胜负,势必也是极为惨烈。即将面对的淮海公子更是深不可测,他着实不想在此消耗。可是看这架势,常傲已下定决心,阿一无可奈何,只得应战。   “打架这种事又怎么少的了我?”   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阿一回头看去,正是秦义。   阿一苦笑道:“之所以不辞而别就是为了不想让你跟我一起送死,没想到你还是来了。”   秦义笑了笑,摊摊手道:“送死虽然不太有趣,但偶尔尝试一次也不错。”   看这情形,阿一也知多说无用,只得无奈摇头。   秦义忽然对着常傲说道:“上次你绑架了我女儿,这回说什么也要讨回一个公道。”   “别废话了,你们一起上吧!”常傲剑尖一抖,杀气澎湃。   阿一与秦义相继拔剑,三人战作一团,顷刻间剑气纵横。   常傲果不愧为孤傲绝世的高手,以一敌二竟不落下风,直到三十招后方才稍显颓势。   可惜他遇到的并非一般人,阿一与秦义俱是足以与他相提并论的高手,在两人行云流水配合下,结局早已注定。   在最后一刻,常傲使出毕生之力一剑刺向阿一,阿一没有料到常傲会孤注一掷,来个玉石俱焚,想要躲开却已来不及,此时秦义一把推开阿一,那一剑不偏不倚,正中秦义左肩。而阿一与秦义的剑招也尽数刺中常傲。   阿一一把扶住秦义,“为什么要替我挨这一剑?”   秦义痛得脸色发白,依然挤出一丝微笑,“若是换做我,你也会这么做。”   阿一不置可否。两人之间的情谊已无需多言。   “原来这就是朋友啊!”   常傲以剑支撑勉力不倒,身上血流如注,临死前,他竟然觉得寂寞比死亡更可怕。他望了望不远处的程万里,可是这个能入他法眼之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他原本可以有很多朋友,但他却始终不屑。或许应该有一个朋友,至少自己死前不会感到如此寂寞。   他在想,若是有下辈子,一定要多一些朋友。   他缓缓倒下,却是不再寂寞。   伤势颇重的秦义执意要共同进退,阿一却是说什么也不肯。秦义也知此去凶险无比,而且自己伤重如此,不但帮不上忙反而会多添累赘,想到此处也只得暂作分别。   临走前秦义不忘调侃,“你若回来我请你喝酒。”   “那你得好好准备!”   阿一放声大笑,踏入铜门。   (三)   楼中满茶香。   淮海公子坐于金座之上,细细品味新进的香茶。他喜欢享受,也懂得享受,在任何时候也不忘享受。   “公子,人已带到。”程万里言语平淡,不似之前恭敬谦卑。   放在以往可谓是大不敬,可公子却是不以为意,点头道:“辛苦了。”   时隔数年再次见到无情之人,沈夜玫竟是出奇的平静,或许是痛得太多恨得太深已然麻木,又或许是她已找到心中挚爱,昔日恨意已被浓浓爱意掩盖。她现在所想的就是杀了他,她就能从噩梦中彻底解脱,如此而已。   公子并未看向既熟悉却陌生的沈夜玫,而是对着阿一说道:“你来了。”   “我来了。”阿一点点头,说道:“我欠过你一个人情。”   公子满意地笑道:“你记得很清楚。我很欣赏像你这样记性好的人。那件事情你已经办妥了?”   “差不多了。”   公子目露精光,“好,我期待着那一刻的来临。”   沈夜玫颇为疑惑,她没有想到阿一似乎早就认识公子,而且两人关系也非比寻常,从刚才的话语却又难以推测,两人似朋友又不似朋友,这些她从未听阿一提及。不过她并未对阿一有所怀疑。   公子此时满面春光,心情似乎颇好,目光转向沈夜玫,这个自己曾经拥有却又抛弃的女人风采依旧不减当年,不禁感叹道:“几年不见了,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   沈夜玫冷笑道:“旧事不提也罢,我并不是来叙旧的。”   “你说得不错。想必这些年你日日夜夜都在想着杀了我。”公子微微一笑,一副轻描淡写的表情。   沈夜玫不置可否,又道:“我只想问你一件事,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一夜你为何对我下毒手?”   那时候她每天伫倚窗前绣花织衣,只为等他归来,可最后等来的却是冰冷无情的一剑,这几年苦苦思索也不得其解,是以有此一问。   公子仰头闭目,似是回忆往昔,而后缓缓诉说:“以前我武功尚未大成,为达到更高境界,便不惜一切手段网罗天下武学秘籍,包括利用女人。我追求过不少女人,最终目的也是得到其秘籍。”   他瞟了一眼沈夜玫,唇角勾起邪异弧度,“你自然也不例外。得手后这些女人已然无用。对于失去价值的东西我通常不会有太大兴趣。”   他顿了顿,目中透出疯狂,“这些女人都被我一一处理,就像你一样。可让我大为震惊的是,在得到你的家传秘籍后,我竟然有过一丝犹豫。”   他忽然面目狰狞,近乎疯狂,“这简直不可原谅。一个人若是有情,必然会有弱点。为了成为人上之人,我早已抛弃了一切情谊。”   他指着沈夜玫,阴森残忍道:“可是遇到你之后,我发觉自己做得并不彻底。所以,那一夜,我挥剑斩情丝。”   沈夜玫从未想过在他多情温柔风度翩翩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冷血疯狂的一面,她全身颤抖,嘶吼道:“你这个疯子。”   “对,对,就是这种表情。”沈夜玫的指责谩骂让公子更加疯狂,他放声狂笑,声音高亢,英俊斯文的脸庞开始扭曲变形,“你知道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是什么吗?就是那种希望变成绝望时候的表情。那一夜你被一剑穿心后的绝望与凄美多么令人陶醉啊!来,再来一次痛苦与绝望吧!”   别人的痛苦与绝望竟能让他兴奋得发抖。   “我不会如你所愿!”沈夜玫忽然恢复了冷静,她已知道自己越是痛苦绝望他就越是兴奋高亢,只是冷冷道:“我会杀了你。”   公子没有料到沈夜玫竟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戏谑笑道:“就凭你?”   “当然不只是我。”目光锁向阿一,沈夜玫知道她早已不是一个人。即便两人刺杀失败身死于此,她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已然满足。   “当然还有我。”   剑光一闪,阿一拔剑出鞘。   沈夜玫忽然心口一痛,刚才一剑并未指向公子,而是刺入了自己的心口。   她心口流血,口中吐血,却是浑然不顾,只是呆呆地看着阿一,目中的希望变成了绝望,“为什么?”    ☆、结局      “哈哈,就是这种希望变成绝望的表情。”公子抬手如抱满月,忽如诗人一般连连咏叹:“多么美好的时刻啊!”   口中鲜血滴落,冷艳如梅,沈夜玫绝望的脸庞凄美哀怨,令人心碎断肠。这一剑比之前一剑更冷更狠。难道之前的山盟海誓与柔情蜜意都是假的?   阿一面无表情,也没有回答。   “让我来告诉你吧!”公子口中吐出冰冷真相:“这一切都是我的秘密计划。阿一就是我派去接近你的人。我早就知道当年那一剑并没有刺死你,要除掉你简直易如反掌。可是让你这样轻易死掉岂不是太过无趣?”   公子面目渐渐疯狂,“于是我想出了这个秘密计划,让阿一接近你并逐渐获得你的芳心,在你以为获得真爱的时候,又让阿一像我一样刺你一剑,让你的希望变成绝望,而我也可以静静欣赏这美好的时刻。多么完美的计划啊。”   只有疯子才能想到这种计划。沈夜玫没有理会公子,呆呆望着阿一,轻声道:“是真的吗?”   阿一依旧默然无语,只是目光冰冷犹如陌路人,凭这一点已让一切不言自明。   公子又得意道:“从你们相遇到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我一手暗中操纵,而且为了不让你看出一丁点破绽,这项秘密计划只有三个人知道,就连常傲也不知晓。对于你,我最为清楚不过,若是没有种种困难与经历生死,你又何尝会付出真心?”   沈夜玫万万没有想到之前与阿一所经历的一切竟是公子设下的局,她又问道:“难道潇湘公子也是你一手操纵?”   “你错了。”公子细说道:“潇湘公子就是淮海公子,淮海公子就是潇湘公子,所谓的江湖两大公子的传言不过是我散播出去的谣言。以潇湘公子的名头收拢势力再合适不过,即便做了什么出格的事也不会连累淮海公子的名声。张金山杀死的潇湘公子自然是假的,而且所谓的潇湘公子并没有白死,至少钓出了怀有异心之人。谁也不会料到那个拥有替身且精于算计的潇湘公子也是假的,只是我的替身而已。覆灭谢家庄自然也是我派人所为。”   公子阴森笑道:“就连你们前来刺杀我也是我一手安排的,你以为没有我的允许,程万里能如此轻易调动我的侍卫?若是不让你来刺杀我,我又怎能欣赏到你从希望变成绝望时的美丽时刻?”   沈夜玫面如死灰,缓缓倒地,公子的每一步算计让人彻底绝望。   “啊,多美妙的时刻!”公子狂笑不止,又如诗人般咏叹。   忽然剑光又闪。   那已刺入沈夜玫心口的剑竟然刺向公子。没有人料到这一幕,就连沈夜玫也没有想到。   被公子派去执行秘密计划的阿一怎么可能倒戈相向?   这一剑出人意料且极为迅捷诡异,却被公子飘然躲过。他仿佛早有预料。   “你是怎么知道的?”   对于公子的反应,阿一颇为意外。这是他与程万里精心策划的一剑。公子刚才的秘密计划自然不假,但他与沈夜玫所经历的一切又岂会是虚情假意?为了沈夜玫的一剑之恨,也为了替朋友谢俊鹏讨回公道,于是他将此次刺杀公子弄假成真,表面上执行公子的秘密计划,实际上却是刺杀公子,来个措手不及。可惜事与愿违,公子仿佛已洞悉一切。   公子喝了一口香茶,掌心紧紧包住茶盏,好像一切尽在掌握,他戏谑道:“因为你并不是个无情之人。”   他又道:“就连我当年也曾犹豫过,更何况是你?所以我早就料到你们会将计就计弄假成真,而我故意让你们按秘密计划进行,为的就是让你们露出尾巴。”   他又看向程万里,“看来你这只老狗不怎么听话呀!”   眼见刺杀计划失败,程万里似乎收起二心,唯唯诺诺道:“在下岂敢?”   “放心吧,我会留着你一条狗命。若是没有你帮我打理一切,怕是我这逍遥日子到头了。”公子目中尽是轻蔑鄙视的神色。   程万里不敢多言,恭敬谦卑地退了出去。   行动失败,结果已成定局,阿一依旧从容道:“看来程堂主说得对,除了你自己和你的母亲,你不会相信任何人。”   “嘿嘿,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公子怪笑一声,对着沈夜玫说道:“你也起来吧。”   沈夜玫蓦地起身,身上虽然沾满血迹,但她并未受伤。   临行前,阿一叮嘱她穿上金丝甲,还在她衣服上藏了一袋鲜血,她也问了原由,阿一只说了两个字“演戏”,虽然非常疑惑,却也依言行事。   此时真相大白,沈夜玫心中激荡,满是爱意,她没有看错他。即便现在身死,她也没有遗憾,只要能和他在一起。   公子忽然阴险一笑,对着阿一说道:“我知道你身中奇毒,命不久矣,若是你杀了这个女人,我可以考虑帮你解毒。你应该清楚,除了我,没有人有这种解药。”   沈夜玫闻言一怔,若是自己一死能换得他的性命,她绝不会吝惜,正要出言询问,阿一却已给出答案。   剑光一闪,这就是他的答案。   公子原以为靠着解药可以再次将两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不料阿一如此决绝,虽然躲开这一剑,却也有些狼狈不堪,于是气急败坏道:“既然你们想死,我就亲自动手送你们一程。”   公子不愧是江湖第一人,汲取百家之长,武功巅峰造极已入化境,阿一沈夜玫两人联手也非其敌。   不过半柱香工夫,两人已是伤痕累累,而公子却是游刃有余,身上没有一丝受伤的迹象。   公子以指作刀斩向沈夜玫,沈夜玫内力不济,难以抵抗,这时阿一挡在前头,替她受了一刀。   此时阿一重伤,沈夜玫亦是无法抗衡,结局似已命中注定。   这时,大厅忽然多了一个女人,是香香,她依然浓妆艳抹,恰如公子的母亲。   “香香,快走!”   香香的出现也彻底打乱了公子的计划,这个在他眼中如母亲一般的女子没有半点武功,若是阿一沈夜玫乘机发难,怕是自己也很难护其周全。   沈夜玫灵机一动,指尖轻弹,断魂针径直射向香香。在这危急存亡之时,她也顾不上这么多了,是以攻向香香来了个围魏救赵。   眼看香香就要魂断针下,谁也没有料到冷血无情的公子竟然奋不顾身的挡了下来,四枚断魂针正中其胸口。   “香香快走……”公子眼中显露一丝哀伤,若非武功冠绝天下,四枚断魂针已经让他命丧当场,他并不担心自己,他更担心香香,此时自己已没有保护她的力量。   香香扶着公子喃喃道:“公子,我不走,我要和你在一起。”   公子颇为感动,他当然明白她的心意,但他不能,因为在他心里,香香就如母亲一般,他又怎能亵渎他最爱的母亲?   “我们当然会在一起,不过你先走,这里不安全。”公子声音竟似有些哽咽。   话音刚落,一把匕首捅入他的胸口。是香香的匕首。   他曾经对自己的女人一剑穿心,如今却被他最为信赖的女人一剑穿心。   “为什么?”公子眼神开始涣散。   香香却是摘下发簪,清除脸上浓妆艳抹,露出原本清秀绝美的容貌,此时的她已不是母亲,而是女人。   她笑靥如花,“我美吗?”   “好美……”那颗已被捅破的心此时却有如初次动情一般跳动,他仿佛感受到了何为情何为爱,他想细细感受时,心已停止跳动。   公子已然气绝,香香却如入魔般不断重复:“公子,我要和你在一起。公子,我要和你在一起……”   她已经疯了。   她忽然抽出匕首刺向自己心口,然后倒向公子怀中。   “终于在一起了。”   香香闭上眼睛,两人心口相对,于是她的血流入他的心,他的血也流入了她的心。   两人的心终于在一起了。   阿一伤势颇为不妙,公子那一招几乎震断了全身经脉,再加上身中奇毒,此时全屏深厚内力吊着一口气。   “好好活下去!”阿一紧握着她的手,脸上挤出一丝微笑。   沈夜玫泪如雨下,他既死,她又岂会独活,但是她又不忍拒绝他最后的愿望,只得点头答应。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吗?”阿一似是有所回忆,上气不接下气道:“我忽然想看你跳舞。”   沈夜玫点点头。她嫣然一笑,笑得倾城绝世。   一片黑纱起,美人纵情起舞,轻袖过处,卷起黑色玫瑰万千……   (完结)    ☆、总结与后记      这篇言情武侠算是我的处女作,高中时读古龙,惊为天人,于是就有了写一篇武侠小说的梦想,而今这个梦想得以实现,可谓意义非凡,所以有必要总结一下。   可能多少受到东野圭吾的影响,《嫌疑人X的献身》《圣女的救济》等作品都是以本格推理写言情的写法,虽然本文设计了很多阴谋诡计与反转情节,但最终突显的仍是一个“情”字。   从结构上说,大体可以总结为铺垫—反转—反转。前面三十九章是男女主的感情铺垫,男女主经历重重磨难终成眷属;四十章是反转,原来一切不过是公子的阴谋诡计,男主也是公子对付女主的工具;最后一章再反转,男主并未变心,而是将计就计,献身为女主除掉公子。   从内容上看,我写了四对有情人。   其一是杨依依与谢俊鹏。本来两情相悦的两人因旧日往事而踌躇等待,等到两人做出决定时却又阴阳相隔。在“多情女子多情郎”一章中,我极尽笔墨之能事,竭力写出那种“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悲情与惋惜。自认为这一章的文笔为全篇最高。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明明两人有意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更进一步,“情”之一字虽只寥寥数笔,却也教人看不穿悟不透。晏殊有首词写得好,“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愿各位看官也多多怜惜眼前人,不要留下遗憾。   其二是香香与淮海公子。公子作为全篇的最大反派,当然是最为无情之人。构思的时候有意将公子设计成这样一个有着恋母情节和变态人格的人物形象。他为了爬上权利顶峰不惜彻底抛弃个人情感,任何人在他眼中不过是利用的工具。就是这样一个无情之人却又有着对母亲最为深沉的敬爱。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人,当然了,这一点多少受到古龙的影响,古龙擅长的就是塑造变态人格。公子可以是最无情的人,也可以变成最重情的人,对香香的态度就说明了这一点。公子的结局可以说是最坏的,也可以说是最好的。最坏是因为对女人无情的他最终却死在自己最爱之人的手上;最好是因为这个抛弃个人感情的无情之人最终体会到了恋爱的滋味,成为一个有情之人,尽管只是在死前的一瞬间。   香香则纯粹得多,她是一个能够为爱而死的单纯女子。为了留在公子身边,她终日违心地扮演母亲的角色,最终她疯了。老实说我很同情这个角色,甚至觉得结局对于这样一个女子来说过于残忍,但话说回来,两人死前的心连心也算弥补了她心中的缺憾,而最终的死亡算是一种心灵上的解脱吧!   其三是芳芳与小乞儿。老实说,构思的时候小乞儿只是个打酱油的,并没有这样去设定,现在写出来的都是临时起意。小乞儿的真正身份是影楼的一个侏儒杀手,熟悉古龙的读者对这样的角色不会陌生,《天涯明月刀》和《风铃中的刀声》中都有这样的角色,不同的是,在古龙笔下这些侏儒杀手是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而我却将之写成一个被真情感染的好人。   小乞儿因为天生身体缺陷,被人歧视受尽侮辱,得不到一丁点的尊重与关爱,所以走上了杀手的不归路,但他内心深处却渴望着尊重与关爱,而这一点,在天真善良的小女孩芳芳身上找到了,他觉得芳芳是知己,他愿意为她而死。两人之间的感情当然不是爱情,而是最为纯真的尊重与关爱。说到杀手和小女孩,我忽然想到了《这个杀手不太冷》,同样的身份,人物形象截然不同,写的时候丝毫没有想到这里,不过这些都是临时起意后的一点巧合吧!   最后一对就是男女主了,两人的情感纠葛始终贯穿全篇,我也就不多加赘述了。   以上是从内容上总结,至于文字风格上也有不少要说的。我个人认为,一个好的作者必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如庄子鲁迅和古龙,无一不是极具自己的风格特色,这是我个人的写文理念。为了形成自己的文字风格,所以写文的时候最大限度地压榨自己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基本上文中所展示出来的就是目前为止我所掌握的文字驾驭力了,文字笔墨的提升并非朝夕之功,相信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从构思剧情上说,也借鉴了不少古龙的地方。古龙不同与金庸的地方,在于与叙事相比,他更加注重人物的塑造,古龙作品中故事情节都是围绕人物性格而设计出来的,而金庸更加注重故事情节起伏与完整性,所以论人物角色的深度,古龙更胜一筹;论情节的精彩与完整性,金庸无疑犹有过之。所以古龙后期作品中为了更加突出人物形象,甚至刻意淡化故事情节,从《风铃中的刀声》便可看出来。   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颇具古龙风格,也是因为其淡化情节甚至没有情节,只凭意境深远的环境以及意识流的对白来塑造人物的形象与感情,在这一点上,与古龙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秦义的出场,为了突出其重情轻财的个性,他拒绝了别人的万两银子而接受了主角的一两银子。这些情节都是为了突出人物个性而设计的,而古龙小说中这种设计构思更是多不胜数,最著名的莫过于西门吹雪的出场,熟悉古龙的读者应该了然于胸。   众所周知,金庸善于写大场面,诸如各种武林大会,写得精彩至极,现在流行的各种玄幻小说中的XX比武等情节也源于此。不过金庸以设置悬念和先抑后扬的手法来写,而很多网络写手则是囿于水平所限,为了制造矛盾强拉仇恨,导致各种角色失真拉低智商。   这篇文中我也尝试过写大场面,如潇湘公子摆寿宴的情节,但现在看来,算是失败了。一来写法不对,我用的是推理小说的写法,这个情节大约用了五个章节的笔墨,其中有大量的阴谋诡计和反转情节,而主角充当的是揭开谜题的角色,这是典型的推理小说的写法。而金庸写大场面则是先抑后扬的写法,完全不一样的。二来角色设定得不对,如前文所说,主角充当解谜者,一直隐匿暗处,有四个章节不见踪影,无疑拉低了小说剧情的可读性与趣味性。所以以后写文会多加注意。   总得来说,本文作为第一次尝试,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不过遗憾的是似乎题材不对,所以没有编辑签约,数据非常惨淡。   而且对于网文来说,毒点似乎也不少,苦情剧,不爽;悬疑文,烧脑;文青,看着费劲。   不过这篇文算是写给自己看的,我也不必过于吹毛求疵。   本文算是尝试古龙的写法,而我的下一篇文准备尝试金庸的写法来写故事流,也不会过于追求文字上的精细。一个朋友说本文节奏偏快了,我仔细琢磨了下,确实有的地方偏快了。不过本文是悬疑推理文的写法,为了使情节诡异反转突兀,难免会有这种感觉。   看文费脑阅读性不高是推理小说的通病,即便是《嫌疑人X的献身》这样的经典文,中间有一部分我自己也看不进去。本文反转情节过多,导致看着费脑,不过这是我构思的时候刻意为之,生怕情节过于平淡以至于过犹不及了。古龙曾说,情节的变化有穷尽时,只有情感的冲突才能永远激动人心,诚如此!   金庸的小说无疑是情节流节奏流,尤其是节奏,非常有火候,现在的男频玄幻文无疑都是装X打脸节奏流,只不过水平高低有着天壤之别。   新文仍在构思中,其实已经有了很多想法,无奈对于晋江的文风始终把握不住,是尝试写跟风热门,还是写自己想写的呢?我不知道。新文争取能顺利签约,赚不赚钱倒是其次,一个人单机着实寂寞难耐。   对于能从头至尾看完全文的读者,我深表谢意!同时请多多提出宝贵建议,让我能尽快成长进步,写出更好更多的故事以博诸君一笑!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坑爹小萌物】整理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